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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环保督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31 11:42
单位名称 佛坪县环保督察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全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中、省、市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承担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住所 佛坪县河堤街40号
法定代表人 罗文泓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佛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佛坪县环保督察办.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2月27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高能伟变更为罗文泓。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环保督察相关工作1、生态环境保护暗访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和领导批示精神,7月8日我县召开了当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后由县委副书记李凡、副县长张卫敏带队,针对市委、市政府反馈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信访案件以及我县自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同时由县秦岭办、县环保督察办牵头,抽调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暗访行动,通过现场核查、走访问询,对全县7个镇办秦岭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共交办6批次9个方面74个具体问题,建立了整改责任清单,下发问题整改交办函6次,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每2天向我办上报整改情况直至整改问题销号,针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2次。2、当前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7月上旬召开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2016年督察反馈、信访、自查问题整改情况,对下一步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特别是污水管网、矿山整治等一些久拖不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专题专案专班,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高标准整改销号。由政府领导带队,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牵头,秦岭办、环保督察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组成专项督查组,对2016年以来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场督导,确保在11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前整改到位。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已于6月9日全部办结。3、配合保障中央第三生态保护督察组进驻的相关工作。2021年5月8日至6月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对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期间,于5月24日、25日,下沉到我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督察。7月29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在肯定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为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我县及时制定了《佛坪县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协调联络组,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按区域、分行业全面做好督察联动配合。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配合保障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将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纳入年度镇办、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按照辖区部门职责任务,明确把指标分解到具体辖区和单位,同时出台了《佛坪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厘清分工。2、2021年1-12月,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61天,优良率98.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1.97;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月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月均值为16微克/立方米,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党政齐抓、县镇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保护格局需进一步巩固完善,特色亮点不明显;二是个别部门整改工作力度还不够,个别责任单位还存在政治上重视,工作上轻视的现象;三是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2、整改措施:集中抓好各类专项行动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常态化实施问题排查甄别整治。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组织执法部门进行常规性联合执法检查,坚持督导考核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长期遏制,坚持奖励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认真学习,提升政治站位。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刻认识到,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赋予我们的重要责任,坚决彻底全面地整治突出问题,突出重点,确保整改到位。2、集中抓好各类专项行动问题的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回潮。3、常抓不懈,确保机制完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作用,保证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组织执法部门进行常规性联合执法检查,坚持督导考核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长期遏制。不断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保障佛坪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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