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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24 17:43
单位名称 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依法为不动产权利人提供登记服务。业务范围: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统计、检测、社会查询等工作。
住所 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陈世军
开办资金 60.2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白河县自然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24万元 18.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白河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登记工作体系。一是流程集成,大幅压缩办结时限。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审核环节和登记流程环节。分类建立规范简化的标准化办事指南,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推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开通了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即来即办。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批量不动产登记业务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即时办结。二是人员集成,多项业务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在政务大厅设立不动产交易综合窗口,由不动产、住建、税务工作人员共同进驻,统一受理涉及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事项,申请人办理交易、纳税、登记业务时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住建、税务、不动产三部门内部共享、互认办理结果,实现不动产登记“再提速”。同时,将“一窗受理”服务进行延伸,新增电力窗口,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电力过户一次性办理。三是信息集成,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我县不动产登记内网已与国土专网接通,通过省级开放的端口可实现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银保监、民政、公证机构七部门的信息共享;将不动产登记信息通过内网实时推送给税务、住建部门,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单项共享;与国有资产经办中心、卫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内部部门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通过纸质共享的方式先行共享信息。配置一台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机,群众可随时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四是规范涉企收费,推行收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实行告知承诺减免制,企业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后即免收相应的登记费,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二)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领域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同步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发证台账。二是稳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印发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交易办税工作推进方案》,现已完成内网外迁及数据上云工作,逐步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以及与税务部门应用前端技术改造,12月中旬前按市局统一部署完成互联网+不动产交易办税系统平台运行。三是聚焦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登记历史遗留难题。成立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拟定了《白河县处理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针对重点梳理出来的具体项目,提请县政府逐项目拟定解决方案,逐步推进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便利利民,高效服务的宗旨,按照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不动产交易、税务征缴、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原则,通过优化流程和协同作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减少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打造运转顺畅、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4568件,办结14568件(其中证书11501本,证明1740份,查询1327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问题:(一)信息互联互通建设需加强。我们虽与法院、房管、税务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但共享的方式还显单一,还未与银行、公安、民政、审计等部门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信息壁垒还未打通。(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还未形成。不动产登记微信、短信平台还未开通,办理进度信息实时公示、存在问题实时解答、自助查询、网上预约、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等便民利民举措还未实现。(三)林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缺失。林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流转、林班、树种、林种等内容,专业性较强,农业和林业登记职能划转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未一并划转,不利于林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的规范开展。改进措施及建议: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打通信息壁垒,构建与公安、民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登记原因材料、身份信息、婚姻信息等;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逐步实现在社会救助、子女上学、户口迁移、企业工商登记等领域,不让群众跑路、举证。二是加强林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继续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为导向,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以“三个集成”建设内容为核心,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打造更加高效、快捷、便民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二是切实解决一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把群众的事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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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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