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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17:24
单位名称 镇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拟订县内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全县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负责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的管理。(三)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四)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其他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汪洋
开办资金 2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镇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58万元 25.58万元
网上名称 镇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镇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关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办的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稳步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车改政策和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我县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完已成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一步细化。根据市车改办、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级序列工资政策要求,2020年8月,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通知》,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2021年4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公车保障能力,对交通补贴区域内用车按每次5元的标准进行缴费,杜绝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为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中心于2021年6月下发《关于明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全县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四是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购置更新。制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审批表,由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改办对购车经费、原有车辆处置、车辆编制、新购车辆型号及价格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报送县车改领导小组相关领导签字后,再上报市车改办研究审批。建立了事业单位车辆购置更新审批制度,按照“报废一辆、购置一辆”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单位)向县车改办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有关附件,提交县车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批复标准和政府采购程序购置更新车辆。今年接到市车改办有关电话通知后,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审批。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就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多次研究和安排,按照“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建章立制、“三化”建设、强化监督为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结合中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市上文件精神,于2018年制定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市上管理细则出台后,我县又结合文件精神对《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于2020年8月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各项要求和工作职责做了进一步规范。二是持续推进“三化”建设。平台化建设方面,县车改领导小组授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建了财政保障、市场化运行两个公车服务平台;标识化建设方面,对保留公务用车按要求粘贴了标识,公布了举报电话,县车改办定期下发通知或实地检查,对损毁和脱落的标识及时更新更换;信息化建设方面,我中心按照市上最新要求,已积极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对接。三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统一监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前,县车改办联合县纪委监委通过暗访、抽查及“天眼工程”监控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统一监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后,县车改办密切关注车辆运行状况和轨迹,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及时预警和提醒。同时,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下发通知,对公务用车的停驶封存提出要求,并将停驶封存台账报送县车改办备案,县纪委监委深入有关单位实地检查公务用车封存情况,杜绝节假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发生。四是全面加强安全管理。2021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全县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2次,邀请交警部门讲解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等要求,宣传交通法规,增强了各部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了公务用车安全、有序使用,近年来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三、机关事务工作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县机关事务工作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一是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在机关大院张贴节水、节电等标识,提升公职人员的节能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摸底和上报。建立了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分配使用的决策机制,按标准和要求保障了机构改革后的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需求;2021年9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快落实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了3次现场督查,针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列出具体整改清单,限时进行整改到位;10月中心代两办起草并下发了《镇巴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1年8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成立督导组对政府系统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的28家单位进了验收,进一步巩固节能创建工作成果。四、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下一步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的公示牌、车辆使用台账、车辆随机调派、统一标识粘贴、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定点加油、定点维修、车辆配置、车辆运行费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全面启用信息化监督管理系统。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通过信息化系统网上派遣车辆,运用信息化系统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等信息进行汇总,定期公示。县车改办通过信息化系统,全面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状况和运行轨迹定位、监控,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线索,联合县纪委监委及时核实,按规定严肃处理。三是严格加强公务用车处置购置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审批程序。今后,在无编或编满的情况下,不允许接受上级配发车辆;在空编的情况下,上级配发车辆未经省、市车改办批复,不予核准上户。镇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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