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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15 10:53
单位名称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业务经办·社保基金征缴、稽核及统计分析·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个人社保权益记录·社保待遇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协议管理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
法定代表人
郑化卫
开办资金
1064.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40.99万元
430.0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在市人社局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具体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一)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9.76万人、299.27万人,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253.88万人。(二)平稳做好养老金调整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今年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待遇提高至183元。(三)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我市失业、工伤保险降费合计21.48亿元。(四)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继续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在规定时限基础上,加速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保各项待遇按时发放。2021年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1.41亿元。(五)做好工伤机构协议管理。开展全市工伤定点机构协议年度续签工作,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本级管理的40家工伤医疗机构、辅配机构和康复机构协议年度续签工作。(六)做好基金运行统计分析。总结基金管理经验,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搭建以社保基金决算数据、统计报表数据及业务数据为主体的基金运行分析系统,撰写《2015-2020年保险基金运行分析报告》。(七)建立社保经办数字化机制。自2021年1月1日我市全面启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网上、掌上办理渠道。上线“失业保险转移接续”模块,由“线下手工开具”变为“线上统一出具”。实现失业、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信息与全市养老保险数据比对功能。(八)完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完成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一门综窗”建设方案。扎实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打包办”,推广使用承诺制。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办事程序。梳理工作人员业务权限,按照“受理不审核、审核不受理、分人分级审核”原则调整业务权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59.76万人、299.27万人,较2020年底分别增长19.01万人、19.08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253.88万人。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人均每月待遇提高至183元。2021年我市失业、工伤保险降费合计21.48亿元,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1.41亿元。完成市本级管理的40家工伤医疗机构、辅配机构和康复机构协议年度续签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机构改革后,社保经办工作职能发生变化,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及服务模式需进一步优化;二是社保信息化水平距离先进城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内设机构职能;二是加强信息化服务和支持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们将持续提升我市社保经办服务能力,优化经办模式,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内控监督管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绩效和受奖惩情况:2021年3月,省人社厅通报表彰中心报送的《西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改进研究》被评选为全省人社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11月,中心被市人社局评为2020年度全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优秀集体(优秀事业单位)。12月,市财政局通报表彰中心为2020年度部门决算先进单位。诉讼投诉情况:与2名当事人发生2起行政诉讼案件。与16名当事人发生16起民事诉讼。与1名当事人发生1起民事调解。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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