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度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继续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革命老区建设1、扎实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工作。(1)年初根据上级部门批复的建设任务,我县迅速组织细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慈安便民桥项目实施方案和施工计划。按照“三不三优先”原则。及时同县慈善协会研究,与镇政府村委会衔接,测算后及时下达了项目资金。2021年分别在2个镇的3个村实施项目4个,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2)在实地调研、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2021年分别在全县5个镇(办)9个村审批项目10个。下达财政奖补资金78万元。通过实施“硬化、美化、净化”工程,解决了农民群众迫切所需,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2、继续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按照市综改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汉农改办发〔2021〕1号)、《开展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汉农改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上报了佛坪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形成资产登记表(台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佛坪县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形成资产汇总表。对2020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实地抽查。上报了佛坪县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表。3、规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老区项目管理办法,县级部门镇(办)村申报项目16个,县财政局逐级审核,确定4个镇(办)4个村5个项目均已下达资金985万元(佛财办预〔2021〕1,4,5,6,17,18,19,20号)。并按要求收集整理革命老区项目三年规划。4、转发了《汉中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佛财发〔2021〕11号)和《汉中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佛财发〔2021〕10号)。5、转发了省财政厅《陕西省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58号)》(佛财发〔2021〕63号)。(二)配合省市做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工作1、配合由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牵头,委托第三方专门机构深入教场坝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效果、社会满意、遵守纪律等7方面评价指标和权重总分值100分进行了逐项细化评分。从省财政厅公布的《陕西省2018—2019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获悉,我县2019年度美丽项目建设示范试点工作在本次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位列全市第三名,总体得分93分。获得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奖励资金20万元。并成功争取到2022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1个,奖补资金100万元。2、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通知》(汉农改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摸底、调研论证,推荐上报了我县大河坝镇三河口村、长角坝镇沙窝村和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塘湾村为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并争取奖补资金300万元。3、根据汉财办农改〔2020〕7号文件通知,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依据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各镇办、村实施方案,下达全县25个村2021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1250万元。(三)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1、着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持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2021年村级运转经费和干部报酬资金年初已下达到位。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村级(社区)组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佛财办农改(2021)1号),下达资金797.44万元,并要求各所严格通过“一卡通”系统按月在25日前发放到位村(社区)主要干部的报酬。2、做好“一卡通”系统中村干部补贴资金的发放督办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督促各所做好2019年、2020年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中村干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所按照文件要求按月足额在系统中发放村主要干部补贴,并按月做好村干部补贴发放在政府网站的公开公示工作,以及电子台账、档案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四)切实加强对各财政所的管理和指导1、按照省市财政所绩效考评要求,积极向局党组汇报与组织部门联系,按照上级的要求精神,截至目前,全县任命财政所长4名。2、按照全市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检查内容中“财政所管理运行情况”,上报了佛坪县财政局各财政所人员岗位情况摸底表。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示范所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81号)和市综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推荐了佛坪县财政局长角坝财政所、佛坪县财政局大河坝财政所为规范化财政示范所,并按时上报了申报材料。佛坪县财政局长角坝财政所被认定为省级规范化乡镇财政示范所(陕财办农(2021)107号),并获得全市第三名,奖励资金10万元。4、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所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修订完善了财政所管理制度(佛财发(2021)57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按照“三不三优先”原则。及时同县慈善协会研究,与镇政府村委会衔接,测算后及时下达了项目资金。2021年分别在全县5个镇(办)9个村审批项目10个。下达财政奖补资金78万元。通过实施“硬化、美化、净化”工程,解决了农民群众迫切所需,有力地促进了乡村振兴工作,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我办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财政工作发展形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部分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了解甚少。改进措施:1.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有效运行。2.继续在全县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的宣传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广泛进行宣传,把政策交给基层和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为平台,高效使用资金,重点解决当前农民最急需、最现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问题。(二)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要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原则,决算等环节,都要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二要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档案资料。三是大力争取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全力配合上级财政部门调研,对各财政所的管理和指导,理顺关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人员,定岗定人,提高镇级财务规范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保障村级运转经费、干部报酬规范使用。(四)加大扶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果。一是加强智志双扶,树立群众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信心。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摆脱传统种养业技术,提升就业本领,三是坚持一户一册,完善巩固帮扶计划,引导群众发展长效产业,实现群众稳步增收。四是配合村两委发展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旅游(民俗)工程招商进度,确保来年营运。五是继续引导原有主导产业中蜂、大樱桃、树花菜等开发项目,全力配合旅游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