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居民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与归集;辖区内“八大员”等几类社会特殊群体工龄补助的发放;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就业培训;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社保大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闫利军 | |
开办资金 | 50.8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61万元 | 73.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完成农村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任务一是全面排查农村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情况。一是重新核实全日制在校生、参军、死亡、16周岁以下等人员的身份信息;二是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核实其2020年和2021年的缴费情况,确保农村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不漏一人。二是落实代缴保费政策。为已脱贫人员、低保户、特困户保留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且每人享受政府代缴保费100元。全年为3598名农村困难人员代缴保费35.98万元,为1503名中、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35.37万元。府谷县农村困难群体参保缴费问题已全部解决,正在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二、全力推广陕西养老保险APP陕西养老保险APP提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检(生存认证)等一站式服务。为推广陕西养老保险APP,我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发放宣传册等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参保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有68317人注册使用了手机APP。2021年,1141人通过APP办理参保登记业务,69487人通过APP缴纳保费,33080人通过APP进行生存认证。三、积极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府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保障基金安全,我单位与镇、村(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核查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待遇领取人数为35592人,已认证人数为35475人,认证未通过117人。未通过认证人员已按相关规定暂停待遇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并补发养老金。四、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为尽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为府谷县全民参保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我单位积极开展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工作,目前已完成调查22800人。五、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府谷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五次常务会议同意将府谷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标准上调10.5元,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列入每年度财政预算;落实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4元政策。府谷全年累计提标14.5元。六、加快推进社保卡登记、发放进度为确保社保卡及时、准确发放到广大居民手中,我单位积极协调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参保单位,加快发放进度,从2017年至今累计发放社保卡135742张。七、确保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部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龄已达60周岁,因缴费年限不足未领取待遇。为妥善解决此问题,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单位将干部职工分成14个组分别包抓全县14个镇,与各镇(村)经办、代办人员配合,通过基层走访、宣传动员、上门服务等方式摸清底数,核查原因并督促参保人尽快缴费,累计解决了408名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待遇领取问题。八、加强风险防控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我单位对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的各类疑点数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并逐条整改。整改期间,我单位规范业务经办、加强权限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整改,我单位解决了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薄弱,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普遍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基金安全意识;解决了以前年度审计、检查中发现、尚未纠正的社会保险基金问题,震慑了冒领行为,遏制了基金流失“增量”,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九、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有参保人员110602人,待遇领取人员35592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有271家,参保人员15113人,其中在职人员11464人,退休人员3649人。(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全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0501.79万元;发放“双参保”、“八大员”工龄补贴387.76万元;“两参”待遇支出22.44万元;待遇人员死亡1182人,丧葬费支出89.69万元,个人账户退费支出5.58万元;转移支出8.05万元,转出29人;转移收入13.06万元,转入39人;收缴被征地农民保障费313.72万元;因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原因注销1511人,退费311.93万元;收缴保费3060.02万元。(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情况养老保险个人缴费6070.71万元,单位缴费12209.79万元;职业年金个人缴费3051.43万元,单位缴费6102.85万元;转移收入1548.57万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13人,退费金额共计538071.74元;完成养老保险转入人员重复缴费退费30人次,退费金额累计290177.63元;完成税务缴费的个人退收17笔,累计金额69014.58元。完成427名参保人员关系转移工作,其中关系转入417人,关系转出10人;职工新参保登记43人,单位新参保登记10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共计26888.67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21789.95万元,取暖费797万元,代财政发放资金4301.72万元。十、存在问题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参保人员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待遇政策知晓度较低,对多缴多得原则不了解,在缴费过程中选择高档次缴费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中青年居民认为养老问题离自己还很遥远,对参保关心程度低,存在观望心理;还有的居民生活水平较高,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少,没有必要参加等等。十一、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细化宣传内容,围绕现行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逐步实现“要我保”向“我要保”的转变。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配合税务部门完成2022年保费征缴一是单位全员参与,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与税务部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经办人员、村级代办员密切协作,全力营造“人人缴费、主动缴费、积极缴费”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及时核对提供特殊群体信息以及欠费人员信息,确保准确征缴。三是开展宣传活动,继续推广陕西养老保险APP,让广大参保群众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的目标。(二)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数据稽核为抓手,持续打击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刑期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一是排除基金隐患“清存量”,核查清理待遇暂停人员,对已发现的违规冒领行为全部追缴;二是遏制基金流失“增量”,始终保持对影响基金安全因素的高压态势,完善数据比对机制,主动寻求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帮助,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权限设置等,弥补基金安全漏洞;三是防范基金风险“提质量”,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保领域风险防控的工作部署,定期全面排查业务流程,及时发现风险,依法依规完善业务流程,全力助推社保基金安全。(三)完成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任务完成低保、特困、已脱贫、中度和重度残疾人的代缴,确保代缴率100%,实现农村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四)全年档案整理、归档按照省“AAA”级档案管理标准整理2021年各类档案。(五)持续推进社保卡相关工作社保卡发放是一项重要的利民惠民工作,我单位将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六)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一是对新增单位及新增工作人员及时办理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二是严格把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变更业务,做好与市社保中心的衔接工作;三是积极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按时对调动、辞职、在职转退、在职死亡等人员做好暂停缴费业务。(七)完成参保、待遇等基础业务工作梳理参保、缴费、待遇、注销等基础业务环节,强化目标责任,查找薄弱点,完善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完成全年工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1年1月被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评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陕社保发﹝2021﹞10号);2021年7月被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评为“榆林市2020年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榆字﹝2021﹞74号)。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