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今年,我中心严格按照主管局的要求,认真落实《以“政治引领、激浊扬清,优化政治生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开展“树正气重实干提效能”作风建设》,围绕以“学、查、改、治”为重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七一”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做到有笔记、心得。以扎实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推手,按照“查思想认识、查纪律规矩、查担当作为、查廉洁自律”认真全面开展自查,查找工作存在的短板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深入细致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积极解决自身不足。把学“四史”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作作风。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不忘业务学习,每周进行一次集体业务知识学习及讨论,来提高业务能力,创新工作思路。(二)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工作1、深入工地检查。以地基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节能验收为节点,以钢筋隐蔽验收为节点进行常规检查,每月组织全体职工对在建工地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方面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时留有痕迹资料,记录有主体责任人签字,对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2、抓扬尘治理。新开工项目与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主体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日常质量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治理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立即整改到位。3、抓重点隐患治理。对较大项目,按照工程进度进行隐患提示预警和加大检查力度,提高了整体防范效果。4、抓档案建设。来往文件资料,质量监督申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派专人负责登记保管。5、抓安全标准化考评。要求施工企业做好在建项目安全标准化月考评及项目考评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6、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即时办理质量安全手续,在监督中采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等措施,提高部门社会正面形象。(三)扶贫工作根据全县扶贫工作要求,我站积极行动,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到村到户4次,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找准帮扶办法,制定了帮扶脱贫计划,使精准扶贫切实落到实处。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商南县目前在建工程22个,建筑面积203666.4㎡,2021年全年竣工备案27个,建筑面积306469.08㎡。一直以来,我站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相关文件以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严格督促各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开展了多次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年检查共计18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单26份,其中停工整改5份,全年处罚项目4家(其中施工单位4家,监理单位2家)。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实;企业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弄虚作假走过场;部分企业未落实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只从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企业安全检查重形式轻实效,安全隐患整改未形成长效机制。(二)五方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标后施工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等活动的首要责任人履职不到位。诸如随意变更、不按图施工、重大设计变更不组织图审,标后监管不力,竣工验收组织不符合程序等等;二是勘察、设计在施工验收环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到场,设计单位不及时进行设计交底;三是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足、总监同时担任多个项目职位、虚挂其名、不见其人,很少到施工现场履行职责;五是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规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缺乏保障,安全教育培训交底不到位,上至项目经理、下至操作工人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对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商洛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有所进展,但是扬尘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应付思绪严重、建设、监理单位履职不够,扬尘治理工作需要在来年工作当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四、整改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业务培训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涉及建筑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面对面的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二)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反建设法定程序和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者,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特别是对于所谓的“一把手”工程,打着要求特事特办的“保护伞”,逃避行政监管。在这种问题上,更要严格的加强监管,确保不在重点工程上“栽跟斗”。特事特办只能是加快手续办理速度,而决不是不办理,决不能出现工程监管方面的“灰色链条”。(三)定期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组织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同时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工地人员是否和招标、资审时一致,管理人员是否都到岗,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规范等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对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不力,或是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正、限期不准承包工程或停产整顿、降低企业资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决不姑息迁就。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创新监督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差异化监督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和非现场监管执法推进力度。对涉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钢筋、预拌混凝土等建材、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涉及工程安全重大风险源要加大抽查、巡查的力度,做到全覆盖,避免出现质量监管漏洞。2、进一步加强现场质量安全隐患防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不定期召开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标准化创建活动推向深入。3、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程开工前,监督人员查看图纸,了解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前做好监督检查,严格把关,未达到方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4、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管理力度。施工过程中,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