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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6 15:43
单位名称 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困难或其他依法应予法律援助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刑事诉讼案件的援助辩护;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抚养费的案件的代理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的代理,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其他确需援助的法律事项的代理。
住所 永寿县政府大门西侧
法定代表人 仙琳
开办资金 10.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13万元 6.95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今年以来,我们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统揽,坚持自我革命,不断净化思想、锤炼队伍,夯实工作基础,先后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与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永寿县法律援助中心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等制度,对案件审查指派、投诉处理、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使法律援助工作迈入制度化管理轨道。按照省市要求,我们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法律援助中心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业务接待能力。二是健全网络,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扩大。为了适应群众法律援助需要,我们不断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畅通援助申请渠道,在各镇(办)、便民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在“公、检、法、工、青、妇、残”等行业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在各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254个,确定法律援助联络员254名。形成了一个在全县构建起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城乡的全县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了“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全面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我们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和律师陪同领导接访下访制度,为信访问题通过法律渠道化解提供坚强支持,有效化解了信访积案。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0余份,办理援助案件122件,解答信访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参与调解信访案件5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降低门槛,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拓展。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我们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降低门槛。对低保户、五保户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将经济困难标准由最低生活保障线提高到最低工资的1.5-2倍,使受援人群由低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对鳏寡孤独及家庭暴力受害的妇女儿童,适当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或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缩短审批时限,有效降低了援助门槛。对涉及农民工工资、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群,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和咨询工作,并主动上门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我们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创新性将城市拆迁、征地补偿、就医就学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扩大。四是优化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中我们把优化服务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着力点,在日常接待咨询上,建立了集咨询、录音、质量监控为一体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咨询系统,提升扩容了“12348”法律服务平台的功能。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按照“四个一”的标准化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受理、文明服务、专业高效。同时,为了切实有效解决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两头跑”,反复提供证明资料等问题,避免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单打一、两张皮”现象,我们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符合援助的当事人实行一次审查、一援到底、一路通行的制度,通过审查互免机制、资料互认、申请告知机制、办理便利机制和衔接沟通机制,当事人只需在一家申请,便可实现两家受理,使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无缝对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专业人才缺少,办案力量不足;二是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还不完善;三是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大,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办案质量为重点,优化案件结构,规范服务行为,深化便民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2022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宣传形式需要更加规多元化。要与各镇(乡)紧密结合,互相配合宣传,消除法律援助宣传死角,彻底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特别是联合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在各个乡镇普遍建立法律援助明白人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加大培训力度,保证每个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知法律信息,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对前来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给予详尽解答。三是稳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量。采取旁听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庭审,援助案件回访、定期督查、检查案件卷宗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的管理,保证在多办案件的同时,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四是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加强刑事法律援助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确保法律援助律师及时准确获得案情进展、办案人员、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在会见、阅卷等环节充分和办案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法律援助办案效果,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效能。五是狠抓典型案件的办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工伤、讨薪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