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是县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等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镇巴县新城街01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马孝锋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巴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83万元 | 3.64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巴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开展情况(一)非法集资1.参照《陕西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陕处非发〔2020〕1号)文件内容,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镇巴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镇处非发〔2021〕1号)文件。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杜绝非法集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2.积极开展预防宣传活动,建立金融风险预防预警联防机制。一是一季度,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和县金融办共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在苗乡广场集中进行宣传,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条例》小册子和图文并茂的宣传彩页,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以及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法律处罚等相关知识。二是制作了以“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为主题,以非法集资为重点内容的喷绘宣传画报,采用流动宣传车的方式,从5月14日起,在县城区域及周边进行为期4天的流动广播宣传。三是9月份在各金融业机构营业网点、超市、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利用区块链投资虚拟货币“预警通报”,开展了以“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为主题的专项预警宣传活动。四是充分利用镇巴发布、镇巴公安等官方公众号和网站、三面翻大型户外广告、金融机构各网点LED屏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金融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金融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五是每季度通过发送手机短信进行宣传和温馨提示。(二)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的通知》(汉办发〔2021〕11号)精神,(简称“1+1+X”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大我县金融改革工作力度,开创镇巴县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镇巴县实际,坚持务实、精简、实用的原则,参照市三年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制定印发了《镇巴县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镇办发〔2021〕77号),修订完善了《金融业机构支持镇巴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镇政发〔2021〕18号)两个主要文件,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落实了工作部门单位责任,为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牵头汇总并按时上报了“汉中市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度任务及分工表”工作推进情况。三是积极对接工商银行汉中支行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事宜。四是助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镇巴营销服务部正式升级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巴支公司。(三)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巩固衔接工作。成立了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制定印发了《镇巴县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夯实了基础,落实了责任。二是协助县乡村振兴局和镇巴农商银等金融机构开展脱贫小额贷款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县新投放小额扶贫贷款5599.15万元,扶持1215脱贫人口发展种养等产业。共收回到期贷款944笔3060.56万元,逾期贷款3笔10.7万元,逾期率为0.1%,全县扶贫贷款逾期率一直控制在0.5%以下,达到了省市规定的标准,位列全市前列。截止目前剩余贷款余额1.256491亿元,2844户。目前获贷率为6.72%,户均余额为4.42万元。三是协助完成了镇巴县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各项工作,按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68205人(脱贫人口63824人,监测户4381人)的10%作为核算保费的投保人基数,投入39.556万元购买了防贫综合保险,为有效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构筑了“防火墙”,从源头上堵住致贫和返贫风险。四是协助乡村振兴局和农行镇巴县支行推进落实“富民贷”各项工作,2021年已投放5户100万元;五是驻村帮扶包户工作。按照局上统一安排,我办派一名工作人员任简池镇杨家营村驻村第一书记、联系包扶4户脱贫户;一名工作人员联系泾洋街道办捞旗河村2户脱贫户;两名工作人员各联系包扶泾洋街道办捞旗河村2户脱贫户、鱼泉村1户脱贫户。(四)金融监管。一是与市金融办一同,对金融办直接监管的镇巴县方鑫小贷公司、镇巴县丰瑞典当公司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促进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化经营,发挥好“信贷补充器”的作用。二是开展大额贷款专项检查。根据县人民法院建议我办加大全县金融机构贷款市场执法检查,有无高利转贷行为,将骗取贷款人员纳入借款失信人名单的司法建议书,我办于3月份,采取了以银行自查为主的方式,对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各银行机构自查情况看,暂未发现我县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套路贷”诈骗、高利转贷行为,也未发现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等其他非法金融业务行为。(五)营商环境。一是担保费率下降,担保额加大。对融资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降至0.5%;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5%降至0.8%;1000万元以上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由1.5%降至1%。担保额进一步加大,截止12月末,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余额6354.4万元:其中:汉中市资信担保公司为8户企业及21户个人贷款提供担保,在担余额3397万元,其中:6户企业苏陕协作项目在但余额1800万元、其余企业/个人在但余额1597万元;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担余额为2957.4万元(为农业银行镇巴县支行提供在担2787.4万元、为邮储银行镇巴县支行提供在担余额170万元)。二是开展金融领域涉企“四乱”问题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金融办、县纪委和县市监局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重点领域涉企“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在金融领域开展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办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金融领域涉企“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镇金融发〔2021〕3号)文件,积极开展了金融领域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整治工作,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三是普惠贷款增长显著。截止12月末,全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1865亿元,较年初增加1.2599亿元,增幅43.0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5.73个百分点。(六)“进知解”主动入企问需。为认真开展好主动入企问需专项行动,县金融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县金融系统开展主动入企问需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镇金融发〔2021〕8号)文件,成立了镇巴县金融系统开展主动入企问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县财政局、金融办和担保公司共同参与,抽调了22名工作人员,组成了5个工作专班开展此项工作。并在市上建议入企问需40户名单企业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其他相关工作、产业特点等情况提出了建议企业名单,明确了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限等。截止12月31日,我县5家银行机构共计走访了64户,其中:镇巴农商银行入企走访26户、农业银行镇巴县支行入企走访12户、邮储银行镇巴县支行入企走访9户、农发行镇巴县支行入企走访9户、长安银行镇巴县小微支行入企走访5户。从对64户企业的初步了解情况看,有47户企业已有银行贷款余额10854万元,有7户企业有新增贷款需求1290万元。其中:2户已解决贷款900万元,其余5户企业,意向银行正在与对接,开展相关工作。(七)金融业考核评价。按照《镇巴县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评价办法》(镇政发〔2018〕27号)文件,并结合县对驻镇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情况,我办对县内各金融机构开展了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了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5家保险业金融机构和1家小贷公司,并将评价初步情况向局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项汇报,提出的表彰奖励方案,已报经县政府审定执行。(八)其他参与的中心工作。一是参与了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工作;二是参与财政部门年度决算工作。二、2022年工作要点(一)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共汉中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汉办发〔2021〕11号)和《镇巴县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镇办发〔2021〕77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参照市对县综合目标和县对部门目标考核办法,修订完善金融业机构支持镇巴经济发展评价激励暂行办法,督促好各金融机构抓好阶段性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二)持续做好监督管理和防范非法集资等各项工作。一是按金融办重要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对镇巴县方鑫小贷公司、镇巴县丰瑞典当公司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有效杜绝非法集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认真做好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积极配合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承贷银行部门、各保险公司,做好脱贫小额信贷、“富民贷”、农产品保险、仿贫综合保险等各项具体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创建各项工作。(四)继续做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亲商助企、抓工业促消费、服务业倍增、高新企业秦创原展示、政银企对接、金融知识培训、服务、协调、对接和保障等各项工作,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五)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局上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马孝锋获得2021年度金融工作先进个人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