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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发布时间: 2022-06-08 11:25
单位名称 志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参与本县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
住所 志丹县农业大楼20楼
法定代表人 刘瑞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4万元 31.5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在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2021年,我站以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为主线,通过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其他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牢固树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查,按照市、县住建局及市质监站安排部署,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开展了建筑施工四季执法检查及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等执法检查。监督建设工程62个,建筑面积26.8万平方米,其中上年续建工程27个,新建工程35个。实行工程监理62项,监理覆盖率100%。办理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9部,施工升降机1部。竣工验收工程项目18个,验收合格率100%。监督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1、落实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一是在工程开工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质保体系、资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承诺书、人员资格证书及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二是强化安全备案工作,要求各主体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基槽、基础、主体结构、节能等分部工程验收的把关,监督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到位,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验收,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于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工程,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四是竣工验收监督。加强对工程验收程序、内容及验收方案的审查,监督各责任主体单位及责任人到位并按规范验收。2、加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把控。一是样板引路,强化环节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把好过程关。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先建立样板,在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随机抽查、检查。质量方面加强对模板支撑、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砌体等环节落实技术措施,消除或减少质量问题发生;安全方面加强对架体防护、起重机械、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基坑支护、施工用电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环节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健全。三是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离职及委托他人代行职责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以来,我站按照住建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建筑施工四季执法检查及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集中执法检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等检查,对各在建项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累计检查建设工程77个,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22份。3、毫不松懈严抓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帮扶督导。要求各建筑工地建立疫情防控体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管理,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如工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体温、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健康二维码”核查登记,密切关注员工健康状况。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安委会组织的“志丹县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1个、制作宣传展板2块(2.4*1.8m),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同时由主要领导带队分别进入各建筑工地进行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累计进入建筑工地宣传3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00多份。通过“安全月”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5、加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创建及扬尘治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安排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文明县城复审工作,我站积极对在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扬尘治理进行全面排查治理,要求所有在建工程制定扬尘治理责任制度、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所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商砼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工程未按标准化围挡、硬化、覆盖、未设置车辆冲冼设施等问题,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限期进行整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确保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21年申报市级文明工地2个。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氛围、环境卫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6、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各项措施,完成了6个建设项目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的数据录入和日常考勤工作,使我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7.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陕建质〔2017〕63号)、《延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延市住建政字〔2017〕96号)文件要求,我站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安排人员开展辖区内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2021年以来受理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考评申请6家,考评合格6家。8、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按照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采用“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工程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安全事故多发、动态违规记分较高的企业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发了改正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停工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对个在建工程进行了9轮检查,累计检查工程项目77个,发现安全安隐患24处,下发整改通知单22份,整改安全隐患24处,有限遏制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2021年所监督建设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9.积极实施建筑施工安责险。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陕建发[2020]177号)文件要求及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我站督促16个在建工程项目购买了安责险。二、存在问题1、部分施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意识不强,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2、部分监理企业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日常管理不严格,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三、整改措施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详细部署,认真开展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从理论知识到业务知识,从思想教育到反腐倡廉教育,从工作纪律到生活作风,全方位进行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养,改进生活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内动力。把质监站干部队伍打造成一支思想过硬、懂法执法、依法执法、热性服务、敢于担当的队伍。2、加大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抓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3、加强地文明工地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工作,2022年度计划争创市级文明工地1个,省级文明工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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