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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09:09
单位名称 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协调、调度全县营商环境工作。
住所 靖边县政府办公大楼718室
法定代表人 杜璐
开办资金 6.8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96万元 1.28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靖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广泛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方评估发现创新举措和主要问题落实的通知》《靖边县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学习借鉴工作的通知》《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靖快办”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靖边县打造“靖快办”品牌构建“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靖边县领导干部包抓民营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和《靖边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八项内容,165条具体措施,制定联系会议制度,成立20个专项工作组、建立月报上报制度;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大走访和专项巡察等工作;确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党务政务便利度29条”;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大会,第一次邀请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界人士代表、老干部代表等447人,对全县28个部门372个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测评,第二次邀请相关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计、负责项目协调办理的承办干事等243人,对承担公共服务事项较多的17个部门、178个股室进行了测评,并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通报了测评结果。各部门、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231个党组织、7687名党员干部进社区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工作,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共涉及我县共性问题24个,聚焦“完善制度”、“挽回避免损失”和“追责问责”等几个方面,共完善制度51项,挽回损失19189万元,追责问责2人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全县新增市场主体5346户,2021年全年减免税费4.88亿元,90%以上事项具有网办条件,掌上可办事项不少于80项,“一门、一网、一次”正加快实现;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杠杆作用,我县新发放贷款23800笔23.84亿元,在保业务436笔1.02亿元,免收担保费用102.1万元,破解了融资难问题,不良贷款率降至2.15亿元、2.11%,“双降”成效显著。三、存在的问题一是营商环境重视程度不足。虽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但各牵头部们截止目前没有召开一次会议;13个牵头部门及45个配合单位工作责任夯的不实,牵头部门仅注重任务分解,一分了之,对工作缺乏统筹指导,监督检查,配合部门工作被动,敷衍了事。二是审批效能不高。我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但在进一步完成审批事项划转和强化“三集中、三到位”方面推动不够,个别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明进暗不进”,造成企业群众办事“两头跑”。三是执法主体执法不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的权限、职责、程序、任务不明确,行政执法工作不公开、不透明,一些部门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不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不完善,导致出现错误执法情况,严重损害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四是典型事例创新少。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和案例不到位,外出考察少,闭门造车,对先进地区的经验缺乏足够的加工和提炼,不能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在探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过程中,对一些推陈出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没有及时、科学、有效的总结和提升,没有实质性进展。五是审管联动机制运行不畅。审批和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召开“审批与监管”双周例会,监管部门不能及时接收审批部门推送的审批信息,且接收后内部流转不畅,事后监管出现问题又无法及时整改,审批与监管存在真空地带,导致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六是宣传工作不足。我县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开展了多渠道的宣传工作部分群众和企业不了解营商环境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尚未形成“营商环境人人知晓,营商环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准备工作。随时做好在市级评价争先进位、排名亮相的准备,各指标牵头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复制推广借鉴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和《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各指标领域改革举措,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成果,每个指标牵头部门要至少总结提炼1项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努力塑造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相应领域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二)深入推进“审批不见面”改革。要以提升“一网通办”比列为核心,聚焦“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让企业办事更高效、更便捷。要积极对接市级数字政府建设成果,要积极利用“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同城通办”等便利化平台,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理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推动辖区内“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成效再提升。(三)打造“办事不求人”服务体系。各部门要重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坚决打击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要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理念和业务培训,加快建立健全项目、企业全生命周期代办帮办服务机制。积极给政策精准赋能,边“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努力营造辖区内“重商、亲商、稳商”的浓厚氛围。(四)全面推进各指标领域深化改革。全力推进项目前期“一件事”改革,产业园区“标准地”“标准厂房”等实质性成交。企业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金融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动产全生命周期“姨妈管地”创新改革,以及提升劳动力市场透明度等若干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各指标牵头部门也要积极对接省市级部门,全力跟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辖区内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五)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平台应用水平。2022年全市将依托“榆林市营商环境平台二期”大数据分析和颗粒化数据归集功能,推动营商环境指数智能化动态监测,县营商办将根据市级要求按季度开展营商环境指标监测并公开发布排名情况。市级将重点任务调度、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等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县营商办将填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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