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白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工作。 | |
住所 | 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方向 | |
开办资金 | 10.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46万元 | 7.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白河县养老失业工伤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3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1.“2021年度,我单位在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2.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保费征缴工作。完成当年参保缴费83922人,占年初下达任务的103.61%。二是完成基础养老金正常调待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先后在7月、10月,将省级基础养老金与市级基础养老金分别提高4元和增加5元,共计完成人员调待33740人,补发养老金569016元。三是做好养老待遇发放工作。全年共有33973人领取养老金,发放金额5140045.14元,待遇发放率达到100%,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5.22%。四是完成“八大员”工龄补助调整及补发工作。从2021年2月份开始,先后两次对“八大员”工龄补助进行了调整和补发。共完成人员调待21657人,补发待遇78.3万元。五是做好丧葬补助金发放和退保工作。全年核准领取丧葬补助金人员1208人,发放丧葬补助金1191660.05元。办理退保558人,退保金额为574144.78元。2、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一是配合税务部门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与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全年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共8593.8万元,征收职业年金2113.64万元。二是做好清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清理退休人员企业养老个人账户工作。完成我县34名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金额3998507.77元,职业年金转移接续金额1242321.56元;2人账户合并及重复缴费退费处理。三是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及职业年金定期待遇发放工作。全县退休23016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2292万元;职业年金发放4658人次62万元,补发存量296万元;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7%。四是做好“中人”退休待遇核定工作。截止目前,办理退休待遇核定654人,按新办法计发待遇达到100%,均已实现系统化发放。五是完成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全年完成退休人员调待1906人,补发金额170万元,人均增长179元。六是做好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清退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清退去世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职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在职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共计64人次104.74万元。3、全力抓好失业保险工作。一是完成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核定及缴纳工作。已完成177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5860人的保费征缴,共计降征354万元;已征收失业保险费301万元。二是做好成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全年发放失业金214人次3.55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9人次3.41万元;代缴医疗保险214人次4.38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25人18.6万元;发放稳岗补贴26家14.01万元。4、大力抓好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完成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保费的核定及缴纳工作。从10月份开始,全面启动工伤保险系统上线,目前,已通过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完成258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10132人的保费征缴,共计降征44.51万元;全年应收工伤保险费178.16万元,已征收工伤保险费143.96万元。二是做好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全年通过社银平台发放工伤待遇93人246.78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1人91.29万元,发放生活护理费3人7.29万元,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12人11.22万元,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1人122.94万元,发放门诊费用26人1.67万元,发放住院费用20人12.37万元。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认真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采取以“手机APP”自助认证为主,社会化服务认证为辅方式,落实领取待遇人员在手机上自行下载“陕西养老保险”和“安康人社”手机APP进行待遇资格生存认证。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33846人,认证率达100%,其中利用手机生存认证29488人,社会化服务认证4258人,实现手机认证率达87.1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1877人,认证率达100%,其中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率达98.99%。三是做好“老农保”退保。2021年度,完成老农保退保6人退还金额1346.37元。二是规范做好基金财务管理。截止11月底,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060.87万元,基金总支出11189.47万元,基金结余14655.02万元;职业年金基金当年收入2113.64万元,上解支出3375.19万元,职业年金基金结余75.0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226.69万元,基金支出4804.11万元,基金结余17334.68万元,其中委托上级投资运营6047.12万元,结余资金全部存放财政专户并按协议存款利率计息,实现了基金保值增值。三是大力抓好社保卡应用管理。一是做好重点卡核查清理工作。已核查回收睡眠卡2794张。二是优化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2021年11月,医保新系统上线,医保卡停用,为解决群众需求,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增设社保卡服务窗口,及时为来访人员激活社会保障卡医保功能;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7项社保卡线下服务。截止目前,已激活社保卡4000余张,新办理社会保障卡512人。三是积极推广社保卡线上服务模式。利用“安康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安康人社”APP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引导群众运用多形式多渠道的社保卡线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保卡业务,实现社保卡业务“掌上办”。四是全面规范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账户管理。严格落实系统账户管理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卡管系统账户,落实实名登录、受审分离、角色互斥等安全措施,对“注销”、“错卡登记”等重要功能安排专人负责。对于人员调离岗位、不再操作业务的账户及时暂停上报注销。四是着力抓好“五个不出村”示范点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服务零距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下发后,我县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工作专班,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会同县农商行组织全县11个镇业务经办人员和117个示范村的社保协理员开展了专题培训。二是统一建设标准。依托村(社区)委会或服务中心设立了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专区;为全县11个镇117个村配备了117台电脑及打印机,制作悬挂了117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便民服务点”标识牌,在经办区域摆放了服务事项清单;在交通便利、人员密集的固定场所村(社区)布放了“助农服务E终端”设备,实现参保群众通过“陕西养老保险”“安康智慧人社”手机APP进行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登记本信息查询;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试点村117个,投入资金共计186.3万元,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五是全面抓好单位宣传工作。一是对内宣传。年初以来,通过张贴告知书、致一封信;印发宣传彩页、制作宣传专栏;召开宣讲会、培训会;在通村通组公交车、城乡间客运公交车及快客车辆视频器上播放视频等方式把各项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截止目前,已在全县11个镇115个村公交车、城乡间客运公交车及快客车辆视频器上累计播放政策宣传视屏10万余次。二是对外宣传。借助各大报刊、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将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进行宣传。9月底前完成了2篇城乡居保工作调研文章,10月底前向市处推送了5条典型线索,11月底前在中省市县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0篇,其中县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篇,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7篇,超额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宣传任务。三是扩面宣传。着力挖掘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有为的典型人物和事例,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我县“社保扶贫夯实‘三个三抓’确保易地搬迁群众跟进服务”工作经验做法被拍摄录入人社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课件并公开展播。六是巩固做好社保扶贫工作。一是做好保费代缴工作。全年应代缴6884人,实际代缴保费6884人,代缴金额453500元,代缴率达100%。二是完成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应保尽保工作。截止2021年11月底,全县脱贫人口67820人,应参保52705人,已参保人数52705人,参保率100%;60周岁应享受待遇16594人,实际享受待遇16594人,待遇发放率100%;全县“三类人员”5620人,应参保4142人,已参保4142人,参保率100%,60周岁应享受待遇1406人,实际享受待遇1406人,待遇发放率100%。三是完成易地搬迁群众养老保险跟进服务工作。核准易地扶贫搬迁人员32666人,其中应参保24559人,实际参保24559人,参保率达100%,应享受待遇7635人,已享受7635人,实现待遇发放率达100%。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虚账提前批量记实无法办理。2、机关事业单位系统模块不完善,导致辞职、辞退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后,职业年金账户该如何处置,尚不明确。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操作系统与相关政策衔接不到位,导致涉及公安系统警衔工资的、有行政处分的在系统中仍是预发放状态。5.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继续加大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大力抓好利用“手机APP”认证终端开展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生存认证工作,认证率达到80%以上。三是全面推广社保卡发行应用力度,应用社保卡发放待遇达95%以上。四是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经办人员廉政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策精通、业务精良、作风严谨、服务优质的经办队伍。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