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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14 09:25
单位名称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服务。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科研与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与技术交流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9号
法定代表人 张帆远航
开办资金 116.42万元
经济来源 举办单位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02万元 38.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对法人及经费来源进行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经开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单位章程。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法人登记事项和事业法人事项变更。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执行;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使用的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没有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同一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宗旨和业务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都有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一致;开办资金没有大幅变化,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二、我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我单位宗旨是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业务范围是负责辖区内废水排放、大气环境质量、废气排放、废渣、噪声等项目的监测分析。按照宗旨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环境监测工作。1、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完成我区泾渭新城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及验收工作,尤其在“十四运”期间,为全市对工业区空气质量分析提供数据支持。2、完成我区三家环境监测单位委托招标工作,为2022年环境监测、监察工作提供了更快捷、更有力、更优质的服务和保障。2021年,对区内530家单位开展监测,获得监测数据5820个,其中超标82家次。3、持续做好我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监管工作。全年,共检测机动车尾气5552辆,超标1辆,处罚200元;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使用单位648家,抽测机械463台;发现超标和未申报张贴等机械10台,处罚44000元。(二)环境统计工作。1、组织区内70家重点企业对新发布的环境统计系统软件进行培训、贯宣;二是指导我区67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及3家集中式处理设施完成统计年报数据填报工作,完成非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估算工作。2、做好国控源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完成2021年国控源企业的环境统计数据直报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及时提醒和敦促企业上报数据,指导企业对数据的填报及整改,掌握未通过审核验收、数据被打回的企业信息。3、积极做好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区内106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和汇审工作,截止年度,经开区自行监测方案完善率100%,数据联网率100%,达到省市90%要求。(三)做好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公开工作。完成区内废水和锅炉废气企业监测方案和监测数据的录入工作,合计录入并公开各类监测数据280个。同时联合市局监测处对顶益食品有限公司自行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纠正。三、涉及诉讼、投诉及媒体曝光情况:2021年无涉及诉讼、投诉及媒体曝光等情况。四、2021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在监测工作方面,虽然能有效完成各项监测任务,但是对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以及监测结果对后续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的指导还比较欠缺。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推进环境监测工作。1、继续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加大对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重点做好环境问题应对、研判等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2、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按照环境管理需求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快速联动机制,实现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二)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和监测数据深度分析。针对水、气、声某一方面利用监测数据进行简单分析和预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和资料。同时加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力量,注重职业性和专业性。(三)自动化建设及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督导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调度信息填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全指标监测,如实向公众反映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施排污口规范化管理,逐一明确排污口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企业的排污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绩效情况:无2.受奖惩情况:无3.涉及诉讼情况:无4.社会投诉情况: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无2.使用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