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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2 17:49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展社会保险事业,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提供保障,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北平街北平天下北区7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杨金润
开办资金 26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5.62万元 14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追赶超越”的方向和任务,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确保了中心各项基础工作稳步推进,达到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预期要求,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1月底,中心共有参保单位554户,参保在职职工44183人,征缴养老保险费21481万元(其中清欠637万元);新增扩面人数1763人;截止11月底,为全区5738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8亿元,5738名退休人员已纳入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率达100%;中心已对5738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认证工作已完成100%;今年6月初,对全区5738退休人员进行调待工资,月增资80万元,补发473万元;新增退休人员指纹采集率达到100%。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率、使用率100%,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圆满完成。主要工作措施加大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积极推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力实现应保尽保,努力提高参保缴费率。(二)做好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做好服务数字化转型,“线下”转“线上”,推行“不见面”服务。按照省局公布的“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内容,继续发挥好网上服务平台和引导群众广泛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继续完善网上经办服务,同城通办业务,加强柜员制的实施,切实为参保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三)夯实数据质量,完善网上经办服务。实现业务“同城通办”。助力“互联网+经办”。按照市、区行政审批局““三级四同”服务事项清单内容,梳理完成各项高频业务汇聚和事项通办任务。到9底,企业99%以上业务实现“零跑腿”。(四)加大防范和化解业务经办风险。认真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专项检查,推动稽核方式优化升级,与其他社会保险机构紧密协作重点稽核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工作的落实。本年度侧重于数据质量稽核问题的整改,实现数据规范准确,确保数据风险得到防范和化解。通过“质量自查、库表对比、重点稽核、核实整改”的方法,对上级部门下发的疑似问题数据、线索等,进行分析溯源、建立台账、限期核查、落实整改,如期完成上级下发的各项数据核查任务,截止11月底,累计追回冒领养老金11.52万元;(五)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走流程”工作内容分配表,扎实开展“走流程”工作内容,分别以企业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份,采取“体验办”“陪同办”“坐柜台”“接热线”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全流程参与经办业务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环节,为企业群众办理具体业务,提供经办服务。通过在一线经办柜台,面对面听取群众办事诉求,到服务对象身边直接听取对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场研究改进措施,有效提升了中心服务水平和经办工作效率。(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按照省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加强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落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筑牢拒腐防变这根弦。中心与市处和岗位签订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三是深化经办作风建设。年初中心开展了作风纪律学习教育工作,从规范服务、严明纪律和文明服务方面入手,从着工装、带工牌和使用文明用语等细节入手,大力提升了中心文明服务水平。同时还全面开展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七)扎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中心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还进行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扎实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问题。强化思想教育,规范干部行为,积极探索创新,丰富活动载体。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心支部严格按照“五必做”要求,规范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坚持把“主题党日+”和开展“智慧党建”平台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途径,组织观看《柳青》、《无翅飞翔》和《长津湖》等红色影片并组织党员干部去党日主题公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中心党员干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同时中心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清查工作,并整改到位。中心全年来无违反党风廉政的人和事。(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突出今年,中心在省级文明单位基础上,继续积极参加了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创建活动二十余次,如好人推荐、雷锋志愿活动、我们的节日等活动。通过这些创文活动的开展,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九)强化干部培训,提升宣传工作中心一方面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2021年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史》、《准则》和《条例》。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局、市处和区委区政府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和知识测试,通过学习培训,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得到了提升。另外,加大养老保险宣传力度,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举办的各类征文活动,其中在“风雨百年路、党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获得优秀征文荣誉,并积极向区信息办发表稿件。(十)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心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疫情期间各项防护措施,每日进出办公区域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域,为经办工作正常开展保驾护航;同时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实行分餐制,保证干部职工用餐安全。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作落实、落细,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存在的问题(一)日常制度坚持不够好。(二)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开展不够。四、整改措施(一)以制度为抓手,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战斗堡垒作用。(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三)以平时考核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2022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的落实实施,并根据中心制定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通过奖优罚劣考核机制的全面落实和分级负责制的强力推行,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现同城业务无差别办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地服务。(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作风转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完善廉政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廉政责任。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力度,对业务经办程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操作规程,把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五)完善财务监管,搞好内部审计,确保基金经费安全完整。同时按照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规范全系统津补贴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市处财经有关规定。(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教育入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及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人员综合素质,树立运转高效的经办队伍形象。(七)全面实现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推动经办“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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