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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白河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2-06-21 17:27
单位名称 陕西省白河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民事、经济法律的公证事务
住所 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东坡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丁衍明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白河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方位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处在县局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以服务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公证职能多年来公证处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民生,以促进社会和谐。首先我处办理了大量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继承、委托、声明、协议等公证,预防了大量可能引起的纠纷。其次,我处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针对老弱病残等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弱势群体开展了上门服务,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利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次,我处积极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70岁以上的老人和经济困难户减少或者免收公证服务费,避免了因无力缴纳公证费而不得办理公证的情况。(二)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扩大公证社会影响力1、强化检查,严把公证质量关。近年来,我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公证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不断提高办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2、强化服务,开展公证便民活动。注重公证工作下移,以开展“法律宣传月”、“12.4”、“民法典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三)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众公证法律意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1年,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处共办公证119件,其中民事类116件,经济类3件,办理法律援助20余件,主动上门办理公证8次,取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一)公证人员少,目前只有一个人,影响了办证质量和办证效率。(二)宣传不够,现在很多当事人都是被动的选择公证,且对公证的办事程序不了解嫌麻烦,如很多当事人认为办公证就是盖个章而已,不愿提交资料,涉及的当事人嫌麻烦不愿亲自来公证处办理公证。(三)缺少工作亮点,虽然每件工作都能尽力完成,但由于欠缺基础知识,缺乏经验,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过去一年的工作一直没有亮点,缺乏创新;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处将认真总结经验,改正工作不足,尽职尽责地履行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职责。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的公证法律意识,不断拓展公证业务;三是继续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认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四是便民服务应有新的面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929016059875P,有效期至2026年08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