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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7-01 09:56
单位名称 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住所 咸阳市玉泉西路环保大楼
法定代表人 古旭荣
开办资金 11710.3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710.39万元 10842.77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8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积极开展“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涉水企业、果汁及医药行业、土壤污染防治、固危废监管等20余项专项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行动,行动中,全市累计出动13603人次,排查企业4529家,发现整改问题6755件,违法问题85件,立案查处80件,罚款192.85万元,目前完成整改5544件,发现名单外企业74家,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733人次,检查企业9632家次,办结一般行政处罚285起,罚款1831.71万元;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27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起,罚款1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8起,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5起、拘留7人。使用非税收缴系统开票328份,征收罚款金额2222.04万元。2、全面落实“五项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等五项制度,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逐步推行一次行动完成多要素执法任务的“一体化”检查模式,全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412人次,抽查企业共计1554家,发现问题127个,一般行政处罚2起、罚款7万元。大力推进现场检查计划制度。结合执法工作需要制定年度执法要点,细化执法检查内容及重点,明确执法检查行业类型,同时把专项监管执法活动纳入现场检查计划。扎实推进举报奖励制度。全市全年共接到环境投诉举报问题831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全年累计依据信访投诉举报线索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4起,罚款87.9万元。向77名投诉人发放举报奖励资金2.33万元。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市累计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44家,开展非现场检查931家次,发现问题5起;现场检查1186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2个;减免处罚0个,立案查处7个,处罚7起,罚款27万元,帮扶指导企业1349家次。3、积极落实“八项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积极落实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执法大练兵、执法监督帮扶、非现场监管、信息化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业务培训和环境监察稽查、党建引领等八项措施,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深化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做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全市累计执法检查记录9632条,人均发现问题7.69个/年,人均上传检查记录43.98条/年,问题占比17.48%,人均发现问题7.69个,月人均上报笔录3.61,全省人均排名第4名。巩固提升执法大练兵成效。全年评查环境违法案卷70余份,上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30余件,被省厅录用8份,市级公示典型案例6份,参加省级执法大练兵网络答题活动并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在省级组织的大练兵比武竞赛荣获优胜奖。强化执法监督帮扶。前后选派4名执法骨干参与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项监督帮扶和强化监督工作,借鉴吸收其它地市的先进做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监管能力。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充分发挥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网格化监管、大气热点网格、生物质禁烧热成像视频系统、涉气排污单位环保设施用电工况监管系统、无人机执法巡查检查等六大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次数。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推动智慧环保监管体系建设,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涉气排污单位用电监控、煤矿企业污水排放视频监控等项目建设,推动执法监管向“人防+技防”转变。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平台运管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坚持每日推送“污染源在线监控日报”,深挖在线运行管理数据,发布《咸阳市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周报》52期,助力非现场监管,为精准执法提供数据支持。核实办理超标电子督办487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全市2021年度累计有效传输率为99.11%。加强业务培训和环境监察稽查。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持续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工作。举行执法小讲堂培训10次,涉及案卷填报、环境执法、健康知识等方面。采取全面稽查和专项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在引领执法工作中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名党员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8名党员被市局机关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支部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二、取得社会效益被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分别表彰为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市级集体;积极选派人员参与强化督查定点帮扶,并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中被环保部通报表扬;获得全省环境保护网络答题知识竞赛活动“集体第一名”;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联合实战比武“优胜奖”;获得全市“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三、存在的问题(一)执法力度仍待加强。被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分别表彰为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市级集体;积极选派人员参与强化督查定点帮扶,并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中被环保部通报表扬;获得全省环境保护网络答题知识竞赛活动“集体第一名”;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联合实战比武“优胜奖”;获得全市“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二)案卷质量仍待提高。法律文书缺项、漏项、填写不规范,行政处罚案卷上传不及时或重复上传,环境违法证据资料不齐全,调查询问笔录逻辑关联不紧密,现场检查情况记录不详实,法律法规运用不充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把关不严格、整改不及时、规范不彻底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执法能力仍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能力、案件办理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仍然不足,特别是面对大型企业、复杂工艺过程和隐蔽环境违法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同时还存在不善于紧贴热点、敏感问题查办典型案例,运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威慑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依然不足。四、整改措施首先加强执法力度,增加巡查抽查两随机等制度的力度,对监管盲区做到重点督查;其次认真学习制式公文写作,对笔录,违法证据等等相关关键工作做培训扫盲区;在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对大型企业重点企业,复杂的工艺流程要做到心理有数,多学习典型案例。五、2021年工作计划(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紧围绕中、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政治责任,继续突出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不断改进优化执法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拓展执法威慑效应,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二)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按照计划完成支队科室人员配备,依据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市编办批复等进一步明确事权责任,厘清职权边界,全面建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按照省、市部署,协调完成执法人员制式着装和标志配备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三)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坚持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为抓手,“全年、全员、全过程”强化练兵,紧盯执法能力和案卷质量短板,深化执法大练兵包抓成效,细化包抓措施,加强培训力度、帮带力度、通报力度和督导力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立实施支队执法人员工作绩效评价制度,量化考核工作实绩,促进能力提升,倒逼责任落实。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