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陕西省志丹县公证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证明、确认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办理登记事务、提存、保管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文书提供法律咨询等。 | |
住所 | 志丹县政府办公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郑光华 | |
开办资金 | 5.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8.38万元 | 79.1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公益)陕西省志丹县公证处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在每次开会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撰写了学习笔记。通过学习,全体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2、加强公证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根据公证工作的实际,主要从三个方面组织了业务学习:一是学习了《陕西省公证协会关于办理不可抗力公证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公证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机构复工办证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公证协会关于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和《志丹县司法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公证机构法律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正确办理,安全办证;二是学习了办理赠与、继承、委托、声明、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效力等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颁布的指导意见;三是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要求继续不折不扣执行公证执业“五不准”等相关规定,审慎办理公证事项。3、加强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全体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待当事人保持中立,不偏不倚,不办“关系证”、“人情证”,树立公证工作正确的价值导向。4、加强公证人员的警示教育。组织全体人员通过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中警示教育专栏开展线上学习工作,要求全体人员对照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自查,降低瑕疵发生率,做到严格把关,严格审查,依法出证,杜绝错证、假证出现。志丹县公证处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多举措落实公证“放管服”改革精神,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1、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性详细明确告知当事人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除特殊情形之外,没有要求当事人再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推行首问负责制。首次咨询接待的公证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公证事项的办理包括从咨询、受理、办理等全过程。对材料齐全的,我们依法给予及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依法详细告知;对不属于公证职责范围的事项,做好耐心解释,没有随意推诿、拒证的情况发生。3、推进“最多跑一次”。对出生、身份、曾用名等44项服务范围“最多跑一次工作标准”落到实处,并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且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公证事项加快了办证速度。同时,对部分公证申请实行容缺受理,主动收集证明材料,最大限度为群众解决了“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4、压缩公证办理时限。对于一般公证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做到了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对于继承、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等较复杂公证事项,承诺从法定出证时间十五天缩短至十天内出证。5、扩大公证服务公开。进一步加大公证服务公开力度,完善公证处的公示墙和宣传栏的功能,扩大公开事项,完善公开内容,推进公证服务的阳光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编印《公证服务指南》手册,公开办证法律依据、办证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投诉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查阅。6、健全绿色服务通道。对“老、弱、病、残、孕”等人员申请办理公证,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方便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加大了公证法律援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者纳入公证援助范围,减免公证费用。7、完善文书送达方式。进一步了改进公证文书送达,完善服务方式,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在公证处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邮政等快递方式发送公证书,努力让当事人办证取证只跑一次公证处。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石,良好的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赖以生存并维系长远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紧抓公证质量不放松,依然是志丹县公证处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是从以下方面着手:1、从规范办证程序入手,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进一步规范了各程序环节,无论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没有随意简化公证程序,从程序上确保公证质量无瑕疵,从源头上为公证质量筑起了一道防护墙。2、强化公证质量的管理监督,提高公证业务水平。志丹县公证处建立重大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赔偿等制度,以实现对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和工作效率的有效监督,不断提高公证质量、公证服务质量和公证的社会公信力。3、加强公证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公证质量无瑕疵。通过自查、互查、抽查,志丹县公证处的公证合格卷达到96%,质量合格率为96%。在今年的延安市公证质量案卷大检查活动中,志丹县公证处的公证卷宗不论是从公证文书、笔录的制作还是证据材料的收集、核实等方面均获得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为真正把公证机构建设成为便民服务的场所,志丹县公证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公证整体形象再上新台阶。一是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公证处内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主要包括主任岗位职责、公证员职责、公证员助理职责、各类行政辅助人员职责。二是完善了公证质量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及陕西省公证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对办证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隐患。三是完善公证收费及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证收费标准,公证收费减免以及公证法律援助必须有公证处主任审批。四是完善公证印章管理制度。公证员签名章归个人保管,本人使用。公证处钢印、公章由专人保管,按规定使用。五是完善出证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公证员办证互批制度,每件公证文书的出具必须有三位公证员的审批和签发,杜绝私自出证的情况发生。六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公证档案管理的要求,加强公证处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收卷登记,查阅档案实行公证处主任审批制度。七是完善公证专用纸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监督管理公证专用纸,公证员使用公证专用纸时必须规范填写《陕西公证专用纸使用登记表》,公证书编号与陕西公证专用纸编号严格对应。今年,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志丹县公证处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公证法律知识,全年共计散发公证系列宣传彩页10000余张、公证办证指南500余份,外出宣传10多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主要做了下列工作:一是通过在彩色折合页、纸杯、扇子、围裙、摆盘、宣传单上分别印制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法、公证程序、公证执业理念等内容,有针对性向群众宣传公证法律,提高群众的公证法律意识,力争使群众了解公证,走近公证;二是鼓励全体人员积极向法治志丹网、今日头条、法治陕西网等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反映工作动态,宣传公证工作;三是做好工作中的公证法律宣传活动。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修改合同以及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公证理念,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为建设平安志丹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了将2021年的工作做好,我处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准不足的同时,将一如既往,尽职尽责地履行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职责。1、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2、继续加强全体人员公证质量红线意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公证质量有新的提高。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拓展公证工作的新领域和新业务。4、积极完成县司法局、公证行业协会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5、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