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府谷县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咨询和服务;负责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各品目的集中采购;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财税中心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李培军 | |
开办资金 | 61.9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拔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88万元 | 67.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1年4月变更单位住所,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府谷县政府投资和采购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发科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合法有序的政府投资招标和采购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招投标和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有效推动了招标投标和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业务工作情况1、政府招标方面:2021年度份,各建设单位申请备案的招标建设项目共计336项,中标总金额153424.15万元。其中:在榆林开标的项目共计71项,中标金额107325.68万元。包括:①房建项目11项,中标金额累计15413.09万元;②市政项目14项,中标金额累计34492.88万元;③公路项目8项,中标金额累计17224.27万元;④水利项目11项,中标金额累计19464.15万元;⑤地质项目1项,中标金额446.54万元;⑥矿山类项目2项,中标金额累计8590.24万元;⑦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22项,中标金额累计6224.81万元;⑧采购等其他项目2项,中标金额累计5469.70万元。在府谷开标的项目共计265项,中标金额46098.47万元。包括:①房建项目27项,中标金额累计4724.34万元;②市政项目46项,中标金额累计8752.59万元;③公路项目88项,中标金额累计14591.33万元;④水利项目29项,中标金额累计6502.10万元;⑤绿化类项目28项,中标金额7339.90万元;⑥机电项目4项,中标金额498.68万元;⑦地质项目7项,中标金额1328.31万元;⑧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33项,中标金额累计1978.37万元;⑨采购等其他项目3项,中标金额累计382.85万元。政府采购方面:2021年度,各采购方在我中心进行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共计30项,预算金额39673324.82元,实际采购金额36958104.97元,节约资金2715219.85元。其中:服务类项目23项,预算金额34977104.82元,实际采购金额32475038.97元,节约资金2502065.85元;货物类项目7项,预算金额4696220.00元,实际采购金额4483066.00元,节约资金213154.00元。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制度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备案审查方式由事前审查制改为重在事中事后监管的告知承诺制,我中心的工作模式由限时办结制改为即时办结制。强化招投标过程审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推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我中心组织了业务骨干编制了采购标准文本,并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大力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标准文本的推行有效地防止了出现招标文件量身定做,设置歧视、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二是严格投标人员身份核验,要求投标到场人员提供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进行身份核验,防止转借资质围标串标行为;三是深入推进工程招投标领域社会信用监管改革,在招标文件中通过设置“信用标”,落实中、省、市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积极推行信用担保,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榆林市发改委“推行信用承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榆林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的文件精神,在我中心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1000万元以下项目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1000万元以上项目投标人除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外,也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经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成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确保我县重点项目工程的招投标环节高效开展。为了贯彻落实好县委十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人代会的工作部署,做好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工作,我中心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专班,负责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即办制和招标文件的事中事后审查制度,确保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送我中心备案后的第一时间发布招标公告,确保了重点项目工程在招投标环节高效、规范的完成。完成机改前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档案整理工作机改结束后,我中心接管了前采购中心2010年度-2020年度的采购项目档案,并安排了专人对档案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年为单位,以不同的采购方式进行分类,同时建立了采购项目电子档案,以方便查阅。整合评标专家库,进一步提升评标工作的质量按照全省统筹整合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工作安排,我中心对现有专家库的专家个人信息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按照专家2021年度聘书的所聘专业进行分类,确保评标工作公正、专业,使得招投标工作健康开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中介代理行为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中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制定了《代理机构登记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在我中心进行备案时,在原有备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从事招标代理的专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基础上,新增了备案三名以上在府谷开展业务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同时,为防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利用多个资质逃避监督的行为,新增了“不同的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办公场所为同一地点、实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技术人员2人(含2人)以上相同情形之一的,视为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二是按照《府谷县招标(采购)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标一考”的动态管理制,即代理机构代理的每一个项目均由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投采中心从招标时效、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开标组织等方面对其进行满意度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得出的动态得分是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上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促进代理机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业务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县代理机构整体的执业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九、取得的主要效益。1、招标投标方面。招投标备案审查,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是规范工程项目运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在单位全体工作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工作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通过坚持项目招投标备案会议审查制、实行招标代理机构约谈制等制度,我办积极履行职能,同时努力创新监管方式,有效减少了招投标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积极推动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2、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交易,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有效地规范和约束了政府的购买行为,同时有效地节约了财政支出,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十、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在规范招投标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招投标工作涉及面广,且随着国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调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招投标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各行业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主体对招投标工作政策性变化不能及时了解,对招投标工作的程序性和法律性认识相对不足,知法守法的招投标法制环境还未完全形成。二是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少,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推进缓慢,相关电子平台还没有建立。四是评标专家库虽然已经建立,但行业结构不够合理,个别专家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六是招投标代理机构整体业务素质较差,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十一、2022年工作计划。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修订完善《府谷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实用手册》和《府谷县政府采购实用手册》,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制环境。二是进一步落实机关学习制度,保证国家在招标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改革政策能在第一时间落实。三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四是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我县评标专家的培训及继续教育,继续在我县范围征集评标专家,扩充现有评标专家库,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使用制度,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招标评标工作。五是认真落实《府谷县招标(采购)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中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