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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16:47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及新建社区管理提供服务。负责碑林区旧城综合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区域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金萨餐饮世界”综合商业体C、D区三层
法定代表人 冯沅林
开办资金 4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0.09万元 99.9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中心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中心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及棚户区改造等各项工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项目建设情况李家分村棚户区改造项目10#楼挤密桩累计完成254根;13#楼CFG桩累计完成89根;13#楼北侧支护施工素喷完成,土钉墙支护完成;14#楼完成基坑支护;车库工程挤密桩累计完成1661根。西安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21日启动安置楼建设,基坑支护旋喷桩累积完成1100根,冠梁钢筋绑扎累计完成5580根,破桩头完成95%。永华里棚户区改造项目2021年1月25日启动安置楼建设,已出具文物勘探报告,正在进行文物发掘,安置楼累计出土约3200立方米。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评估1443户,占总量的100%;草签协议1438户,占总量的99.65%,网签正式协议1155户,占总量的80.04%。拆除房屋117474㎡,占总量的96.93%。大学东路西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启动安置楼建设,土方开挖完成总量的84%,已完成试桩;中铁十五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生活区安置楼1—4号楼安置楼已封顶,5号楼预计年底封顶;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土方开挖约98%;曹家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内管线、公共部分装修。(二)加快城棚改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沟通协调市级部门,破解更名、赠予等不动产权证办理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联动区自规局,推进城棚改项目手续遗留问题化解,加快推进城棚改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西何家村、金花落、仁厚庄、中贸广场、北沙坡、刘家庄、皇甫庄、振兴嘉苑、东何家村、旅馆村(鲁家村)等10个城改项目完成了项目的初始登记。中贸广场项目已办理1100余套、金花落(紫落澜庭)项目已办理270余套、仁厚庄(高山流水)项目已办理700余套、刘家庄(御城龙脉)项目已办理180余套、星火村(长乐坊)项目已办理16套。(三)安全环境工作扎实推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上做文章,在做细、做精、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宣传发动、落实责任、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加大督查等措施,加强治污减霾工作的治理,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在建项目出现的不文明施工、野蛮施工造成施工车辆进出污染路面现象进行坚决制止,封堵、制止不文明施工,定期不定期对各个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守护式”蹲点整治。在新建社区中大力发展环卫事业,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及时清运回迁安置户的生活垃圾,有效改善了环境卫生状况,为社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投资额完成情况2021年内资目标考核任务12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5亿元,完成率208%;完成市考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建设投资2亿元,目前已超额完成。(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通过领导和干部分片包抓,召开专题推进会,学习兄弟区县先进经验,难点社区成立工作专班等方式,全力推进全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原15个行政村已全部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13家。加强新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措施》等各类规章制度,确保新经济组织规范有序运转。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年度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促进集体资产规范管理运营和干部清白做事。深化整合资源,拓宽集体经济增收途径,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集体经济组织3家。西何、南沙两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人均年分红3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我区人多地少、房屋建筑密度大,且均位于明清、隋唐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群众就地安置意愿强烈,按照现行政策,单个项目无法实现经济效益平衡,项目实施难度加大。按照“补偿安置优先、公益设施建设优先、历史文化保护优先”原则,建议区政府上报市政府为我区划定区域作为安置基地,妥善安置群众,以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更新步伐,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二)城棚改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形成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在化解信访问题积案,解决上访问题特别是越级访的办法不多,上访量居高不下。坚持政策底线,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引导群众或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依依法依规化解城棚改遗留问题,全力确保稳定大局。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城市更新改造土地一级开发和规划管理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招商力度,多渠道筹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用于城市更新改造。(二)统筹兼顾,综合开发。根据我区城市更新的构成,结合各项目特点,综合考虑我区经济发展、国土空间利用等因素,实施区域平衡解决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的“硬骨头”问题。在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综合考虑项目水电气暖、公共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储备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以人为本,惠民益民。落实以人为本,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更行改造成败的标准。着力解决水电气暖等回迁安置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居住的幸福感。在新启动项目中,强化在组织、宣传、动员阶段广泛听取意见,及时修正改造方案。在征收、补偿、安置等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情感,统筹被征收群众的生活、教育等问题。在安置楼建设中,制定相关细则,严把质量、户型、面积等关口,建设“无差别”小区,完善小区幼儿园、社区办公场所、压缩站、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取信于民。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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