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渔业环境水产的质量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渔业环境、水产品、渔用饲料、渔药等的质量监测、评价和鉴定;渔业污染事故调查;渔业产品质量检验。 | |
住所 | 西安市三桥南沣惠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元昊 | |
开办资金 | 177.9万元 | |
经济来源 | 上级拨款 | |
举办单位 | 陕西省水产研究与技术推广总站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4.5万元 | 30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检测任务完成情况全年监测样品486个,检测项次8000余项次,出具检验报告241份,出具环评报告13份,具体如下:1、完成部、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任务本年度开展了3个天然重要渔业水域、9个重要湖泊水库、21个水产养殖池塘、11个重要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区的重要渔业功能水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在5月和8月份开展了采样监测,监测项目有pH、溶解氧、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铜、锌、铅、镉、汞、石油类、挥发性酚、非离子氨、叶绿素、浮游生物等16个指标,全年共设点位102个,采集水样144个,监测数据1740项次,基本覆盖了陕西省重要渔业功能水域,现已将环境监测工作总结及技术报告分别上报省渔业渔政局、农业农村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完成省内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药物残留定量抽检任务按照省厅“2021年陕西省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求,质检中心对我省11个地市(区)、80多家主要养殖产地、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品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氟喹诺酮类(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共4大类12个参数进行了监测,共抽检样品139个,全面完成任务,并将汇总分析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局。3、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任务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要求,质检中心对全省12个地市(区)6个水产品批发市场、22个农贸市场、4家超市、3家养殖场、2个暂养池、2个运输车中201个样品进行了抽检,监测危害物质有氯霉素及酰胺醇类、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共5大类28个参数。现已全面完成任务,并将汇总分析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4、能力验证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件农办质〔2021〕8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参加了水产品中氯霉素、磺胺类化合物2大类共9个参数的能力验证考核,在收到样品后96小时内按时报送了考核结果。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结果通报,我中心考核结果合格,回收率达到优秀水平,这是中心连续13年通过的国家级考核。5、陕西省9厅局组成“双随机”监督抽查2021年9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司法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等9厅局组成监督抽查“双随机”(专家随机,时间随机)联合专家组,对质检中心进行了联合监督抽查。专家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相关技术要求,对省水产站质检中心自2018年以来的检测工作、法律地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测能力、标准备案变更等内容进行了细致审查,现场查看了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重点抽查了20余份检测报告,核对了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及检测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所抽取报告的可溯源性。通过检查,专家组对该中心的检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中心响应迅速,管理规范,体系运行情况正常,出具数据科学公正。这是中心首次接受归属地双随机监督抽查,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1、例行开展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开展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是实验室有效运转的标志,也是实验室持续改进的保障。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开展了2020年度管理评审工作,12月开展本年度体系运行内审,对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整改,为质检中心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供保障。2、按时进行计量检定,标准查新对到期的27台套仪器设备进行了计量检定、10台仪器进行了校准评价,对60多台套大型仪器进行了中期运行检查和维护。全年定时对在用标准进行查新,收集下载新标准70余份,更新标准4份,保证中心检测工作顺利有效开展。3、定期进行标准物质运行检查和废液处理定期对标准物质进行中期运行检查,对现有的248个标准品的状态以及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检查,保障基准物质的有效性,从源头上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成2021年危废管理登记和转移计划申报工作。与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合同,定期对废液进行专业处理,保护了生态环境及地下水安全、也保障了实验室整洁和安全。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持证上岗根据工作需求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为2名新进人员进行了理论和实验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了上岗证。3月份,中心根据每名人员的岗位特点,安排了中心内部12名工作5年以上的员工作做为老师就自己擅长的领域对全体人员进行了交叉培训和经验分享,内容包括体系文件,检测技能、安全操作等,用时2个礼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本年度组织全员或部分员工参加线上培训5次,全年培训100多人次,培养内审员2名,质量监督员1名,每人培训学时都在64学时以上,建立起一个学习型集体,保证了整体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保障了质量体系的有序运行。5、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年无事故发生质检中心实验室存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作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是安全管理风险最大的部门。对于高压气瓶的管理中心签订了专业的维保公司,通过合同约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测废液、过期试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科学转移,杜绝危废液的二次污染。同时,中心内部实行月度检查制度,每个实验室安全有专人负责,通过定期培训提升中心全体人员预判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1、用药减量行动完成了2021年陕西省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制作了《渔药规范使用》、《鱼病的防治》等培训课件;完成了《改善水质降低用药实验方案》的设计,指导养殖企业进行试验。在宝鸡、汉中、西安、韩城四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关键技术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计划项目的推广与水产品中药残快速检测标准方法的宣贯;发放并回收《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情况统计表》等技术资料。按照文件要求,起草了2021年陕西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年终总结。2、举办了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控技术师资培训班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用药减量,提升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风险研判及综合管理能力,强化检测对推进我省渔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由我中心牵头举办了首届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师资培训班,宣贯了用药减量等安全管控技术,培训了由我站起草并发布的地方标准--孔雀石绿等快检实操技术,统一了标准和判定限,在规范我省快检技术上迈出了第一步。此次培训12个地市共培训师资人员62人,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结果。3、标准开发与编制完成了水产行业标准《兰州鲇》的初审和终审答辩,并按照专家审定意见对标准文本及其他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该标准的报批。该标准弥补了黄河生物名片--兰州鲇的种质鉴定标准。在保护黄河濒危物种,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征集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的通知,分别编写了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四环素类的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按要求向水科院质标中心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4、配合厅局抽样工作配合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完成农业农村部在我省的城市例行监测采样工作3次,共采水产品样品96个。5、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站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站内大院及办公区域消毒,派专人负责每日签到并核查绿码。多次召开采样防疫专题会议,为外出采样人员配备防疫物资,要求当天采样必须当天返回,确保外出防疫安全。同时要求全体人员出行报备行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地区,12月23日封控管理后,中心全体人员遵守社区要求,居家隔离办公,每日认真核查阳性轨迹是否与自己有重合,在中心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全年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1、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编号:160004092140,有效期限:2016.5.27-2022.5.26。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2019]农质检核(国)字第0096号,有效期限:2019.9.30-2025.9.29。3、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编号:(2019)农(质监认)字FC第1141号,有效期限:2020.6.8-2025.9.29。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