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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30 15:30
单位名称 子长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财税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协助和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打击非法金融行为。
住所 陕西省子长市旧市委大院东一楼1011
法定代表人 冯保元
开办资金 0.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长市经济发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延安市金融办和市委市政府主管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在全市范围内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化解风险,根据延安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延处非办〔2021〕31号)文件,我市在2021年9月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抽调了精兵强将,会同人行、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经侦大队、城管和税务局等部门对全市规模较大的有关企业进行有无集资情况排查,对辖区规模较大的企业、投融资中介、批发零售、农村信用合作社、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有无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上门摸排,了解了企业、交易场所等单位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对市区范围内实行地毯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底子,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经过排查,我市非法集资情况整体形势较好,未发现有非法集资情况。(二)按照延安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金融领域整治“五个一”活动的通知》(延市金扫黑办发〔2021〕7号)要求,推动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防范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全面提升金融领域治理水平,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开展金融领域整治“五个一”活动,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摸排了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一是推动了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针对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催收、非法放贷等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二是加强了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理念。自“五个一”活动开展以来,各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通过制度梳理、检查监督、文化建设、员工排查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做到所有涉案线索查实查深,提高防范黑恶势力向各金融机构渗透的能力。三是扩大了宣传引导范围。各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长期放置扫黑除恶宣传单、播放宣传视频及标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同时,组织人员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四是强化了部门协作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做到所有涉案线索查实查深,认真做好“三书一函”查办反馈工作,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补齐管理短板,确保行业发展健康有序。五是强化了信贷管控力度。督促各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严密防范“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确保信贷资金投向透明,经营环境风清气正。为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打击我市各类金融乱象,按照《延安市金融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在各行各业扎实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治理”集中行动,全社会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推动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办联合人行在借贷业务领域、金融服务领域、从业准入领域、民间融资环境、非法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等五个重点领域积极组织开展金融治乱整治工作。在借贷业务领域。重点排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等综合成本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年化形式)的规定或利用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借贷。在金融服务领域。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排查是否存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的现象。在从业准入领域。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担任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象;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恶。经排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人员。在民间融资环境。排查小贷公司是否存在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虛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组织人行、工商等部门对2个小额贷款公司和1个担保公司进行审计,汇总整理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各类资料,了解其资金往来状况;开展了两类机构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督促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组织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参加省、市金融办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其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共有银行8家,保险公司17家,担保公司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根据监测、排查,没有发现重大风险隐患。(三)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市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延处非办发〔2021〕18号文件要求,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子长处非办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2次,参与群众人数6000余人,楼宇电梯广告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等20余次,宣传覆盖人数5000余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近800余人次,媒体新闻报道2余次。此次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办对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内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广大社会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也逐步提高,整个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办将继续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宣传机制,持续强调对内、对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让广大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小贷公司贷款余额25144万元,其中农户贷款15109万元,占比60%;个体经营户贷款9735万元,占比39%;微型企业300万元,占比1%。由政府控股的融资担保公司,其中政府出资1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贷款11918.3万元,其中担保农行的农户贷款5107.6万元,担保创业贷款4433.7万元,担保企业贷款2180万元,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邮农宝”业务新增11笔197万元。担保公司自开展业务以来,和本市农商银行、农行、农发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了担保业务,并在多家银行也提交了合作准入申请。担保公司主动积极简化流程,放大了反担保担保额度和不动产抵押条件,解决了贷户贷款难题,强化核实贷款风险,助力本市金融市场良性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信贷投放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2.融资方式单一;3.融资社会信用和经营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4.融资门槛栏较高。5.农村金融服务滞后。整改措施:1.继续加大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2.切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融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3.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4.推进创新型融资产品,加强银企对接。5.加大信贷投放引导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又好又快发展。6.积极优化地方金融运行环境,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规范金融主体经营行为。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规范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运作,拓宽担保公司的合作银行渠道,进一步助力银企对接,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机构增效提质,稳健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加强对金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管,持续做好地方金融风险排查、民间金融普法和风险教育,切实维护好地方金融稳定。(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加大对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2.强化宣传,夯实风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催收力度。(增强信贷支持,进一步突出产业发展带动乡村振兴的效果)3.加强协作,认真做好“处非”工作。(增加排查清理,对出现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检查整改,防微杜渐,确保金融生态环境稳定,预防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