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碑林区> 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院)

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 2022-05-31 18:0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安市碑林区妇幼保健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保健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婚检室、计划生育室、出生证管理室、咨询室、信息管理室)、儿科、儿童保健科(健康儿童体检室、口腔保健室、眼保健室)、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测绘东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周文利
开办资金 919.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3.62万元 101.1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碑林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各项工作。一是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印发《2021年碑林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和《年度碑林区基本公卫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工作要求,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规范使用西安市妇幼健康信息化系统,开设碑林区妇幼健康公众号,宣传普及相关政策及保健知识,全区妇幼健康服务的真实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得以提升。二是加强服务,进一步完善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的保健管理和转诊服务流程,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及时开展早孕建册、宣传动员和追踪随访,规范辖区内《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管理,坚持常住人口居住地免费发放的原则,做到“便民为民,应发尽发”,加大母子健康手册宣传力度,整合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宣教和普及,提高了社区居民满意度,实现《西安市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全覆盖,2021年共发放《母子健康手册》4405册;三是强化管理,按照要求制定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项目执行单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三病和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助产医院对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干预措施的落实,2021年辖区内接受梅毒、乙肝、艾滋病检测产妇均为6536人,产妇HIV抗体、梅毒、乙肝检测率均达100%;HIV阳性产妇1例,感染产妇用药率100%,所生儿童预防用药率为100%,梅毒阳性产妇27例,梅毒感染产妇用药率100%,所生儿童预防用药率为100%,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216例,干预治疗率达100%,“三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四是加大宣传,区妇计中心联系妇联、工会及街道计生办,开展地区育龄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健康查体服务,并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妇女健康促进项目,规范开展适龄妇女免费“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筛查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建立“妇女健康促进项目”筛查网络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和微信公众号,1-12月辖区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2043人;检查覆盖率达57.58%,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其中妇女宫颈癌筛查2043人,阳性率13%,乳腺癌筛查2023人,三级以上分型占2.27%,检查异常随访管理率达到100%;五是开展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年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3472人,指导咨询3472人,婚检率为31.7%;孕前检查3732人,孕检率为94.7%;六是强化技能培训,注重健教宣传,利用各种节日和宣传日,组织全区妇幼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知识宣教活动,1-12全区接受妇幼宣传咨询服务3216人,发放宣传资料10828份,制作宣传横幅118条,标语235条,2021年参加华医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远程教育310人,人员培训合格率100%;九是落实二、三级预防措施,加强产筛、新筛及出生缺陷项目监测;十是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辖区内现有托幼机构62所,全区集体儿童总数17282人,教职工3018人,专职保健人员133人。全年幼儿园教职工体检3105人,教职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儿童入园体检7669人,体检率达100%。十一是重视新冠疫情防控,严守母婴安全底线,制定并下发《碑林区孕产妇和儿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碑林区关于做好孕产妇分娩救治工作的通知》,确定4家助产机构为碑林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母婴保健服务定点医院,保证辖区内疫情期间孕产妇新生儿医疗保健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区妇幼单位积极参与“母婴爱心呼”活动,采取方法联系在本机构建档的全部孕妇,了解孕妇妊娠基本情况,对高危及妊娠35周以上的孕妇及时沟通,并落实专案管理;十二是切实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制度,签订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出生医学证明》有专人负责,做到证章分离,出生证出入库登记及相关记录填写完整规范,信息上报准确,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编号和年度规范存档,2021年全区首发《出生医学证明》6336份,补发129份,换发102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碑林区卫健系统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办公用房问题:我院原址东厅门170号属危房,行政办公临时迁址卧龙巷1号,业务迁址南二环东段319号。目前东厅门170号面临拆迁,院内存放有大量的医疗设备、各类档案及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控物资。根据区妇计中心工作职责、任务和实际情况,在拆迁过渡期间,急需由区政府出面协调,在碑林区内租用一处面积为2000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开展妇幼计生相关业务工作,以保障我区妇幼保健基本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二)人员编制问题:由于我区人口多,妇幼工作日渐细化,加之合并后的业务量增大,我院目前人员编制少,人员结构不平衡,严重存在年龄段断档问题,难以适应现在国家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希望能按照国家的相关文件及我区的实际情况予以扩编,补充新生力量。2、改进措施:希望主管部门能协调相关部门能改善我单位业务用房问题;同时根据现有的业务工作能适当扩编以解决人员严重不足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落实管理办法。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依据,在提高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的同时,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衔接,保障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的动态跟踪管理,使专案管理得到有效落实。(二)进一步加强产科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新生儿转运绿色通道畅通,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三)进一步落实妇幼绩效考核制度。继续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保健运行模式,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规范服务内容,并将目标责任考核与妇幼绩效考核挂钩。(四)进一步加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健全辖区内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组织,完善服务方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加强督导考核,采取有效综合干预措施,保障妇幼重大公卫项目工作规范开展。(五)进一步提高婚检、孕检和妇女健康促进项目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婚检、孕检和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健康教育手段,广泛宣传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为广大妇女提供便捷、优质和人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我单位有医疗机构许可证,证书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绩效情况:无2、受奖惩情况:获得碑林区卫健系统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3、涉及诉讼情况:无4、社会投诉情况: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情况:无使用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