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河道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河道和河道保护范围内的种植、挖掘、建筑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违规种植和违章挖掘、建筑等行为,维护河道堤防安全,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区水务办公楼3楼 | |
法定代表人 | 周毅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塞区水务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93万元 | 6.9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河道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河长制工作在市河长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继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河流水域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我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以下汇报:一、河长制工作基本情况我区境内主要有延河、清涧河和无定河三大水系,其中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9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9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条,1至2公里长的河流有1420条。全区水资源总量1.14亿立方米,主要以地表水为主,其中可利用总量0.42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36.8%,水资源十分紧缺。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1、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区政府制定了《延安市安塞区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方案》《延安市安塞区河长履职尽责实施方案》《延安市安塞区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揽子举措,全面开展延河流域和重点河流垃圾、污水清剿行动,统筹推进延河综合整治工作。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参照市河长办制定印发的各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河长制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监督、考核问责和激励等6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内容科学、程序严谨、操作性强的从严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制度体系,为从严治河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3、推进基础工作,做好技术支撑。一是发布并启动实施11条区级河流的“一河一策”,全面建立并动态管理“一河一档”,实施方案编制已完成。二是安塞区河道划界于2018年10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专家召开了安塞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技术审查会。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两条---延河安塞段和杏子河,50平方公里以上1000平方公里以下(简称规模以下)河流19条,水库2座,河道划界定标技术方案编制已全部完成并于2019年12月24日通过区政府网发布公告;界桩、界牌、标示牌、均已全部完成埋设。三是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计划编制河流3条,2021年6月17日,我办邀请省市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及时征求了行业部门和相关镇街的意见、并对规划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年9月15日上报市河长办,请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年12月6日,市河长办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安塞区政府予以审定公布,并下发了复函。12月8日,区水务局向区政府上报了关于《西川河、楼坪川、坪桥川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请示。12月9日,区政府作了批复,批准实施。4、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机制保障。为了确保河长制工作强力持续推进,区委编委会一次性挤出20名编制,充实了河长办力量,并为每个镇(街)派驻1名河道专职管理员,建立了一支由11名专管员组成的高素质、高效率、专业化的巡河队伍,做到了河道监督巡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了区委书记为“总河湖长”、区长为“副总河湖长”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延河安塞段、杏子河、西川河等主要河流分级分段设立了区、镇(街)、村三级河长,确定11名区级领导担任11条主要河流的区级河长,19个成员单位,各河流所在镇(街)分级分段设立了107名镇级河长,231名村级河长,保洁员222名,严格落实“区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镇街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坚持每天巡查一次”的河长定期巡河制度。5、建立完善信息平台,提升河湖科学化监管水平。安塞区信息平台已于2019年9月正式运行,同时协调接入市防办18个监控探头,对区域重点河流河段进行实时监控。11个镇(街)河长办全部配备了办公自动化系统,两级河长全部使用手机APP巡河,2020年8月引进了无人机巡河,初步形成了河湖库坝管护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6、整治违法违规取水,确保河道生态流量。开展以“规范河道取水,保障生态需水,厉行节约用水”为目标的河道违法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对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取水,要一律依法查处坚决取缔;对已经批准的取水,一律要重新严格核定取水范围、方式、用途和取水量,超过批准限额取水的要进行全面整治规范。7、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和节约水资源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结合行业优势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培养群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水法制观念,增强水忧患意识、节水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8、科学规划配置,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按照延安市“立足当前,着眼全局,打牢基础,利于长远”的思路,“外引、内连、多蓄”的水资源配置格局。配合市局推进龙安水库和王瑶水库扩容工程,加快推进马圈则水库建设步伐,有效提高调蓄能力,增加河道生态补水量,着力解决水资源总量短缺,生态基流不足问题。9、深入推进,开展创建示范工作。安塞区河长办严格按《省河长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县乡打造示范河湖活动的通知》(陕河长办发〔2018〕30号)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打造了河湖长制工作示范镇沿河湾镇,示范河延河安塞段。2021年10月份制定完善了示范河延河段、河湖长制工作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5个镇和2个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我区以水源地保护、创建示范河湖为契机,坚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经济发展并举的措施,踏上了治水攻坚征程。①盯紧水质,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②创新思路,动员群众,全方位营造治水氛围。把河湖治理成效与乡村振兴,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形成促发展、惠民生、优环境的治水格局。三、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情况1、主动出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百人治污”,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力度,建立问题台账,逐一销号。截至目前,河道专管员巡河发现“四乱”问题240处,现整改到位208处,并逐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同时探索监察、法院、水务、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和案件会商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一河净水送延安。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021年以来,累计对侵占河道、乱排乱倒、河道种植、乱搭乱建、乱挖乱采等违法行为开展了45次行政执法。收到检察建议书7份,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份、督办函32份、河道清障协议6份。涉及侵占河道、乱排乱倒、河道种植等违法行为。累计出动车辆230余台次、人力380余人次。河道水库乱采滥挖、乱排乱弃、乱堆乱倒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3、紧盯河湖突出问题、开展整改专项行动。2021年安塞区河长办共收到中省市涉及我区的“四乱”17共处问题。其中省河长办1处:2021年省河长办第三次暗访河湖“四乱”问题发现我区四乱问题1处,延安市安塞区沐浴村延河左岸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养殖场1处,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以内,核实认定该问题为乱建。已整改,正在上报销号。市河长办16处:2021年市级明察暗访共发现我区“四乱”问题16个:沿河湾镇2处、招安镇3处、化子坪镇2处、建华镇1处、砖窑湾镇6处、高桥镇2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并上报销号。四、下一步工作建议河长制及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是临时突击性的,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问题在河道,工作在岸上。我们要在从严落实“区、镇(街)、村组三级河长定期巡河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每周巡查一次、交办一批,每月抽查一次、督办一批,每季会商一次、通报一批,每年考核一次、奖惩一批的“八个一”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手机APP巡河提醒的方式,按照“区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镇街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坚持每天巡查一次”的巡河制度,发挥“无人机+大数据信息平台”作用,河道专管员要每周对区域内河道巡查一次,及时收集河流水质、污染源、排污口等信息,对巡查发现的问题“一对一”“点对点”的向各级河长交办一批,压紧压实河长管河、护河、治河责任,快速有效地整治垃圾乱倒、污水直排等问题,切实做到“有名、有实、有能、有效”。二是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聚焦水污染防治、河湖划界、水域岸线规划利用、河道“四乱”等工作重点,各级河长要加大巡河频次,并将工作重心从干流向支流、城镇向农村延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再次反弹。河长办要每月对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情况、巡河频次、巡河质量抽查一次,对抽查发现的“四乱”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向各级河长督办一批,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形成常态排查、动态整治、长效管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河湖治理管护水平。三是加大河湖综合执法力度。水务、环保、城管、国土、林业、农业等部门单位和各镇(街)要每季会商一次,对污水直排、垃圾乱倒乱堆、河道乱挖乱采及违法取水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比较恶劣的,在全区通报一批,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司法介入等有效手段,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河道设障、侵占水域岸线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各类问题按要求、按标准、按时限整改到位,实现河道问题全部“清零”,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