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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6-01 11:24
单位名称 蒲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解决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仲裁员、书记员、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仲裁文书、案卷管理工作。
住所 蒲城县政府2号院档案局副楼4楼
法定代表人 冀娟
开办资金 9.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万元 1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利用现场会、集会进行《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调解仲裁法》、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依托“秦云就业”、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公交站牌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开展“下访”活动,深入企业单位送法送政策多渠道宣传,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为调解仲裁工作的不断深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保障我县重点企业用工,按照人社局工作安排,制定《关于保障包联重点企业用工实施方案》,每月定期深入企业及时掌握用工动态,通过公众号和公交站牌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包联企业联系人社系统服务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为企业服务指导,着力解决了包联企业的用工问题,确保未就业人员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三)依法处理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始终,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仲裁成本。截至11月底,共接受案件138余起,立案79起,法定时效内结案75起,1起案件因法定事由中止,4起案件正在审理中,其中调解结案49起,裁决结案22起,结案率95%,调解率8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职能,企业管理规范有序,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强化争议风险防控。积极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实际调查、专题培训、一对一现场指导,全面完成今年创建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夯实“服务无死角、就近化纠纷”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达到促和谐、促发展的目的。截止目前,全县已建立82家基层调解组织,打造省级金牌调解组织5家,入选国家级1家,在册调解员172名。(五)开展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提升仲裁公信力。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引领带动青年仲裁员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前端化解,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企事业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蒲人社字[202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全力服务,确保实效的目的,确定教育局等10家企事业单位,通过庭审观摩、普法宣传、上门送法等形式,宣传法律,排查问题,改进服务,切实解决各单位自主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发挥了调解仲裁在提高就业质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活动开展以来,深入企业30家,参与职工2370人,排查隐患3起,解决突出问题1件。(六)提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增强服务水平。为实现仲裁庭硬件设施标准化,办案手段信息化目标,增强调解仲裁的司法严肃性和公正性。争取资金26万元,高标准配置了仲裁庭桌椅、庭审设备、执法记录仪等庭审办案设备,并对仲裁院楼顶和室内进行了修缮,有力推进了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四化”建设水平。(七)依法落实普惠政策,提高单位管理效率。及时依法审查审批蒲城中银富登、莱特光伏和中化蓝天等14家用人单位923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71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稳定了职工岗位,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八)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党员日”活动为契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包联村开展“暖心大走访”活动3次,解决群众烦心事2起;定期开展干部研讨交流和输出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全年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2次,参训人数300余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签订《廉洁承诺书》10份;加强行风建设,坚持推行首问负责制、挂牌上岗制、“五个一”接待、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高工作质量,树立仲裁队伍新形象。(九)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发《关于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重点摸排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为期一月冬季专项摸排活动,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易发多发行业企业,落实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及早发现隐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是规范了管理,提高了效能。围绕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建设,在内部管理上建立仲裁员定期培训制度,强化个人学习考核,重点案件召开分析会,集思广益,为依法办案奠定基础。二是使干部队伍头装规矩,干净做人。全院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要求,系统学习《准则》和《条例》具体内容,开展谈心交流座谈会,对照检查,校正自己,签订《蒲城县仲裁员廉洁办案承诺书》,坚决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窗口单位,塑造仲裁队伍新形象。三是规范管理,提升水平。坚持精准服务,树立平衡保护理念,以“清零”行动为契机,全面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仲裁公开月活动,每月1号为开放日。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仲裁员信息等邀请企业和基层调解组织代表评议,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大力弘扬调解仲裁文化,建设专业化调解仲裁队伍。三、存在问题(一)学习不够,学以致用的能力仍需加强。面对新形势新业态下出现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类型呈多样性、复杂性,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掌握新本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基层调解员队伍职能作用发挥不力。基层调解员多数为兼职人员,变动性较大,无法正常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四、改进措施(一)是注重学习,提高综合能力。(二)是扎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三)是优质服务,发挥仲裁制度优势。五、下一步打算(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满足新形势下调解仲裁工作的需求。(二)持续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提升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力争每年打造省级金牌调解组织3-5个,省级金牌调解员1-2名。(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学习效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做到件件要回音,事事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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