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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6-08 11:12
单位名称 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机制体制创建;实施情况监督考评、绩效考核,开展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和项目招投标申报,进行项目业务指导、核报项目变更,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归档,项目资金的申报、筹措、兑付工作。
住所 志丹县城北街010号财政局办公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康志周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87.67万元 -209.07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志丹县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在省、市、县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山水办职工全身心地投入。作为志丹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具体落实部门,我们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使命,从山水办职能出发,从项目的技术特点和验收要求着手,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充分发挥县山水办在试点项目管理上的核心作用,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基本完成了上级领导安排的任务。一、主要完成工作1、推进杏子河流域(志丹片区)水土共保共治项目的整改、复核、验收和审计工作。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亿元、省级投资0.28亿元、市县配套0.57亿元),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全部完工。项目实施完成后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5平方公里,主要实施了造林补植10万亩、湿地恢复287亩、河道岸坡生态林建设12公里、梯田改造及配套工程1.52万亩,新建淤地坝15座、排水(洪)沟39.7公里,显著改善了杏子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为按照全市统一项目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在实施过程中陕西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共划分为80个标项,其中施工标71个,监理标项9个。涉及农田提升、淤地坝建设、林草措施、河道治理等多个方面内容,项目管理系统而复杂。该项目于2019年8月委托第三方复核单位和第三方验收单位,2019年11月,完成初步内业和外业复核成果,并形成问题清单,2020年3月至5月,山水办和监理单位共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系统的整改,形成了整改报告。2020年6月,第三方复核单位形成复核结果,第三方验收单位开展县级初验工作,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完成整改。2020年11月,顺利通过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环保厅对我县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验收工作。2020年12月,项目进入审计程序,向县审计局提交审计申请函。2021年12月,杏子河流域水土共保共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开展项目审计。2、加快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四水共治工程建设。周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计划总投资2.7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7亿元、省级投资0.38亿元、市县配套0.76亿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平方公里,对应主河道长12公里,包含12个小流域治理。根据省、市投资计划安排,我县只实施四水共治项目,计划投资7068万元,于2019年3月15日开工建设,截止目前共完成格宾垫结构基础砌护3978.68米,堤防360米,堰塘2座,延伸河道中隔墙100米,新建漫水桥1座,清淤5.7公里,滩面整治绿化500亩,休闲广场1座,污水处理系统1处,完成总投资的60%。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3、完善整合项目,完成绩效目标。在中、省资金计划安排下,为了落实中、省、市提出原绩效目标任务不减的要求,我县通过整合2017年至2021年县林业、水利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9个,投资0.52亿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县山水办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杏子河流域共保共治项目的复核、验收工作和周河流域四水共治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山水办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和防疫工作,指导工程项目全体人员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工程项目安全有效复工。二、主要工作措施(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山水林田湖项目,将此作为落实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举措,2016年12月26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推进项目实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项目现场进行调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二)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我们创新体制机制,打破部门界限,按照“领导小组负责、财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联动”的思路,成立山水林田湖项目办公室,专门负责山水林田湖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分别从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城管等行业部门抽调1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实施,形成了“统一指挥、部门协作、整体联动、快速反应、责任落实”的山水林田湖治理新机制,有效提高了项目推进效率。(三)完善机制,规范建设。一是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我们严格执行《延安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规定》、《工程验收办法》、《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二是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我县将山水林田湖项目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将中、省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切实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扩大资金整合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三是构建技术支撑体系。从中国社科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院聘请一定数量专家,组成项目咨询小组,对前期规划、施工过程和工程验收全过程进行科学把控,为项目科学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四)统筹优化,系统治理。一是统筹规划。注重与区域内延河综合整治、王瑶水库拦污工程、三北防护林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四大保卫战、土地治理等项目有机结合,统筹整合,协调推进,增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成效。二是系统治理。我们建立健全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修复为重”的生态环境防治体系,按照“梁、塬、坡、沟、川”共治、“水、土、林、田、人”共利的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思路,采取拦污、治水、防洪、植绿等措施,综合解决水土流失、面源污染、水源短缺、水质恶化、生态脆弱等问题。保护杏子河、周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王瑶水库和北洛河水质安全。三、综合成效四年来,项目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项目管理实施的工作经验。项目实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0.19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了4.27%,可减少入河泥沙250.45万吨/年、新增雨洪调剂能力285.15万立方米/年,有效改善杏子河和周河水质。根据陕西省环保厅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和延安市水务局连续主要供水水源地王瑶水库水资源质量旬报,王瑶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改善为Ⅱ类,周河水质达到Ⅲ类,达到了设计总目标,生态效益明显。项目建设提升1.62万亩耕地的耕作条件和生产能力,年粮食产量增加172.13万公斤。实施过程中充分解决本土苗木、机械设备,当地劳力就业问题,助力7803人脱贫,人均收入由原来的4300元提高到11688元。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周边设置相关公示栏,及时向社会通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群众对山水林田湖项目实施的效果十分满意。项目实施得到的管理工作经验: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将新思想、新理念和中省要求贯穿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督导检查、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全过程,科学规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二是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对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等进行统一指导督查,起到了凝聚技术力量,实现技术互补作用。三是项目后期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项目运行管护责任制。将验收合格项目及时移交所在乡镇和村组,制定由乡镇负总责、村级组织抓落实,责任具体到镇村负责人的后期管护责任制,明确镇村和管护人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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