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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水资源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15 11:30
单位名称 西安市水资源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护水资源提供监测保障服务。水资源基础数据调查统计•水资源公报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流、水库、地下水、农村人畜饮水和城市水源的水质监测评估•辖区内突发性河湖水库污染事故监测•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含地热水)动态监测•涉水建设项目水环境监测。
住所 西安市航天中路水务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玉玲
开办资金 744.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44.03万元 532.3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水资源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根据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优化调整工作需要,及编办《关于调整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复函》(市编办函〔2019〕12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于2021年2月18日申请变更单位名称及宗旨和业务范围,2021年2月26日,西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我中心变更内容核准通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情况:一、工作开展情况(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1.配合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截至12月底涉及项目总数3653个,整改完成3413个,整改完成率93.43%。2.完成全年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各区县完成重点取用水户水量直报工作,完成全年4个季度《西安市用水直报工作总结》,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填报数据抽查复核工作。3.开展了地下水超采区人工回灌工作,完成回灌水量45万立方米。4.开展全市13条主要河流和12座重点水库46个断面平、丰、枯水期水质监测3期。5.开展渭河西安段7个湿地14个进/退水口水质监测和评价工作,完成5期。6.做好城市水源水质监测评估工作。完成4个重点水源地旬监测工作36期,2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季度监测4期。7.做好辖区内突发性河湖水库等污染事故的监测工作。8.开展了县(区)界行政断面运行管理,完成流量监测12期,水质监测3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项目运维验收工作。9.编制完成了《2020年西安市水资源公报》。10.协助开展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利年报水资源部分数据统计工作。(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十四运、残特奥会期间,开展了32次浐灞河水质监测,布设12个断面,累计采样272个,出具数据2722个,完成十四运浐灞河水质评价报告32期。(三)日常工作完成情况。1.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制度3个,开展2次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验室化学试剂周周盘点,月月统计,核查签字。每周五、节假日前认真检查电、气、水,排除安全隐患。2.传达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职工反复进行防控政策知识宣传。有序注射新冠疫苗,接种率达100%。组织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要求全体职工严格落实全市升级管控措施,紧盯到人。5名干部集中下沉曲江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连续奋战11天,随后又有7名同志就近下沉开展工作。3.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二、存在的问题中心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专业技术力量短缺。2021年机构改革后,中心工作任务是在延续水环境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占总量约60%的水资源保护工作。目前,中心技术人员化学分析与水资源专业比例为8:2,水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到20%,技术力量短缺问题突出。2021年,我们不断地克服重重困难,基本完成了承担的各项水资源工作,但与市局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水资源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心发展和发挥职能的主要问题。我们将全力以赴,在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逐步解决该问题。一是加快完善中心管理体系。二是再次进行技术调配,从检测岗位调整技术骨干,培训、学习,投入水资源保护工作。三是全年不间断地开展水资源专业知识全员培训,以求提高全员水资源知识水平。确保更好地发挥水资源保护技术支撑作用,为全市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三、2022年工作计划(一)做好西安市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工作。负责城三区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工作,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完成2022年4个季度重点取用水户用水量统计上报,开展两次全市用水统计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做好全市取用水户名录库信息完善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4月、7月、10月分别完成季度重点取用水户用水量统计上报工作,2023年1月完成年度用水量汇总、统计上报工作;5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一次全市用水统计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全年动态开展用水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二)编制《2021年西安市水资源公报》编制完成《2021年西安市水资源公报》,组织专家评审,刊印公布。完成时限:2022年1月制定编制《2021年西安市水资源公报》的工作方案,开展采购前期工作;2月完成政府采购;3月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整理;4月完成图表绘制;5月编写公报初稿;6月完成公报初稿并校核;7月组织专家评审,市局审定后刊印。(三)完成《西安市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修订。按照省水利厅《陕西省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陕水发〔2021〕456号)要求,完成《西安市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修订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1月制定《西安市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修订的工作方案,开展采购前期工作;2月完成政府采购;3月完成基础数据调研收集整理;4月完成现场调研;5月-6月修订规划;7月完成修订初稿并校核;8月组织专家评审,市局审定后上报。(四)配合开展全市取用水专项整治。配合做好西安市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后期技术支撑工作,确保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圆满完成。完成时限:2022年2月配合市局督促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完成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涉及取水项目的销号整改工作;3月底前,配合市局完成剩余非农项目的整改提升及全市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的编制工作;4月-12月,配合市局督促区县、开发区做好小型灌区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整改技术支撑工作;全年配合市局对区县、开发区确定的项目整改进度进行督导、检查。(五)开展西安市主城区超采区地下水人工回灌工作。继续开展主城区超采区地下水回灌工作,做好自来水回灌地下水系统的运维工作,探索开展优质地表水回灌地下水的试验研究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3月前确定项目承担单位,12月底前完成完成回灌自来水量50万立方米;10月底前完成优质地表水回灌地下水试验研究项目建设、试验工作,11月底完成试验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六)做好地热水动态监测及凿井施工监管。做好城市规划区地热水动态监测工作,完成《西安市2022年度地热水动态调查报告》。做好城市规划区内凿井(含地热水)施工监管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4月、10月分别开展一次主城区地热水动态调查工作,并于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全年开展城市规划区内凿井(含地热水)施工监管工作。(七)做好西安市主要河流县区界行政断面运行管理。做好断面运行维护,开展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率定,保障河道和信息中心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完成时限:3月20日和11月10日前后进行2次监测河段大断面测量,4-10月份不定期开展断面测量,更新曲线节点数据,完成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率定。12月完成项目验收。每月5日前整理上月监测流量数据,完成月度维护工作总结和日常运行维护巡查记录,设备故障随时处理。实行日平均流量计算和年、月径流量统计,并于2023年1月前完成上年度水文资料整编。(八)开展全市主要河流、水库水质监测评估工作。开展全市主要河流、水库46个断面“丰、平、枯”水质监测,同期做好13个主要河流行政断面水质监测。完成时限:分别于3至6月、7月至10月、11月至次年2月完成平水期、丰水期、枯水期水质监测工作。(九)做好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估工作。开展4个重点水源地旬监测工作和全市23个城乡饮用水源地、24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评估。完成时限:3月、6月、9月、12月月底前分别完成开展全市城乡饮用水源水各季度季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评估工作。(十)做好辖区内突发性河湖水库等污染事故的监测工作。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迅速响应,做好应急监测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18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