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子洲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上级交办督办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监督检查县域内各类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司法部门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刑事案件;负责做好县域内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等信访接待工作。 | |
住所 | 子洲县6号路电信局5楼 | |
法定代表人 | 吴雪峰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子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1万元 | 16.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子洲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队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行为。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窗体顶端2021年,我队在市支队、县政府、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各项文件精神,尤其是在耕地保护方面,持续攻坚、砥砺前行,“零容忍”对待新增违法用地。在土地卫片执法监察、土地例行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粘土砖厂整治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一年开展的工作及取得工作成绩报告如下:一、党建工作2021年,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大队支委成员及全体党员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队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目标,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为根本,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在政治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方面、组织建设方面、作风建设方面比往年更近一步。积极组织党员学习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三比三整治”、“党史”教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二、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高质量完成了2020年四季度补充下发的895土地卫片图斑的判定、查处整改工作。以及一、二、三、四季度107个土地卫片图斑中不通过图斑的整改工作。为做好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为高质量完成卫片执法工作任务,我队专职人员多次参加市局、县政府、县局召开的土地卫片专题部署会议、土地卫片工作推进会议、土地卫片图斑判定会议、土地卫片违法案件会审会议等。2021年度共下发我县土地卫片图斑254个(目前分割图斑11个),共计图斑266个。监测总面积为2229.4亩,其中耕地面积753.44亩(基本农田287.79亩)。现已对183个图斑判定完成,剩余71个图斑正在抓紧判定。经省、市两级对现已判定的183个图斑审核认定,合法图斑10个,面积61.8亩,其中耕地面积15.59亩;违法图斑14个(其中包含整改到位的5个设施农业用地图斑和1个整改到位宅基地拆除图斑),剩余的8个违法图斑,共立案查处5起,移送农业农村局1起,面积23.86亩,其中耕地面积12.18亩;设施农用地图斑55个(包括整改到位的5个设施农业用地图斑),面积425亩,其中耕地面积151.81亩;农村道路图斑28个,面积254.55亩,其中耕地面积88.05亩;实地未变化图斑81个,面积916.59亩,其中耕地面积261.07亩;临时用地图斑7个,面积60.9亩,其中耕地面积32.34亩;立案查处情况:立案查处5起,目前结案4起,罚款金额28.8151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7528.47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41.98亩,移送纪检机关建议处分2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一是我队积极配合县局对省专班下发我县2020年批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国家图斑(最准确认的650个违法图斑,再次进行核对,分类)。二是我队积极查处、协调配合并督促各乡镇对省专班下发我县的2021年批次478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整改工作,同时也完成了市局两批次共提取下发的57个图斑的整改工作。(三)土地例行督查工作。2021年10月份自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局开展耕地保护督查以来,下发我县共44个问题图斑,根据县政府会议,为高质量完成督察发现的问题图斑整改任务,我队专职人员多次参加市局召开的耕地保护督察推进会、数据审核会、调度会,县政府、县局召开的耕地保护部署会、推进会等。并积极查处、协调、配合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复垦相关违法用地图斑做到应拆除尽拆除、应复垦尽复垦,该报批的已报批,目前,拆除1宗,拆除面积约140多平方米,复耕6处,复耕土地59.4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四)粘土砖厂整治工作。为了有效保护耕地和植被资源,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县严格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1〕202号)要求,结合产业政策和环保督察要求,集中组织开展了全县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实行属地责任治理责任制,由属地乡镇具体实施粘土砖厂取缔工作,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我队执法人员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联合行动,全力配合乡镇完成粘土砖厂取缔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截止目前,我县12家粘土砖厂已拆除不符合产业政策的11家,剩余1家正在停产补办手续。并按照《榆林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一企一策”工作台账,正在根据矿山治理恢复方案消除取土场高崖边坡隐患,复垦补绿。(五)违法用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队积极配合县局对全县违法用地进行摸排上报及整治工作,现已完成了排查梳理任务,最准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650个项目,总占地1264.87亩,其中耕地373.19亩(基本农田153亩)。待国家处置整改方案下发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整改处置。自行摸排2个项目,总面积4.53亩,其中耕地3.75亩(基本农田3.75亩),目前全部整改完成。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23个项目,总占地53.74亩,其中耕地22.71亩(基本农田3.17亩)。截至目前,立案20个项目,结案18个项目;整改到位2个项目,总占地3.8亩,其中耕地3.79亩(基本农田2.26亩)。农村建房移交农业农村局1宗。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1个,总占地556.28亩,其中耕地220.35亩(基本农田38.18亩)。目前原报件2021年6月已报省厅,但已退回,省厅要求待三调运行开始,重新按三调库报批。三、主要成绩今年来,我队围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土地例行督察、粘土砖厂整治等专项工作开展工作。2021年处理2020年隐漏案件3起,2021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3起,结案19起(其中县级1起,企事业单位违法6起,村组集体违法4起,个人违法8起),结案率82.6%,罚款金额52.9757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24539.47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71.96亩,移送纪检机关建议处分6人。今年来,我队共开展巡查、案件办理、专项行动123车次,土地法律法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48车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矿法宣传音频1部,制作专题片1部。四、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量薄弱,设备差。监察无车辆,常年租车,在巡查过程中经常走乡村土路,加之近年来巡查工作以及繁重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租车费用高,我队难以承受,给执法监察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二是单位人员普老龄化,国土法律知识淡薄,业务能力不强,学习积极性不强,依赖性和惰性较明显。五、整改措施在巡查过程中要坚持边清查边查处整改的原则,要严格执法,杜绝“以罚代管”的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发现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申请县政府协调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拆除;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进行公开查处、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应该给予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隐漏不报、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2022年,我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盯县委、县政府、县局重点工作和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自然资源监察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着了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各类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筑牢宗旨观念,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着力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三)着了扎实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抓好队伍思想动态,坚持经常性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纪律规范,严肃队伍管理,并坚持做到一视同仁,对敢于以身试法、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放纵。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好诫勉与提醒谈话。(四)决定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实行分层次、定人员、包区域,全面实行“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原则。对履责尽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严厉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监管不严导致造成后果严重的,将抄送纪检部门。(五)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做好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整改力度,及时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六)配合县局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和交办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