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监察,生态环境监察,排污收费。 | |
住所 | 勉县定军大道南段体育场对面 | |
法定代表人 | 沈洋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7.92万元 | 59.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制度,重点排污企业每月不低于1次,涉气重点排污企业每月不低于2次,一般企业每季度不低于1次的环境监察频次。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污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二)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所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断水断电,切实遏制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联合各职能部门、镇办,对全县砖瓦行业、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散乱污”企业、矿山和采石、采砂行业等开展专项整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一是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青山”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二是与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废”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重点企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转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环境安全;三是开展“净土”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全县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企业、涉土壤监管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内容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四是开展“碧水”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对汉江及支流重点区域的化工、涉重金属、采选冶炼等企业、“两厂”、规模化畜禽养殖、涉黑涉恶势力进行了排查;五是开展2019年度辐射环境专项执法大检查,对我县6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六是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对全县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行业开展了摸排和调查,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四)畅通信访渠道,重视案件查处。严格执行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结案程序,确保“12369”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查办各类污染举报投诉。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诉求案件149起,其中水污染21起、大气污染47起、固体废物污染10起、噪音污染71起,均已全部办结.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我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19家重点污染源、17家涉重金属企业、8家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检查,对各企业建设项目、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在线设施运行情况、环境应急情况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法处理,直至整治任务完成,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66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27人(次),行政处罚35起,共处罚款376.9万元。在行政处罚数量和质量上较往年有很大突破。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突出环境问题,县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认识不够,守法意识不强,一些环境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展;二是相关部门还未形成参与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环境执法仍然存在单打独斗的问题。三是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但环境监察人员少、监管手段薄弱,充实环保力量迫在眉睫,提高做好环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刻不容缓。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学习贯彻力度。二是积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综合决策和重点环境问题联防联控机制。三是加强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的监测,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改善县域环境质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队环境监察工作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和和社会影响力为目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一是紧扣市考指标,认真进行研判,科学制定措施,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圆满完成。二是加强污染源日常检查,确保按省市要求完成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严防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等行为。同时完善污染源监管档案建设,重点是加强电子档案的建设。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继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四是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要求,做到应罚尽罚,力争在2021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中实施按日计罚、移送拘留等方面有所突破。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对罚而不受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强制执行。高悬利剑,加强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和影响力。五是全面推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管理、使用。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移动执法系统得到有效管理,正常使用;加强环境监察人员培训,提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率和电子笔录的上传率,逐步完善“一企一档”、“一案一档”。六是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环境风险企业、尾矿库的排查力度,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督促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和人员的储备,提高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