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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48
单位名称 延川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延川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延川县农村产权调解仲裁办公室、延川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农村经济形势分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农村耕地确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及财务审计等工作职责。
住所 延川县农业综合服务大楼
法定代表人 张兴茂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万元 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范围1、农村经济统计调查。承担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和农村经济形势分析,掌握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为领导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决策依据。扎实做好农经年报、半年报、年终预报统计,档案归档等相关工作。2、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宣传和贯彻执行中、省、市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狠抓各项涉农收费减负政策落实,严肃查处乱收费,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做好各项补贴资金按标准兑现监督工作。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及财务审计。指导监督和规范农村财务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及村干部离任审计,指导落实《村务财务工作规划》。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关系。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民依法、有偿、自愿、合理、有序流转农户承包土地,并完善各类合同。加强土地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耕地、荒地等资源。5.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按照中、省安排对已认定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动态监测。指导合作社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配合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管,依法注销违法经营的合作社。鼓励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等多种出资方式发展股份合作,激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支持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工艺制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合作社以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开展联合合作,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健全法人治理机制。配合银监会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加快家庭农场认定步伐,指导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变,让符合条件的规模经营农户变为家庭农场,做到“应定尽定”。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及行业的联系和沟通,推进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集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协调落实各方面扶持资金及政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力量,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引导规范运行。6.搞好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不定期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培养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人才,管好用活集体“三资”,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效。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扎实完成土地流转及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村任务。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为扎实高效完成全县土地流转的任务,我站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不断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2021年,全县共流转土地18114亩,完成任务的144.9%。确定了大禹街道办马家店村、关庄镇甄家湾村等9个村开展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试点工作,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有效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二)持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严格按照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有力6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总要求,持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并采取积极引导脱贫户利用土地、资金、资产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脱贫户收入、规范合作社运营、出台《延川县统筹使用整合资金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三方面措施,不断增强合作社得造血功能,提高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稳固合作社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按照《陕西省合作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1年共培育合作社33家,家庭农场74家,市级示范合作社4家、市级家庭农场2家有力的促进了产业化的发展。同时我们积极与县农行、信合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协调合作社发展资金难等问题,一年来共给合作社协调各类贷款200余万元,为合作社发展解决的资金难得问题。(三)多措并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充分发挥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等各类要素统筹调配作用,推动我县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我县立足实际资源禀赋,积极盘活集体资产,分类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对于有资产的村,通过以下四种模式增加集体收益。一是闲置资产租赁增收。将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校舍、仓库、院落等资产承包给业主经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反租倒包增收。将农户分散的古窑、院落、古树等集中起来按股份反租,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再将经营权发包给开发公司,获取收入。三是资产开发增收。将村集体的资产通过入股、合营、托管或自主经营等方式经营,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以存量换增量的目的。四是资产经营增收。抓好村集体所有的农机具、大棚、牛棚等财产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合理定价,收取使用或经营费。对于经济薄弱、没有资产的村,通过以下三种模式增加集体收益。一是集体土地经营增收。通过流转、租赁、承包、入股等方式,把集体土地有偿承包给种植大户、致富能人或个体企业。二是特色产业带动增收。支持村集体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循环农业,重点发展红枣、苹果、设施大棚、养殖等林果业,通过与陕果、百优等企业交流合作,采取“党支部+龙头企业+村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集体+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方利益有机联结起来。三是旅游产业发展增收。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古村落、农家乐、渔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生态体验、黄土人家、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休闲项目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业,增加集体收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县30个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全县壮大集体经济9个试点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显著提高,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全县村集体收入6-10万元以上的村达96个,10-20万元以上的村达45个,20-50万元以上村达16个,50万元以上村达6个,顺利完成了年终目标任务。(四)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回头看”工作。对标对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骤,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清产核资全面完成。各村在2017年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对集体“三资”再清查、再登记,查清家底,清查资产5.2亿元,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33.5万亩,并将集体资产录入集体资产管理系统。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基本准确。各村对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办法,全面、准确界定成员,做到应确尽确,同时对重登、漏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重登人员3250人,漏登110人,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9096户138862,全部录入国家系统。三、存在问题(一)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困难。由于我县欠土地确权公司320万元,全县土地确权管理系统由土地确权公司管理,导致我县目前无法更改土地确权中分户、漏户、错误信息等,土地经营权证书需由土地确权测绘公司打印,导致土地经营权证书不能按时发放,土地流转不能规范运行,土地确权中引发的矛盾纠纷较难化解。(二)粮食直补兑现不及时。由于个别乡镇上报粮食直补享受对象不及时、身份及银行卡号信息错误、已去逝人员未及时清除、土地矛盾纠纷等原因导致全县粮食直补兑现缓慢。四、改进措施(一)及时兑付粮食直补。督促乡镇业务人员按时上报粮食直补享受对象,及时修正身份及银行卡号错误信息,及时清除去逝人员信息。(二)持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严格按照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户有力6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总要求,持续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并采取积极引导脱贫户利用土地、资金、资产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脱贫户收入、规范合作社运营、出台《延川县统筹使用整合资金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产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三方面措施,不断增强合作社的造血功能,提高合作社发展的积极性,稳固合作社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按照《陕西省合作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同时积极与县农行、信合等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协调合作社发展资金难等问题。(三)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以“三变”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标对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键环节,逐项查漏补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参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不断修订完善各行政村集体《章程》;根据《延川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本村“三资”管理办法,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运营;建立健全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二是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改革。按照中省市关于闲置宅基地改革的要求,每个镇街确定1个村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试点试验改革工作,全县将关庄镇甄家湾村、大禹街道马家店村等9各村作为试点。三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按照中省市关于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出台并完善政策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合同,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承诺书,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书,与农业银行合作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五、下一步打算(一)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以“三变”改革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闲置宅基地改革。三是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四是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二)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三)全力做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四)抓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项目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