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子洲县> 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01 16:30
单位名称 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县本级不动产登记发证、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住所 子洲县政府西侧三楼307
法定代表人 韩红卫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04万元 33.71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基本情况及取得的社会效益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大证)共12宗,对比2020年增长2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证)共14宗,同比减少33.3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共360宗,同比减少42.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首次登记共77宗,同比增加89.7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共103宗,同比增加9.5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登记共73宗,同比增加28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查封登记共35宗,同比增加66.67%。总计共发放不动产权证书720本,同比增加10.94%(Ps: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登记一宗多本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253本,其中电子证明222本,同比增加18.78%。另外全年度共配合各级人民法院查询2000余人次;全年度办理无不动产登记证明3000余份。2、子洲县“十三五”易地扶贫移民搬迁882户3496人,一是商品房去库存安置:双湖景苑小区60户271人,蓝海别苑11户48人,明都大厦10户36人,科慧大厦2户10人,恒正小区1户5人,峪水阳光161户677人;二是集中安置点:马蹄沟镇集中安置点140户567人,县城颐和小区413户1581人,老君殿镇集中安置点84户301人。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全部办理,其中蓝海别苑安置点、峪水阳光小区安置点、明都大厦安置点和科慧大厦安置点根据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4日发《关于移民搬迁小区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二条:“关于移民搬迁户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照自然资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同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启动移民搬迁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容缺办理),4月底前完成全部登记工作,6月底前全部办结补齐相关审批手续。”至今为止,不动产中心未接受到任何相关手续。二、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我县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聚焦群众关注,带着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走访历史遗留问题业主,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相关台帐,做到“靶向施策”,对群众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通过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等多种形式,充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经多次会议研究,比对市、县出台的相关处理方案,处理了一部分遗留问题,并对未能对号入座的问题进行了整理、拟定了相关解决方案,报县政府研究。通过三个月的努力,做出了以下成绩:1、根据子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划拨国有土地城镇住宅转出让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解决了电信家属院、县医院家属院等15个小区的登记办证工作;2、通过翻阅历史以来土地审批登记档案资料解决了实现小学家属院登记办证工作;3、根据子洲县印发《子洲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子政办发〔2021〕96号),解决了子洲县国税家属院和子洲县地税家属院登记办证问题。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抓党风党风廉政教育1.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强化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中心成立了以主任韩红卫同志为组长,副主任郭宇航同志为副组长的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同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实到实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党员干部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认真对照“党章”“条例”“准则”要求,在各个环节狠抓落实,杜绝各类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生。2.“党史教育”学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及“三项机制”贯彻情况。2021年县委、县政府开展“党史教育”学习活动以来,我中心制定印发了《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史教育活动学习方案》,集中学习了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等,传达学习了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将“三项机制”的学习融入“党史教育”学习活动,切实夯实“党史教育”学习教育成果。3.干部作风整顿情况。9月份,全县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以来,为切实解决单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重点突出、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印发了《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干部作风整顿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同时把干部作风集中整顿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系统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以工作实绩衡量和检验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成效。四、以争先创优的态度,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1、严格遵守中心纪律,履行服务承诺,争创文明窗口。一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在人员到岗到位、工作纪律以及规范化服务上确保零差错。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树立窗口良好形象。按照规范化服务建设的要求,严格实行AB岗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对特殊申请对象实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措施,打造“便民利民、高质高效”惠民体系。2、2021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特推出“全市通办”特色业务,涉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多项业务,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另开启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新篇章,此项工作涉及不动产资料查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三项业务,方便办事群众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本人亲至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提升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3、近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榆林市居住权登记操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对居住权办理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我中心通过学习相关文件,秉承着“宣传走在业务前”的理念,于2021年12月9日在我县中心广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县民众对于“居住权”的知悉率。五、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共享工作未到位。根据省、市、县要求,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与县税务部门、县住建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但因未建立相关共享平台,导致此项工作进度滞后。2、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到位,因现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较多,我中心工作人员多数对此学习不够透彻,导致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3、社会理解不够。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登记受理工作在办事程序、组卷资料、审查提交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部分群众对此不理解,甚至有的认为办事人员太过较真,将因资料不齐、面签不到、权属纠纷等造成的工作延误、返工全部迁怒于登记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六、整改措施1、信息共享工作问题。根据省、市、县要求,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与县税务部门、县住建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我中心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2、工作人员不到位问题,现阶段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内容较多,范围较广,任务较重。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愿加班,努力完成各项工作。3、社会理解问题。我中心将加大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实地等多种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消除各种误会。七、2022年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党史学习,党性培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利益,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作风态度,进一步解决我县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的局面。在今年的基础上,继续贯彻省、市“跨省通办”、“全市通办”和居住权的相关要求,实现“互联网+”的不动产登记模式。2、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不动产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适应新政策、新形势。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内容及登记流程,减少因误解产生的矛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