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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6-06 15:41
单位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水利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水利工程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办水利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承担县水行政执法统计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街北段4号
法定代表人
董晓东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万元
2.8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筑牢根基,提升能力素质。坚持将政治学习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县委、县政府及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围绕在局党委周围,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坚持执法懂法、懂法学法,采取走出去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请进来邀请专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使全体执法人员,快速进入角色、适应新的岗位,为水利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坚持在涉水普法宣传方面下功夫、出实招,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技之春等宣传纪念活动,组装宣传车、印发宣传单、设立咨询点,深入全县各镇办、砖厂、石灰厂、水泥厂及新建企业,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水法规深入群众,深入人心,逐步增强全县群众水法律意识,使知法、懂法、守法成为习惯。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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