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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5-31 15:12
单位名称 佛坪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社会稳定,对自愿来站的社会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临时管理和教育,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
住所 佛坪县袁家庄镇熊猫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翟旭
开办资金 1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97万元 20.24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高度重视,精密部署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专项行动中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救助专项行动、解决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方案的起草、督促救助行动按方案实施、救助情况统计上报等工作。二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认真研学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佛坪实际制定了《佛坪县2021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围绕市县民政局提出部署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着力在照料服务、甄别寻亲、街面救助、落户安置、源头治理、队伍提升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同时借鉴先进经验,开拓寻亲新模式,严格落实源头治理责任,建立易走失人员信息库,全力做好返乡人员跟踪回访和救助帮扶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三是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充分发挥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建立以公安部门为主、城市管理部门协作、救助管理部门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街面救助,引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参与救助服务。同时还加快滞留人员落户安置步伐,对滞留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制定安置方案报请政府进行妥善安置。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保障的衔接,有针对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流浪乞讨现象。进一步健全完善寻亲工作机制,加大同公安部门合作力度,拓宽甄别寻亲途径,多管齐下做好寻亲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受助人员回归家庭。四是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站位,把救助管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纳入综治平安建设体系,一方面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救助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减压阀”“稳压器”的作用,为维护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民政应有的贡献。(二)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救助程序,规范救助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意见》,《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法规,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2021年1月至12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人次,其中18-39岁47人,40—59岁21人,60岁以上10人。二是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县民政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对救助站站内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环节,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救助对象站内安全。三是规范救助登记、实施精准救助。结合救助服务流程,规范接待、入站、离站等救助服务工作的各个细节,接待入站手工录入和电脑录入同步进行,规范了各类表格、表单,使救助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记录、有备案、可查考;做到救助工作系统化、网络化,使救助工作更精准。四是实施主动救助,完善救助措施。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中,我站积极开展了主动引导、劝导和流动救助活动,对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尚未找到工作的外来人员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为更好地服务救助对象,及时解决他们生存生活中的困难和需求,在7个镇(街道办)设立7个救助点,救助站加强巡查救助频次,今年4月-11月累计救助56人,专项救助活动期间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棉衣裤、棉被、棉鞋、矿泉水、方便面、牛奶、火腿肠及面包、饼干等食品若干,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救助活动受到社会群众和广大救助对象的一致好评。五是强化责任意识,大力开展寻亲服务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的通知》,综合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及站外勾通联系等多种手段,对入站人员信息、走失人员家属提供信息与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累积数据进行比对,对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及时安排接送返回,对无法查明流出地的人员,报请政府同意后,按照发现地就地安置的原则为其快速办理落户安置手续,今年累计护送返乡5人,开展寻亲服务2人。六是大力宣传救助法规,规范救助管理。在站内设立专栏4次,把与救助相关的新闻信息予以公布。并发动全站干部职工,在人口集中的重点区域和各个镇宣传救助法规,力求让广大市民了解救助管理政策。同时还积极报道救助相关新闻信息,挖掘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亮点和先进事迹开展宣传,一方面扩大了民政救助的影响面,另一方面大大的激励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七是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站内房屋进行整修,制定了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彻底排除安全隐患,8月份组织站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升了大家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能力。对于夜间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期间设专人进行巡查,防止打火机、刀具、钉子等危险品的带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站内人身安全。八是流浪乞讨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开展有力。严格按照省市县民政局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做好受助人员安检及物资保障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街头救助工作、加大防控宣传力度及加强站内值班值守工作,将新冠肺炎检视前置做为入站救助的第一关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并多方筹集购买防疫物资,有力保障日常救助工作的需求,落实特殊时期特别政策,一切按县防控办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年无工作人员或受助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情况。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和求助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生存权和生命权;二是有效保证了社会的安定稳定,社会秩序稳定有序,及时给予救助人员救助,避免了流浪乞讨人员和求助人员因救助不及时而引发的社会不安定问题;三是为县域形象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及时救助和遣返流浪乞讨人员,保证了县域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救助成效明显,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不能提供准确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导致无法准确遣返。二是我县没有专门的社会寄养福利机构,而救助站又没有护理特殊人群的专业知识,不能很好地为特殊人员服务,存在不安全因素。三是救助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成年人,男性和女性受助人员统一集中在一个地方,无法完全实现分区、分类管理救助,存在不安全因素,更不能很好提供人性化的救助服务。四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城管、公安、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单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以发挥工作优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致使救助效果不理想。(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公安合作联系,遇到一些无法提供身份信息及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时,由公安协助查询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举措开展寻亲工作;二是加强对我站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提升职工的工作素养;三是加大基建投入力度,完善功能配套设施,腾出房间实现分区、分类管理救助。四是建立城管、公安、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己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快捷救助各类求助人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落实市县民政工作各项决策决议,持续开展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入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措并举全面开展寻亲服务和无信息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全面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济救助工作;二是加强救助站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人、财、物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别是加强救助车辆的管理,加强对我站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提升职工的工作素养,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三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救助工作;四是做好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民政局临时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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