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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10 09:55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宗办公设备、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及印刷、出版、保险和会议的招标采购。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抗战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 康莺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8万元 9.51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采购中心在区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科室的紧密配合下,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规范、重服务、重效率”的工作思路,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1、2021年,完成了区文林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执法单位用车等采购项目招标,全部项目无质疑,无投诉,收到了采购物有所值,单位满意的良好效果。由于政府采购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原因,接受委托的采购项目较少,我中心在与采购单位联络沟通、采购前期准备、招标及谈判文件制作、采购文件网上处理、开标会议组织等方面力求完善细节、精益求精,为采购单位用心服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2、扎实做好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按时进行消杀;抽调人员参加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核酸检测工作,尽职尽责完成了文林小区、日月星城核酸检测点向群众发核酸检测卡、劝导群众有秩序排队进行核酸检测等工作。在包抓的新民小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小区值守,出入人员扫码、信息登记、测量体温,每天向局里报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全体干部在二号桥十字,八厂十字参加交通岗劝导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中心从简化程序、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出发,突出重点,挖掘潜能,区文林学校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执法单位用车两项采购业务中,节约财政资金27万元,节约率8.63%。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三、存在问题和不足1、部分采购项目专业性较强,中心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有待于强化,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尚显不够。2、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四、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把理论武装头脑作为首要任务,不断丰富政治理论知识架构,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突出实际工作学、突出问题导向学、突出为民服务学,着力提升履职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采购工作。在执行政府采购行为过程中,切实从各方面加大政府采购规范化力度,确保政府采购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公正的原则。五、下一步工作打算积极深化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按照我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依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履行好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使政府采购活动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节能产品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为创造节能型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