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白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城市创建、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 |
住所 | 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雷从兵 | |
开办资金 | 61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23.75万元 | 834.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1年8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后单位法人为雷从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1、全力推进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创建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度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2021年度城市创建工作暨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公共卫生行业达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工作任务进一步梳理细化,夯实部门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2、城市管理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助力“地摊经济”。城市管理在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同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白河城区实际情况,实施了“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工作方案。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周边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允许设立临时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大型商超在红线范围内,确保疫防控措施到位、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占道进行促销活动;在符合人行道行人通行安全距离条件下,允许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实行服务对象承诺制,对不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要求,违反承诺经劝导不改的商户及流动摊贩取消摆摊或出店占道资格。不断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各经营户落实必要的市容秩序和保洁措施,做到摊区规范布置、商品有序摆放、环境干净卫生,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坚决杜绝“一放就乱”“放任不管”现象发生,营造了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的市容环境。3、环境卫生管理显著提升。实施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作业、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城市环卫运行机制,完成了城区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招投标工作,制定了《白河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实施了城市环卫作业市场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机制。梳理环卫作业内容,逐一细化质量标准,重点解决清扫保洁覆盖不彻底、分类不科学、任务不合理、质量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做到清扫保洁分类管理,收集清运定时定点,设备维护常态运行,设备管理精益求精。积极推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了狮子山社区、人民路垃圾分类投放试点,结合白河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梳理编报了五个垃圾分类建设项目,纳入了“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为“十四五”期间白河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4、重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一是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厂投入使用。为杜绝餐厨垃圾填埋导致的二次污染,实施城区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置,推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我局招商引资建设的白河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10月投入试运营,该项目试运营以来,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艺及废气、污水排放均符合环保要求,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实现了综合利用、环保生态的社会效益,在全市县级城镇率先实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了我县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安康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到;二是白河县数字城管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营。该项目为县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3月开工,于9月试运营,数字城管的投入使用,城市管理由粗放到精准、由被动到主动,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得到提升。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湖北郧西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宝鸡市眉县政府领导均到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了参观指导,对我县数字城管建设给予较高评价。5、城市管理领域环保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格执行道路每日机械化清扫2次,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冲洒水车在雨天和气温3C以下不得上路作业)以及喷雾防霾车不间断作业要求,加强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按照市环保局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任务要求,已完成5家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污染治理。各执法中队实施辖区负责制,定期开展油烟污染整治,检查各餐饮门店油烟处置装置的运行情况,杜绝餐饮油烟污染;三是开展了散煤散烧反弹工作治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区居民环保意识,各综合执法中队加大巡查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流动散煤销售及人行道流动占道经营销售和流动车辆销售散煤的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四是渣土车管理整治。各综合执法中队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渣土车严管的有关要求,推进建筑渣土运输规范管理,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定期开展渣土车违规运输整治。6、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加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队伍建设,补充补强督指挥中心管理人员,确保中心稳定有序进行,2021年指挥中心收到上报案件共1142起,立案1112件,已经结案1078件,结案率为96.9%,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已逐步取得成效;二是启动白河县数字化城管系统二期建设方案(河街)项目建设,在316国道河街改线段、白郧大桥等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管理重点路段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纳入数字城管系统。现招标已完成,施工合同已经签订。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一是在助力地摊经济的同时,组织专门队伍,以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抓手,全年累计开展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道路扬尘、车辆抛洒、乱摆乱挂、乱搭乱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的巡查整治20余次。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织专门队伍累计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30余次,完成了城区重点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强化执法力度,全年共发放市容环境卫生责令改正通知书400余份,当场处罚135起,罚款3000余元,并在全年投资122.6万元,新购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洒水车一台,勾臂式垃圾运输车两辆,勾臂式垃圾箱十二个,垃圾桶400个,提升了环卫机械化作业及环卫基础设施水平。二是违法建设和人防整改深入开展。一是持续开展五年拆违行动。违法建设管理坚持“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的原则,完善新增违法建设发现、查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增加巡查频次,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快速发现,快速立案,快速处置。三是高度重视政务工作,全年办理12345工单182个,建立工单办理交办、处置、审核、回复、督查闭环机制,狠抓办理质量,工单按期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收到两起表扬工单,工单办理质量名列全县前列;2、经济效益。一是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与上年持平。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追加的项目专项资金在取得财政批复后随批复及时进行了下达;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分单位对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城市创建合力不足;城市创建队伍力量薄弱;民生需求与城市管理现状还存在一定差距;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持续抓好国卫巩固工作,全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第三轮复审;二是持续抓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力争通过考核验收;三是开展城市管理提升提质工作。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巡查发现、解决问题、反馈问题、协调联动、监督考核”五项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启动城区停车场、长春路摩托车立体式停车场、狮子山社区农贸市场建设,坚持源头治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六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改革,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健全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司法衔接,与公安机关建立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案件快速移交处置机制,与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