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佛坪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冶。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水土保护建设项目,水土保护资源开发利用。 | |
住所 | 佛坪县袁家庄镇新街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何立银 | |
开办资金 | 9.3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佛坪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33万元 | 9.33万元 | |
网上名称 | 佛坪县水土站.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力武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各项条款,坚决扛起水土保持责任,共同建设绿色家园。营造氛围,加强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在“3.22”世界水日,结合“国家水土保持法颁布三十年和修订实施十周年”之际,认真回顾总结我县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成果经验,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参加世界水日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市政设施、县乡道路、矿山等生产建设活动场地,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宣传,在重点流域治理项目点、河道沟溪边、封禁山坡旁、产业园区等安装水保户外宣传标识牌53面、宣传标语横幅15副,不断增强全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二)加快年度治理建设任务进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一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申报年度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重视前期工作,落实专业公司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严把方案技术评审、报批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按国家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杜绝不正之风;三是努力做好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落实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巡回检查指导,随时解决技术问题;四是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工程质量评定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一是加强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及时规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三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全程监管,对今年上级下发的2个遥感监管复核生产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调查取证和现场评估,及时向市水保总站上报遥感图斑核查认定结果,确保监管责任全面履行。五是先后安排5名同志到省水保局和市水利局参加“水保监测”、“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提高了我站干部、技术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技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全县面上水土流失防治成效显著全县面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平方公里,完成县上下达的15平方公里年度治理任务。(其中建设亲水堤防和休闲步道180米,修建平板小桥1座,栽植绿化树木360棵,绿化面积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处,建设宾格石笼排洪沟1340米,覆土0.12万方,绿化植树2.32万棵,开工实施的王家湾、岳坝、沙窝、高桥4处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水保监督执法取得新突破组织人员多次深入矿山、公路、市政设施等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对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人次,发出检查意见16份,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整改台账,进行动态监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7个,对12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依法征缴入库收缴县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1.92万元,省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07.13万元,确保生态补偿机制落实,为持续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和修复治理奠定资金支持。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创新不足;二是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不足,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水土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各项工作的措施力度还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机制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对水保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二是加大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续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提高监督执法意识,努力把水保及水保监督执法提到到一个新水平;三是尽早合理规划,保护好有限水土资源得到有序高效开发利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注重水土保持生态项目谋划申报争取工作。立足高质量发展,抢抓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政策机遇,积极谋划“山水工程”、绿色水保设施等水保生态治理项目,争取更多中省水利发展建设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建设项目,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质量同步发展。(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完善责任体系,加大上级下达年度治理建设任务和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全程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五项责任制”,加快生态环境流域治理工程进度和后续收尾工作,确保水保治理工程及时竣工验收,尽早发挥投资效益。(三)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履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按层级申报审查批复,杜绝未批先建现象发生。督促完工工程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有关监理、监测等档案资料整编,择优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范技术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四)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对未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措施的建设单位发出检查意见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按照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严肃处理。(五)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严格依据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工作,对征收的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县财政统一管理使用,确保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六)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履行水土保持措施的全程监管。增强法制观念,加大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水土保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坚决杜绝弃渣乱堆、裸露土地不恢复植被、防洪导排不畅通等造成水土流失灾害隐患问题发生,坚持“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力保护秦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七)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各项成果经验,利用广播媒体、展板专栏、会议培训等多种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规政策宣传学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全民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意识,切实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陕财政字第FL007号NO.5000003827有效期2020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3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