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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2 10:50
单位名称 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大气治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对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统一规划、指导、协调、治理和考核;参与拟订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集中整治;参与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考核。
住所 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437号
法定代表人 高凌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9.7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大气污染治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市大气污染治理中心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主要工作(一)制定印发系列工作方案。一是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春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榆林市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林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林市2021年蓝天保卫战》等系列工作方案,为推进各项大气攻坚任务实施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二是完成制定《榆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三是建立“三报”分析评估工作制度,每日预报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污染天气,每周分析污染形势、提出管控建议,每月考核评估、总结经验,为全市科学治、精准治污提供决策依据,截至目前,共印发日报324份、周报38份、月报15份。(二)开展VOCs专项检查,帮扶指导工作。一是综合利用VOCs走航、红外热成像、便携式VOCs检测仪(FID)、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对全市8个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16家煤化企业、82家兰炭及涉兰企业开展了3轮次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和帮扶指导,并建立了问题清单,全部由责任企业签字确认,督促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二是针对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逸散、泄露监测与修复、废气收集率、废气旁路、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等方面整治情况,分4批次开展了“回头看”做到上门指导、跟进服务、帮扶整改,VOCs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联合有关县市区分局对全市兰炭及涉兰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核查,为全市兰炭及涉兰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持基础。(三)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累计拆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41台,实施低氮燃烧改造110余台,袁大滩、张家峁等7家煤矿实施井场乏风余热利用。(四)实行错峰管理机制夏季期间,全面禁止储油库、加油站企业昼间装卸油作业;禁止中心城区装修施工、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工程昼间作业,避开光照高峰时段,减缓臭氧生成。(五)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以榆林中心城区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坚持“反复抓、抓反复”,累计检查建筑工地600余次,对不能限时整改到位的全部通报环保工作群,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停工20起、行政罚款66万元。完成82块裸土排查,并督促完成整治。(六)构建人防技防防治工作体系将8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300个高清摄像头、1套VOCs组分分析站、1套颗粒物组分分析站、30辆出租车走航、74套VOCs在线监测、106个扬尘在线等监测数据和6000多个重点污染源全部接入平台,实现数据“一张网”,管控“一张图”,大气环境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显著增强。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科学会商研判、快速响应处置、按时规范反馈”的闭环管理新机制,将环保压力传下去、治污动力调起来,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进度、深度不断强化。(七)开展“十四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划定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实行差异化管控,做到重点区域24小时全方位监控,一般区域定时定点、定人定责开展不间断巡查。开展污染源摸底排查,形成工业污染源、扬尘污染源、餐饮污染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清单。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工业企业废气、建筑工地扬尘、VOCs、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排放问题,累计出动2000余人次、180余台车,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立行立改。特别是省生态环境厅空气质量会商和走航检查反馈我市20个问题,全部快速整改到位。(八)开展声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完成榆林中心城区划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按要求开展噪声功能区修编和划定。各县市区声功能区目前已全部完成编制、修编和划定,整体进度全省领先。二、取得主要效益呼吸洁净的空气,市人民群众最朴素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享受宜人的生存环境,是人民群众最长远的最直接的根本利益。近年来,我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决摒弃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多举并措,强力攻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的广泛共识不断形成,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经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人们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值4.04,同比改善7%,特别是13个县市区中,有11个县区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步成为全面达标城市,为近年来最好水平。其中,榆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1,同比改善9.5%,全省排名第4;优良天数313天,同比增加2天;PM2.5平均浓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1.2%,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10天完成省考年度目标任务,连续两年成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城市。全市十三个县市区(含榆林高新区)中,有11个成为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城市,较2020年增加4个县,为今年来最好水平。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区域性、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榆林能源资源富集,是国家重要的能化基地之一,虽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摆脱过去粗放型发展模式,努力打造高端能源化工基地。但我市能化工业企业众多,整体上产业结构偏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仍然存在。二是受自然环境影响严重,近年春季沙尘天气多发。虽然通过长时间、大规模的造林防沙,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问题,且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沙退人进”的伟大壮举,扭转了风沙侵蚀困局。但一方面榆林属暖温带和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沙尘天气多发,另一方面受地理位置影响,受外蒙、新疆等地外来沙尘输入影响突出,对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带来不小影响。四、整改措施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特别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保、治、补”结合,统筹“政、企、社”力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最严格的要求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最有力的举措确保标本兼治到位,让整改过程成为提升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的过程。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中心将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坚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个核心”,以减碳和治污协同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系统防控、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三个协同”为主线,重点在扬尘、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精细化管控。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做到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冲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推动餐饮行业低碳绿色发展,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净化装置并定期维护强化“空天地”综合管控平台应用。加强科技支撑,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防控科技攻关,继续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强力推动大气环境污染整治的广度、力度和深度。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实施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企业评定B级以上级别。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修订重污染天应急预案,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少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同时,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坚决做好省十七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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