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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5-30 16:07
单位名称 延安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林木种子,促进林业发展。种子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新品种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林木种子质量管理;造林育苗、种子贮备;业务培训。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北关小沟坪种苗站
法定代表人 王恒
开办资金 9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9.3万元 132.1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林木种苗站.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主管局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一)搞好种苗生产供应管理工作,打好造林绿化基础今年,为掌握苗木培育进展情况,我站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各县区苗木培育工作开展调研,目前,全市育有各类造林苗木2.11万亩,9286.71万株(详见附表)。接下来,我站将针对在农耕地育苗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积极腾退农耕地上所育苗木,全力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二)完成飞播种子检验工作飞播造林,种子先行,为了确保2021年度飞播种子检验工作按期完成,我站超前谋划,于3月初赴三秦林种子公司抽检飞播造林用种,确保种子检验工作保质保量有序完成。截止5月10日,我市飞播种子检验工作顺利结束。我市2021年飞播造林101234千克种子质量均达到国标Ⅱ级以上(含Ⅱ级),符合飞播用种的要求,为我市2021年度飞播造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勇于开拓实践,开展红豆杉引种试验为共和国百年华诞献礼、为不断丰富我市植物种类,我站首次引种栽植1米以上秦岭红豆杉500余株进行试验。此次引种试验旨在为延安市造林绿化上替代松柏类植物保持大自然常绿态势,进一步推动延安生态环境向高质量发展。我站与劳山国有生态试验林场在做好红豆杉种植、生长等观测记录同时,对部分红豆杉进行了涂石硫合剂、缠膜、绑草绳等防冻措施,对红豆杉越冬的具体适应情况进行观测,全面了解红豆杉在我市山地造林中的物候表现及适应性,为后期规模化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林业种苗质量检查工作5月21日至24日,国家林草局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来我市延长、志丹、吴起县开展国家投资造林绿化项目苗木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组分别采取定点抽样的方式,对栽植苗木地径、高度、根系等发育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测量、登记,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工作的汇报,同时查阅了造林绿化设计、两证一签、招投标文件等档案资料。检查组对我市林木种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要继续加强林木种苗的品种选育、良种推广及生产使用监管。秋季,我站再次对上半年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县区督查,确保造林用苗质量合格。(五)做好良种补贴项目监管工作今年,我站督促完成全市在建和新建种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规范运行,按期完成。5月,配合省局对我市三个国家级良种基地进行了2020年度考核工作,省种苗处处长徐华要求我市要不断强化国家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种子种苗投入机制,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新发现,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造林绿化任务奠定坚实种苗基础。同时,对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和志丹县林业局2020年度良种补贴项目进行了督查,督促其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六)开展“双打”工作,规范种苗市场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我市造林绿化用种用苗质量,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林策字[2021]120号)、《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局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林局办发[2021]13号)、及《延安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延打假办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开展了2021年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苗木生产经营场所及造林地块30多家(次),有效保障林木种苗质量,规范了种苗花卉市场,维护了苗农和种苗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七)做好林木种苗培训工作6月17日-18日,由我站组织对全市13个县(区、市),4个国有林管理局40余人次开展了“飞播造林种子检验培训”工作,并对每个单位发放了10本培训资料用于自学。通过此次培训,加强了林木种苗业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提升了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水平。(八)全面完成飞播造林种子培育项目为保障我市飞播造林用种安全,我站对近年来的飞播造林用种进行了现地培育,通过观测30万株油松苗木的生长发育情况,对比近几年来我市飞播造林成苗调查情况,充分证明了我市开展飞播造林的必要性,作为种苗监管部门,我们要把握好种子质量入口关,选用适宜延安地区生长的苗木,全面提升我市飞播造林绿化率。(九)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行业影响力为全面贯彻落实《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站积极结合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普法宣传,印制了《种子法》宣传彩页,累计出动出动宣传车30多架次,宣传人员130余人(次),制作宣传标语、标志牌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和普法小册子7000余份。同时,在政务信息报送和林业宣传工作上,我站积极向市林业局网站、微信平台投稿,在圆满完成市局布置的宣传任务的同时,我站还制作了《回延安》、《走进南泥湾》等宣传短视频,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上进行红色教育宣传。二、存在问题及整顿措施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站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苗木培育工作的引导和管理还存在一些欠缺,导致部分育苗户在耕地上开展了育苗活动,影响了我市粮食安全。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学习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两证一签”制度落实还不到位。3.党建工作开展和进行的不够全面,还存有薄弱的环节,亟需进一步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接下来,我站将紧紧围绕局党组的要求,强力推进各项林业工作。1.加强种苗生产、供应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对在农耕地育苗现象及时清退。2.加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学习和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3.继续强化党员干部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4.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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