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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19:0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类及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保障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维护和发放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标新街119号B区
法定代表人 薛卉
开办资金 2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7万元 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类及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类突发实践应急救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防震减灾方面,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碑林区2021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强化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确保地温、电压、地震烈度等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准确报送。制定下发了《西安市碑林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房屋设施抗震防灾能力。根据《关于更新和填报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人员信息的通知》要求和我区实际,对8个街办及所属社区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并更新了相关信息;按照《西安市碑林区减灾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78场次,组织全区各部门、中小学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62次,有效增强了民众应急避险能力。汛期防范方面。汛期前,修编发布了《西安市碑林区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组织10余个成员单位开展了演练,提升了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累计支出55万元,采购了水泵、沙袋、发电机和移动照明灯具等17类常用防汛物资和器材设备,发放各街办和区城管局等部门,确保城市防汛排涝物资储备充分;汛期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各类通知63份、预警140余次。组织协调各街道和相关部门持续对124处老旧房屋、430处地下建(构)筑物、34处在建工地(含深基坑18处)、25处城市道路巡查路段、9处下穿式立交隧道和2处防汛风险点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降雨,提前安排部署抢险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就位,提前疏散、撤离重点老旧房屋居民群众,及时清扫抽排道路积水。汛期期间,累计撤离群众34户85人。未出现大面积积水,未发生因降雨导致房屋倒塌、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通过防汛演练和地震疏散演练,提升了全社会面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2.通过开展防震减灾专题培训,强化了基层政府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社区专干的自救互救能力。3.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增强了社会民众和在校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三、存在的问题社会民众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依然不高,自救互救能力依然薄弱,全社会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较低。四、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对防汛、地震演练的督促指导,持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师范学校创建工作。编制防震减灾十四五相关规划和碑林区地震专项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防汛、地震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做好防汛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