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志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粮食流通,促进粮食储备管理。粮食流通、收购、销售计划;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军队供应;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 |
住所 | 志丹县一道街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飞 | |
开办资金 | 232.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志丹县经济发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0.9万元 | 208.3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开展主要业务工作:我单位在上级主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粮食的的轮换、储存和成品粮油及军粮的供应是扛稳粮食安全责任的主责主业。对1500吨轮出的和新增500吨的原粮小麦进行了合并招标竞价采购,通过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以每吨3080元中标,并组织验收入库。因储备库依山石洞仓年久失修,防潮设施破损严重,加之秋季雨水多,造成库内返潮严重,省市检查认为5000吨原粮属于不易存状态,市上业务部门下发了移库储存和提前出库督办意见。根据上级要求报请县政府批准提前轮出,通过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公开竞标,以每吨2780元成交,有效排除和化解了储存风险,并为维修之后安全储存创造了条件。成品粮按照动态管理,先进先出的原则,有序组织实施了轮换。粮食储存的管理实行专库专人管理,领导带班督查、保防组织带队巡查、库管员定期检查,检查粮油记录,粮情分析有关报告,全年累计检查160次,出具粮情分析报告2份,粮温监测记录120次,完成机械通风2次,开仓晾晒15库次,更换小麦塑料覆盖膜3500平米,翻粮防潮1次,投放生石灰2000公斤,更换防鼠板12块,投放更换防鼠盒22个、投放更换防鼠药4次,更换防雀网6个,刷写违禁标识12个。确保了粮油在安全环境下储存,在储存过程中安全。牢固树立拥军理念,把军粮保障和供应作为军供站的主责主业,建立专库储存,实行专人管理,按需配送。积极深入武警中队调研共商,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领转存、需即送”灵活政策,保证了军粮储的安全、送的及时,用高质量储存、高效率配送的优质服务赢得了武警中队的好评。为了给科学储量提供科学依据,对电子磅、水分仪、容重仪等设施设备进行了送检校验。二、组织开展粮食安全执法,做好粮情检测统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今年认真组织了春秋两季政策性粮食大清查、大检查,就库存数量,质量进行了资料、账务核查和现场查验、清库盘库,针对存在的粮情分析报告不公示不及时、责任卡牌更换不及时、制度不上墙等问题现场指正、纠正,关于粮库存在安全隐患、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成限期整改。根据中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排在全县开展了“2021亮剑执法行动”,在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前,制定了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执法前学习培训,就执法法律条例、执法程序、执法重点进行了讨论学习,成立三个执法检查组,历时15天分赴全县各个乡镇(便民中心)对市场粮油收储、销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排查出全县共有粮油经营户157户,粮食收储户6户,检查过程中现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对收储和销售等经营行为进行了现场指导。通过“亮剑”执法行动摸清了全县粮食收储、销售等基本底子,建立了经营性工作微信群,规范了经营行为,同时为下一步管理和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收集具有代表性的1家农户、2家收购和、2家粮食加工企业、1户放心粮油经销商店、2家粮油批发企业粮食流通过程价格,包括玉米、大豆购销价格和大米、大豆、面粉、食用油零售价格,分析、汇总后,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上报,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了有力依据。根据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我县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全面完成了6份检测抽检。严格按照扦样地点、扦样要求进行扦样,规范采样行为,应用信息化扦样手段,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提高实效性和可追溯性。在扦样期间,密切关注、跟踪本县内可能出现的异常气候和严重病虫害等情况,尤其是玉米收获后、收购前的质量变化情况,对存在粮食质量安全隐患的重点地点加大跟踪监测,确保县内的产粮安全。三、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国上下开展了粮食生产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县纪委迅速动员、安排部署了全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驻开展了专项巡察,在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和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巡察的同时,中心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印发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的同时,对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并排查梳理出21个问题,县委巡察反馈18个问题,市委巡察反馈7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截至12月中旬共计完成6个问题整改,40个剩余问题正在整改,通过自查全面掌握了存在问题、吃清了问题的根源,通过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限时整改,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形成的顽疾。根据《吃空饷专项整治》、《全县干部作风三年行动方案》,分别召开了整治动员会、安排部署会,《印发粮食系统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方案》,对照专项整治和行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并就存在的问题成立整改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计完善请假手续的2人、返岗的2人、辞退了1人、解聘了3人,完善了签到考核和干部请假管理、制定出台了《志丹县粮食系统企业年终工作考评办法》,切实改变了多年来形成的慵、懒、散、漫、虚、粗、拖的不正之风。四、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创卫迎验我县2021年是疫情爆发以来防疫形势最为严峻、防疫压力最大的一年,系统积极响应号召,在做好防疫成品粮油储备和供应的同时,党员带头、全体职工参与深入防疫值守点严格扎实开展防疫工作。一是做好成品粮油供应储备工作,紧急调入成品米面共计280吨,紧急向米面零售门市和超市投放了米面200吨,油50吨公斤,并进行粮食应急供应投放演练,为避免出现粮荒做足了功课,发挥了稳价保供作用,确保了疫情期间米、面、油不涨价、不缺货、不脱销。二是做好疫苗接种、出入报备工作。动员系统干部及时接种了新冠疫苗,做到了应接全接,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三是做好防疫点执勤工作。领导和党员带头,全体干部参与,做到24小时值守,进出登记扫码,并开展摸底排查上报、办公楼和值守小区消杀工作。四是做好疫情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制作了标语,条幅张贴在各家属院显著位置,确保系统内职工都能正确对待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县全国卫生城市复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系统高度重视,率先行动,对办公楼院落进行了清理,对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和更换,储备库张贴禁火、禁烟标志,设立导向牌,划设停车位,组织全体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不定期清除打扫,并派人上街巡察和值守,为全县创建卫生县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五、全面协助提升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扶贫济困今年是乡村振兴开局之年,中心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全面做好包村工作。紧紧围绕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产业发展为支撑,脱贫致富为目的,使各项包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对麻地坪村贫困户进行了走访、慰问,通过对张文有及妻子的精神上开导,对生活和致富有了很大信心。二是通过多方协调,筹备资金,为康山村争取2万余元铺设了1250米砖路。三是全面加强了党的建设。其一,协助村上抓好村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党员发展等工作。督促村“两委”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2次,认真学习省、市、县对农村工作有关精神,及时做好宣传。其二,帮助村上党员关注“志丹党建”微信公众号,学习“党员小书包”,及时学习掌握最新党建信息。其三,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村一级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建党一百周年,积极参与了“麻地坪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走访慰问了麻地坪村困难党员、老党员3人,粮食系统困难党员、老党员5人,并送去了3000多元的慰问品。春节前,对包扶村和粮食系统贫困家庭、困难老党员进行了摸底、上报、核实,确定了17户慰问对象,并送上去米、面等3000多元慰问品,体现了党和组织的温暖和关爱。六、高度重视安全维稳工作,全力化解遗留问题安全生产是承储企业的红线。全面开展了系统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就用电安全、防汛安全、消防安全安、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车辆出入安全、人员出入库安全、原粮和成品粮油出入库操作安全等开展了大检查、大整治。不放过一个环节、不漏查一个疑点,逐项、逐库排查,共计排查出安全隐患6条,4条已经整改到位,2条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全年系统内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积极主张通过12315、12345热线等反映诉求和问题,通过12315热线答复并办结2件。接待信访13批65人次,协调克服了粮苑小区供水问题,保证了粮苑小区168户住户取暖工作正常运转,清退房屋4间,协助和责令所属企业收回房租22万余元,进入司法程序解决2件。系统虽然遗留事情多、问题复杂、矛盾突出,但通过积极面对、主动化解等办法有效解决和推进了一系列遗留问题,全年系统未出现到市去省进京信访案件。七、存在问题1、法定职责和“八定方案”不匹配。中央层面法律规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是行政部门,具有法定的执法职责,在机构改革中并入了物资储备职责而实际是有名无实。2、职责未捋顺。中省市机构改革中,在承担原有粮食监管职责外并入了物资储备职责,2019年全县机构改革精神和文件明确物资储备属该中心职责,但实际未承担和履行物资储备职责。3、办公楼修建年久、外墙瓷片和大理石出现松动和脱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粮油产业有待于做大做强,县级储备粮规模尚未达到市级规定的最低要求,宏观调控能力不足。5、企业装卸粮设备老旧,快检设备短缺。6、国有粮油企业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面临运转困难。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