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定边县> 定边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定边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10:43
单位名称 定边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县域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业务工作。为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结算费用审核、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申报资料审核提供技术性保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有关系统数据审核、复核和月结工作。
住所 定边县西环路医疗保障局三楼
法定代表人 樊正伟
开办资金 118.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29万元 49.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0年10月申请设立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日常业务开展情况(一)基金收缴及参保情况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单位473个,参保缴费31926人,共征缴基金21640万元,个人账户划入9051.9万元,大病账户划入306万元,统筹账户划入7433万元,生育保险划入101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38万元。2.城乡居民实际参保人数298758人,其中特困供养人员654人,普通居民260566人,低保1781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9195人,新生儿531人,个人缴费总金额8345.3万元,财政补助16421.3万元,共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766.6万元。(二)基金支出情况1、城镇职工截止12月底职工报销基金支出13498.3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479.38万元(包含生育153.71万元,生育津贴707.2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出111.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支出2223.56万元,个人账户支出8684.3万元。职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1842人次,住院总费用8941392.26元,基本医疗支付:7604131.71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比为84%。个人账户刷卡574297人次,支出6894万元,门诊慢特病报销6898人次,总费用331万元,实报金额315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住院报销1093人次,总费用20296546.09元,基本医疗支付:14940574.61元,基本医疗实际补偿比为73.6%。门诊慢特病报销1754人次,总费用849万元,实际报销金额714万元。2、城乡居民截止11月底城乡居民统筹报销274215人次,统筹报销11477.7万元。其中医疗救助支出1684.7万元,大病二次保障报销14.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7941.4万元,大病保险1002.9万元,大病保障350万元,扶贫基金支出167.5万。城乡居民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17014人次,住院总费用为8048万元,基本医疗支付4692万元,基本医疗报销实际比为58.3%,大病保险(含大病保障)支付25万元,医疗救助支付294万元,扶贫倾斜基金支出11万元。门诊单病种及门诊统筹报销131223人次,总费用112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97万元。门诊慢特病结算64067人次,总费用2373万元,基本医疗支付1160万元,大病保险(含大病保障)支付29万元,医疗救助支付146万,扶贫倾斜基金支出14万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住院报销4557人次,总费用为8651万元,基本医疗支付2647万元,基本医疗报销实际比为30.6%,大病保险(含大病保障)支付1130万元,医疗救助支付311万元,扶贫倾斜基金支出11万元。办理门诊慢特病报销851人次,总费用为626万元,基本医疗支付291万元,大病保险(含大病保障)支付48万元,医疗救助支付42元,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按时完成基金征缴工作。2.规范流程,做好特殊门诊慢性病鉴定管理工作。3.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4.按要求如期完成国家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省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系统运行不够稳定,前期操作模块不健全,造成短期内投诉咨询问题较多。2.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仍然偏低。3.监管方式比较滞后,做不到事前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二)整改措施1.积极学习新医保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加强与市医保中心、信息网络服务公司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出现大范围的舆情危机。2.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参保率,同时保障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使医保基金合理用运。3.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使用。四、下年度工作打算1.继续加强和规范业务管理工作,以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2.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和应运学习,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电子医保卡,提高普及率。3.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高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4.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协助主管局搞好稽查工作,专项开展打击虚假住院、诱导住院行为,确保基金安全。5.严格意外伤害患者(尤其是异地住院、大额住院患者)住院报销稽查程序,确保参报患者身份及报销资料的真实。6.积极探索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