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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7 10:17
单位名称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住所 志丹县财政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林
开办资金 9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志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01万元 20.14万元
网上名称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有力支持下,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招标采购有关政策要求,以“规范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以“抓业务、提素质、树形象”为抓手,加大前期意向公示,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严格事后履约验收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筑牢理想信念。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了规定篇目,学习了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能够认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了解党和国家伟大事业的来龙去脉,在学习党史时注重“耳到”“眼到”“心到”,在红色歌曲中聆听党史,在历史剧作中了解党史,在革命圣地里学习党史,经常回忆,深入思索,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步调一致、行动统一,不断筑牢党员理想信念之基。(二)严格履行采购工作职责,切实提升服务水平(1)应采尽采,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服务大局。全年重点采购项目有志丹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前期服务、志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志丹县全民健身步道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保安街道办事处金苑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服务、志丹县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第五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志丹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关于灵皇地台集中供热中心锅炉改造、志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宁镇、顺宁镇黄土崩塌治理工程等采购项目。截至11月底,我单位共计受理采购业务78批次,预算金额约16215.83万元,采购金额约15226.14万元,节约资金约989.6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5%;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3批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4批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9批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52批次;服务采购资金约4598.63万元,货物采购资金约6861.04万元,工程采购资金约3766.47万元。(2)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专家评审费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采购内控机制健全,采购活动规范运行。二是努力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按照《陕西省2021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开展电子卖场,促进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追加采购项目的工作,加大节能环保产品等采购力度,提高绿色采购规模,落实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消费扶贫力度,引导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确保采购项目有预算,采购资金有保证,采购质量效率有提升。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专人负责制,及时统计采购业务,认真分析采购绩效评价,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信息,开展采购意向公示工作,为县财政局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加大采购业务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采购负责人员专项培训工作,确保各采购人熟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意向公开、电子卖场模式、交易方式等系统操作流程,全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取消供应商的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保证供应商投标全流程不花一分钱。(3)加强监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一是继续推行“限时办结制”。根据每次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流程,以最短的时间组织采购活动,及时签订合同,尽量不让采购组织工作延误采购人的需求。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从供应商报名、接收投标文件、组织评审等环节,我中心认真分析研判,坚决打击采购人与供应商相互串通行为,坚决打击供应商之间围标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规范运行,全力保证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供应商投诉机制。供应商投诉是维护政府采购公正,保证供应商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要根据供应商投诉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投诉程序和受理程序,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的制度化、程序化。四是继续强化采购业务验收工作。除特殊项目以外,我中心要随时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积极参与验收工作。简单项目由我中心与采购人共同验收,复杂项目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采购业务质量得到保证,采购资金效益最大化。五是规范招标投标流程,强化外部监督和内控制度。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和谈判文件,细化评分标准,严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继续执行评标现场全程录像、县财政局派人员现场监督方式,同时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各种采购业务档案,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三)持续加强支部规范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按照县机关工委支部建设标准,规范党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功能和设施,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不断加强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走访空巢老人等活动。把中心党支部打造成传播正能量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科学文化的窗口,不断提升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干部作风三年行动精神,全面解决政府采购中心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粗、拖”等作风顽疾,倡导树立“勤、快、严、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努力创建“五型”财政机关,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投标氛围。四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志丹县干部作风“十条禁令”,坚决抑制商业贿赂行为,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道德防线,不断提升干部廉洁自律能力。(四)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助推乡村振兴。一是抓好包扶工作。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根据中心包扶的张渠便民服务中心王崾岘村实际,以苹果产业为抓手,以驻村工作队为前锋,研究制定包扶措施,积极协调资金和物资,做到包扶工作有成效,包扶村有发展、村民收入有保证。二是助推乡村振兴。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方针为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二、存在的问题一年来,中心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认识不够,存在抵触心理。政府采购涉及单位多、程序多、手续多,部分采购单位认为采购程序繁琐,在开展采购活动中不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导致采购效率低下。二是政府采购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工作也日趋复杂,这更要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目前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才匮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质效。三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存在临时性、突击性,为资金兑付、采购意向公开造成困难。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今后,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第二十一届党代会精神,按照县财政局党委的具体安排,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本职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二是持续推进“阳光采购”,发挥政府采购诚信优势,促进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提高采购效率。三是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力量加强市场调研,做到科学决策,有的放矢,保证采购成本最小化。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专业队伍建设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政府采购政策知识,永葆我县政府采购活力。五是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严格按照全县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动真碰硬做好本单位的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贡献政府采购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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