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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5-31 10:14
单位名称 镇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开展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与监督。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涝巷街34号
法定代表人 黄韬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21万元 15.98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50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一是加大网吧及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以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及不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播放文化部下发的违禁曲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的方式,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网吧、娱乐市场集中检查行动、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保障行动、国庆节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排查、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大检查、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整治。二是狠抓安全生产监管。与各经营场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扫黑除恶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网吧、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查找场所在经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死角和漏洞,及时纠正,有效防止了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4期,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化执法工作动态和成果,在县电视台手机台开展文化执法宣传报道5次。(二)加强文物执法巡查工作。开展了“夏季、秋季、冬季文物安全执法巡查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县境内的14处省保文物单位和31处县保文物单位及较大规模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了执法巡查检查。走访群众,联系文保员了解文保单位的安全保护相关情况,现场查看场所电线路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及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文物安全宣传,通过走访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依法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向文保员及群众发放《文物法》宣传册、《扫黑除恶应知应会50问》1.5万份,悬挂保护文物宣传横幅20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三)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打击涉黄出版物及非法出版活动。以打击非法有害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为重点,积极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查堵非法有害出版活动、打击侵权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治理等专项行动,秋季教辅教材专项整治行动、收缴非法出版物2000余本(册)。要求全县印刷企业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五项制度。以“净网”“固边”“秋风”“清源”“护苗”五大行动为着力点,严查文化市场、严控网上传播、严管源头渠道、重点查堵各种政治性、宗教类非法出版物,确保了全县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的安全。(四)开展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对全县旅游景区、旅行社、导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旅行社、黑导游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年处理旅游投诉5起,黄金节假日无不安全事故发生,旅游市场持续良好发展。(五)加强广电法规宣传、设施设备及传输安全的监管。开展了“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销售卫星电视接收器专项行动”,保障全县广播电视信号安全播出。联合公安、工商取缔非法销售“小天锅”经营户2处。(六)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每周会议安排脱贫攻坚专题,听取扶贫工作汇报,研究扶持帮扶贫困村措施,安排部署走访帮扶活动。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每名职工包扶2-4户贫困户结对帮扶,每周开展队员驻村及入户走访活动,完善每月走访纪实,切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八项规定”及补充规定,深入走访贫困户,耐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目前我单位包扶贫困户已全部脱贫。(七)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先后多次赴浙江省衢州市对口交流学习,赴东部发达省份参加执法培训,学习先进的执法经验,提升执法骨干业务技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我队办理的案件每年参加全市、全省案件评查,多次受到上级肯定。(八)加强全国文化市场大平台信息录入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使用率。要求每名执法队员加强大平台学习及每个季度的季度考试,安排平台管理员负责大平台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的执法检查信息录入,每月三条执法信息录入以及执法案卷的信息录入,2021年全年共录入日常检查400余次,执法信息36条,执法案卷5件,抽查合格率100%。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一是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20家次,警告5家次,责令改正8家次,现场处罚1家,立案查处4家。受理群众举报6次,办结6次。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30次。收缴盗版图书2000余本(册)。取缔游商地摊5家。二是通过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整治,促进了各项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通过日常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了文化旅游经营户的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通过文物保护执法巡查有效排除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通过广电执法检查确保全县广电播出和传输安全无事故。通过开展“扫黄打非”执法检查确保了全县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的安全,保障未成人的合法权益。2.取得的经济效益:本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无经济效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2021年为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护两个重要时期,根据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的宗旨,执法人员经常周末不放假进行下乡扶贫,而市场需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查,造成两者不易兼顾。二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因2021年单位主要职责增加了旅游执法业务及旅游投诉业务,任务繁重,但是执法人员却没有增加。三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无执法用车,单位支出项目多,难以保障全县范围文物执法巡查、旅游执法巡查、“扫黄打非”执法检查顺利开展。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更新慢,严重影响执法成效。五、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完成县上部署的脱贫攻坚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待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结束后将单位工作中心转移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上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稳定。二是积极与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对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确保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执法检查有力度、有质量,有时效。三是积极联系主管部门与县财政部门增加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经费,配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用车,保障全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市场执法检查顺利开展。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对文化、旅游、出版、电影市场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市场的监管。2.继续开展文化、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3.继续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五大“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二是持续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4.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协调工商、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增强我们的执法力量。通过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促使文化市场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给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5.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文化、旅游经营场所事故零发生率。6.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继续做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