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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5-31 19:21
单位名称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负责辖区内工业,餐饮服务行业油烟监测;建设施工工地噪声、区域网络噪声测试;锅炉烟尘和林格曼黑度测试;污染动态数据库建设;参与污染事故的查处。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哲
开办资金 92.6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2.68万元 92.6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完成以下工作:1、空气自动监测兴庆子站(国控点位)监测;每日查看数据、统计分析制作空气质量日报,向区政务信息和主要领导发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解决。2、水质监测。我们认真、努力做好碑林辖区八个街办医疗卫生单位的水质监测化验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和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提供数据支撑。3、功能区24小时噪声监测。每个季度的功能区24小时噪声监测,我们都能积极、主动、提前准备,认真规范监测。无论是现场测试,还是数据记录,数据修约处理、数据填写上报都按规范要求认真做好。4、交通、网格噪声监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一年一度的辖区39个网格噪声点位、45个交通噪声点位的昼夜监测工作。5、在做好上级下达的各项例行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的同时,我们也认真做好为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所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如:我区重点单位、餐饮单位的水质监测,协助管理科对辖区医疗机构废水进行采样及分析。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我站无论是在监督性监测还是委托性监测中,都能按照水、气、声等各类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不管是监测前的勘察布点,监测中的采样记录、分析,监测后的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审核、出示以及资料收集、归档等都能按我站的质量体系文件执行,用心、用力干好每件事,尽职尽责做好每项工作,努力保障好辖区的环境质量。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环境监测能力难以满足环境监管的需要。碑林区是西安市城中区,辖区内医院比较多,医疗废水监督性监测需进一步常态化。近年来,随着我区服务业增加迅速,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对环境监测领域也提出更高要求。我站目前可开展的监测项目较少,土壤、废渣等内容尚无监测能力,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解决形成制约,环境监测能力难以满足环境监管的需要。2、监测人员任务重,科研能力难以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污染源不断产生,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临时性、突发性监测任务越来越繁重,监测人员及技术设备跟不上,削弱了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支撑功能;对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能力、监测质量以及许多基础性、前瞻性的科研和技术的学习研究无法顾及,降低了环境监测发展的后劲。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站要持续拓展业务范围,不断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下一步工作打算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成果,提升环境保护工作能力与水平。本单位在2021年度内,没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开办资金的变化幅度未超出20%,无抽套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未出现申请变更;按规定使用证章,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无涉及诉讼或社会投诉的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发证日期:2016年12月06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06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