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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5-30 18:02
单位名称 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文书送达、案卷管理及仲裁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住所 乾县工业区兴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高潮
开办资金 5.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1万元 3.54万元
网上名称 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案件办理方面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定时向市业务部门报送六大类报表,内容涵盖仲裁调解、重大集体案件、涉及疫情案件预警处理、仲裁信息化推进、基层调解四部门联合情况表等,已全面完成。在案件办理程序上,我院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坚持落实谁办理,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案卷归档实行一案一卷,全部严格按照案卷要求整理归档。(二)业务学习情况对全体工作人员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并将每周三确定为业务培训日。培训当天,通过选取的已有公开的典型案例,进行代入分析,通过实例案件研讨学习,加深对法律条文理解,进而促进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观看专题片教育片、剖析各类相关业务的典型案例,提高工作人员警惕性。通过这项长期学习,一是警示工作人员提高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贯彻落实仲裁办案规则规定,进一步规范仲裁调解程序;严格落实仲裁组织规则规定,进一步完善仲裁监督制度。三是加强调解员仲裁员廉政教育,强化调解仲裁行风建设通知要求有效落实。四是要求仲裁院干部同志提高警惕、加强引导应对,特别是在春节、七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五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控风险。(三)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普法宣传进基层。组织精干力量,先后深入我县16个镇(办)基层调解组织(劳保所挂牌)开展基层调解组织法律法规讲解、宣传工作,目前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完成全县所有16个镇(办)基层调解组织的法规讲解、人员宣传工作。法治服务入企业。我仲裁院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乾丰种植、秦艺染手工、君之艾中药材种植、乾昌丰大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家小微企业为重点支持标杆企业,并对这10家单位已完成了法治服务入基层宣传支持工作。(四)乡村振兴工作初见成效2021年七月,我院按照县上统一安排,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队到新阳白塔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我院工作队到岗后,根据村上实际情况和村班子商讨制定2021年帮扶计划,并对帮扶资料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白塔村作为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在2021年下半年以来,经受了县市两级多次检查考验,我院驻白塔工作队也不辱使命,经受住了多轮考验,展现了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精神。(五)队伍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加强人员思想建设和队伍素质建设。一是对日常的业务学习常抓不懈,通过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专业素质,做到政策清、业务精、服务优;二是继续强化纪律监督,在2021以来针对干部队伍作风问题继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并将强化纪律要求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坚持贯彻。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共处理完成争议案件41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16人。其中,裁决结案37件,正在处理中的4件;无涉及疫情及重大农民工欠薪案件;此外,还有程序外咨询调解29起。全年所涉及的受理案件,均在时效内结案,结案率100%。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针对劳动者尤其是欠薪农民工要加大落实法律援助制度,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做好政策支持、公正裁决的同时,要积极与多方联系,向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一些需要深度介入案件,仲裁院作为一个中立裁决机构,不适合对当事某一方过度支持时,需要引入外部援助力量。始终以“公平正义、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初步建立以企业、乡镇为主,调解、服务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体系,为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三、存在的问题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不达标。区域企业规模普遍有限,大多未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工会,或者虚设较多,实际工作成效不明显,企业调解组织建立的基础较为薄弱,企业调解组织作用没有切实发挥出来。工作标准有待加强。工作中心浮气躁、敷衍了事,要求标准不高,工作不够接地气,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工作该做实做细的没有做到位,得过且过,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四、整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工会,在此基础上加强指导,尽快成立企业调解组织;对建立基础不够完备的企业,争取建立多企联合调解组织,或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在企业中选任兼职调解员,定期组织培训,双管齐下,切实发挥企业调解组织作用。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制定标准工作流程和规范,建立工作量化打分细则,精细化实施工作过程管理和控制;设立服务对象全程评价模式,将服务对象的打分作为工作成效的最佳体现,以考促干。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抓好仲裁员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仲裁员培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解决仲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相互交流学习,重点探讨研究网络信息化下产生的新的就业形态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以强化仲裁调解职能,创新仲裁服务模式,规范仲裁办案标准,打造服务增优、能力增强的劳动人事仲裁模式,确保时效结案保持在98%以上。2、做好本职业务受理工作。在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对接,开展一站式接待。3、继续推进企业调解组织的建立,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和企业内部做好劳资纠纷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企业的萌芽状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4、积极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确保各项日常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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