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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47
单位名称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示范区留置场所、标准化谈话室、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审查调查装备管理、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示范区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的日常维护;负责示范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435室
法定代表人
袁伟刚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案件查办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按照领导包抓、全员办案的要求,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保持了反腐败高压态势。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围绕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2021年工作重点,完成示范区留置场所建设,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了坚强保障。探索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培训功能。示范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展党性教育、警示预防、廉政宣传为一体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学习阵地。进一步丰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形式,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培训功能,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的主动意识,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表率作用。严格规范公物财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心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了摸底清查,所有资产全部登记、建账。同时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持民主、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中心管理日趋完善。四、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中心承担了示范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的运营管理工作,结合杨陵区农村廉政教育基地,马援祠马氏家风家训馆、康乐西路社区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构筑起示范区、杨陵区、镇村三级廉政教育阵地。在加强对公职人员廉政警示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面向驻区高校、企业开始廉政教育活动,并与驻区高校携手打造廉政精品课程。示范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成投用半年来,已有3000余名公职人员和近2000名驻区单位职工接受了廉政警示教育。五、存在的问题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了一些不足,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信息技术在中心管理中的应用有待加强等。今后,将进一步发挥现有设备的作用,并根据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创设更完善的信息管理环境。六、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不断优化中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中心人员配备的问题,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建设一套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要求,不断提升中心服务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同时不断细化职责,夯实任务,规范管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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