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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2 15:44
单位名称 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家庭档案管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住所 府谷县府谷镇天府路143号
法定代表人 郭玉成
开办资金 45.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2万元 8.6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范和完善低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年初开展业务培训会,对14个镇、9个便民服务中心的民政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安排25名干部深入乡镇宣传相关业务知识;(二)对我县3389户6550名农村低保对象和496户885名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对1656户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三)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扎实开展了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工作;(四)全面开展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错保,不人情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五)在政府网站、单位门口设立专门的群众意见箱,积极采纳群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单位业务水平;(六)切实保障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困难群众的贴身利益,为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面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扎实开展了提升农村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工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存在薄弱环节的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实地查访、督促,着力解决社会救助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工作目标,合理提升了农村低保覆盖率,保障困难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工作水平。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由于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镇(便民服务中心)时间短,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受理和动态管理程序上不能高效衔接,且《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城乡低保政策变更较大,有部分镇、村工作人员对政策还没有掌握,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能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政策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有部分镇、村工作人员对认定工作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没有正确掌握,导致在对象认定过程中没有把好政策执行关。四、改进措施(一)组织开展政策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镇(便民服务中心)能够明确职责,深入了解低保、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政策以及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的规范程序,提高广大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使得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得实处;我们将逐步完善、健全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核对平台,努力做到对象信息准确,加大对镇(便民服务中心)低保、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准确掌握工作情况。五、下一步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加强学习,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低保、临时救助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工作机制,加大核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真正把低保中心的工作抓成解民忧、排民难、得民心的“放心工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