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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14:55
单位名称 勉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居民住房提供服务,房屋管理,房屋及其设备维护、修缮(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勉县勉阳镇天荡山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汤文鼎
开办资金 26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55万元 80万元
网上名称 勉县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住房保障住房租赁补贴保障524户(市考县指标)、发放补贴资金137.5万元,配租公租房1731套、配售保障房30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共实施9个项目,涉及18个小区58栋楼2391户,总建筑面积19.78万㎡改造投资约1.43亿元,中省下达补助资金4210万元,至报告已完成投资5300万元,现阶段正在进行屋面防水及外墙面真石漆施工,部分小区已结束主楼改造施工进入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总体年度改造施工量达95%.规划编制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其中,2005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150个,涉及308栋楼,累计入户调查6800余户,填写入户调查表6500余份。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89.68万㎡,预计总投资5.2亿元。对拟改造项目充分听取和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填报入户调查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改造方案,小区居民全程参与并监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居民对旧改工作的满意度。结合勉县实际,制定了《勉县城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意见》重点解决中心城区“三无”小区环境脱乱差、治安秩序状况差等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思路,全面落实“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使其从“三无”到“三有”(即有清扫保洁、有治安防范、有管理单位),确保“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房地产开发管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业务13宗、销售面积19.6万平方米、共计2120套;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户审核业务614宗,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进账4531.89万,监管出账4329.84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559宗;房地产测绘4.9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4、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江滨南路项目全面竣工落成。承担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12个稳步推进,完成年度投资9.2亿元。5、物业管理邀请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对全县24家物业服务公司开展业务培训指导4次。持续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5个。处理化解信访投诉132件。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40家。成立了县物业管理协会和协会党支部。认真开展物业居民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建立了商品房住宅维修资金系统平台,归集维修资金887.3万元。组建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5个,并向18家物业企业派遣党建指导员5名,同时下发文件并促使24家物业企业服务的55个小区项目负责人到社区报到,认领共建共治任务。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20家。办理办结人大政协提案议案5件。积极开展物业小区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6、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提升活动及“六查六问”应纳尽纳工作,定期组织帮扶干部按要求开展入户工作,将2021年户下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完善了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做到及时对脱贫户开展防返贫监测预警。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入户过程中,开展了消费扶贫工作,积极帮助脱贫户推销农副产品和购买农副产品,持续增加脱贫户家庭经济收入,共计消费金额约两万余元。今年扶贫日捐款共计两万四千余元。加强农村基层建设,积极为漩水坪村争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落实50余万,目前项目已完工。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积极对接住建和发改部门申报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4210万元;二是对接国开行等金融部门争取相应贷款;三是对接财政部门申报政府专项债,目前我县旧改项目已申报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额度5000万元,目前,已通过省财政厅评审,待补助资金下达后用于实施我县旧改工作。培育房地产五上企业1家:汉中明辉置业有限公司(九龙城市花园);年度招商引资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7亿元,累计引资到位资金6.9亿元。其中,锦湖城市之星、凯宾壹号、祥和雅居、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项目等房地产开发项目为续建项目,今年共计引进到位资金45741万元;学府名邸、当代·中兴悦城项目为新建项目,今年共计引进到位资金23259万元。招商引资任务为3.5亿元,截止年度报告期,任务完成率达102%。向上争取资金0.53亿元。(其中旧改4210万元、租赁补贴147.8万元、公租房维修维护费280万元、江滨南路西段500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承担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江滨南路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占比少,项目实施资缺口较大,请县政府协调统筹弥补。2、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下达较少,资金缺口大,项目落地实施较为困难,提请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协调县上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支持旧改工作。3、棚户区改造拆除直管公房公地补偿款2000万元、原滨江花园拆迁垫付资金5809元万元及拆除48套安置房屋,请县政府协调予以补偿拨付及异地置换。4、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7)20号《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性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亟待解决下属事业单位交易所、估价所人员供养问题,确保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因两个事业单位无收费项目及经费来源,导致剩余在职21人的工资和“五险一金”长期拖欠。2、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积极对上衔接争取中省项目补助配套资金。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及职工队伍管理,内塑素质外树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整体工作质量和效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任务目标,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强化党建引领,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各项领域的决策部署,提高四个意识。五是加强行业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县域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六是积极主动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紧扣“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炒的”明确基调定位,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省、市宏观调控政策和举措,严格执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房地产领域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房地产销售人员及渠道人员的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侵害群众利益、长期重复信访的问题线索进行调研和排查,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案件制度,对包抓的信访件要认真审核研判,集中时间、精力、力量办理。采取更为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好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从严追责。及时通报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的人员,坚决问责,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在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着力减少增量,通过制度建设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做到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对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整治,确保房地产领域整治行动工作有序开展,对有违规行为的机构将进行约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产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加强县域房地产开发监督指导及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稳妥解决内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供养矛盾及问题。重点任务预计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19个小区,估算投资7616万元。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5个,计划投资5.21亿元。配合“4111”专班做好“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会同国资、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快县保障性住房确权工作。职能目标计划1、培育房地产“五上”企业1户。2、完成房地产开发12万㎡。3、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4、完成交易过户备案1000宗。5、房地产测绘5万㎡。6、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动小区治理创新。全面指导推进城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覆盖工作。7、发放租赁补贴500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