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国有资产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配合财政局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以及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盘活,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的资产报表编报、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统计、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动及产权纠纷处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横山区体育西巷财政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高阳 | |
开办资金 | 5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横山区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8.44万元 | 95.5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国有资产经营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1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行政事业单位年报工作。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我办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及资产工作报告、明细表、汇总表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后按要求汇总上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33.1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1.09亿元,房屋及构筑物13.59亿元,通用设备1.13亿元,专用设备0.68亿元,文物和陈列品137.43万元,图书档案0.16亿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61亿元,在建工程15.11亿元,无形资产总额0.74亿元,负债总额0.8亿元,净资产总额32.32亿元。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数据基础,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9号)的要求,我办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各单位按照中、省、市要求编制国有资产月报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3.经管资产与自然性资源报表统计年报工作。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18〕6号)文件精神,经市财政局安排,要求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涉及的经管资产、自然资源进行年报统计。经统计,共涉及22家单位,经管资产总额32.53亿元,主要有储备物资、基础设施等,自然资源95.90亿元,主要有地表水、煤炭等。4.行政事业单位撤并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31号)和《榆林市横山区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清查工作方案》(横政财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我办成立资产清查组,对2020年撤销和整合的17家单位和西南新区土地公司进行资产清查和资产调拨、划转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17家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合计1,537.80万元。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结合涉改单位资产负债表、实物登记表、存货管理登记表等相关数据,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将价值38.28万元达到报废年限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按程序处置。5.向人大汇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和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视察的通知》)(横人办法〔2020〕10号)文件精神,6月22日,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加良带队的一行九人,在区财政局、和我办相关负责人的全程陪同下,视察了行政审批局、第十一幼儿园、雷龙湾林场、污水处理厂和石马洼农场的国有资产工作管理状况,在座谈会中,我办汇报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公共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资产、企业国有资产以及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6.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日常工作。(1)资产核销。今年以来,我办先后对6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因年久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报损。(2)资产调拨。为解决办公用房的不足,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益,将原蚕桑园艺站房屋及土地调拨财政局办公使用;将原招标办房屋分别调剂至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区应急管理局使用;将原计生服务站房屋调剂至夏州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医院使用;将原七小分校部分房屋调剂至怀远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医院使用;将原水利局上院沿街两间房屋调拨至夏州街道办事处办公使用;将原种场房屋调拨为畜牧局。(3)出租出借。继续加强出租出借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及国有资产沿街门面房和郁林家园的门面房进行评估后公开租赁,逐一签订了租赁合同。全年租赁收入422.7万元。7.资产拍卖、出售工作。(1)拍卖罚没物资和涉案车辆。交警队和公安局分别将罚没车辆、涉案车辆和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交回,经请示区政府领导,我办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委托拍卖公司按竞拍程序公开拍卖交警队上交的罚没车辆233辆(其中:汽车56辆,摩托车177辆),和横山公安局上交的涉案车5辆以及手机、电脑等62件,最终共拍卖22.5万元。(2)出售郁林家园小区地下室(储藏室)工作。郁林家园小区业主入住后,未经审批私自将地下室占用,导致出售工作难度大。今年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办与住建局、公安局、执法局和住保中心对业主在地下室(储藏室)存放的个人物品以及违建建筑物进行拆除并清运,同时安装地下室(储藏室)进口处防盗门门禁以及部分储藏室的木门,维修维护地下室(储藏室)门、锁和损坏的相关设施。目前,已出售地下室666间,价值627万元。8.股权投资。一是向陕西元盛煤业有限公司参股10%股权。根据2021年6月11日榆林市人民政府第8次会议纪要精神,以及区政府和靖边县政府与陕西元盛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黄蒿界煤矿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区政府和靖边县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按比例缴纳参股煤矿的注册资本金,应缴纳的两权价款及其他资金在其股权收益中逐年扣除(先由其他股东垫付),区政府和靖边县政府各持陕西元盛煤业有限公司10%股权。按照原注册比例计算,本次增资扩股3.75亿元,我区以横山区兴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参股企业注资1.875亿元。二是向高兴庄煤矿出资1.55亿元。高兴庄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基建工程于2013年底停建至今。为尽快推动该矿正常运转,发展横山区域经济,根据2021年7月21日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常委会纪要(第6期)和2021年7月30日横山区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精神,向区财政申请拨付矿业权出让收益、资金占用费及滞纳金共计1.55亿元,用于出资高兴庄煤矿。9.对全区30家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根据《陕西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完成我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国企改革办发〔2020〕1号)和《榆林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企改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为加快推进横山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我办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向区政府递交提案,建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区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10.对高兴庄煤矿进行清产核资。为顺利推进横山区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根据区政府安排,我办与财政局、审计局和工贸局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陕西横山县高兴庄煤矿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产核资。截至2021年8月31日高兴庄煤矿资产总额1,2.33亿元,负债总额11.8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0,00万元(全部为实收资本)。11.按期上报国有企业资产年报。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企财发〔2021〕2号)文件精神。我办对全区符合上报要求的3家企业资产数据及资产明细表、汇总表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后按要求汇总上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企业资产总额13.02亿元,负债总额6.6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4亿元。12.对横山区污水处理厂污水进出水量进行统计。根据《榆林市横山县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合同》约定,我办每季度委派专人与城投公司、环保局、市政建设管理所四家单位,对横山区污水处理厂的累计进水量、累计出水量进行统计,为污水收费提供数字依据。截至20201年10月11日,累计进水量为835.17万立方米,累计出水量为806.29万立方米。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解决办公用房的不足,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国有资产。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涉及国有资产沿街门面房和郁林家园的门面房进行评估后公开租赁,逐一签订了租赁合同。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国有企业监管不到位。整改措施。请示区委、区政府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五、下年工作打算。印发出台《横山区国有企业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区国有企业纳入监管视线,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考核,特别是要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成立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对全区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行政事业单位年报、月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7〕3号)文件要求,我办将继续对我区各单位资产数据及资产工作报告、明细表、汇总表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后按要求汇总上报。(五)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