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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0 11:49
单位名称 蓝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供服务。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交换和核对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运行信息核对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中有关保障服务工作。
住所 蓝田县县门街37号
法定代表人 张波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保障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蓝田县核对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蓝田县核对中心在市核对中心的指导下,蓝田县民政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遵循“先授权,后核对;无委托,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凡进必核、复查必核”的基本原则,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有序的开展。本年度,我们依托核对平台,对社会救助各项业务数据进行了核对。通过核对,进一步详细掌握了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为科学、准确地认定各类救助对象,进行精准救助提供了有力保障。一、业务开展情况2021年我中心共核对各类社会救助新增业务1439户5138人(其中:农村低保825户2802人、城市低保13户37人、医疗救助326户1336人、临时救助149户512人、特困供养9户11人、城乡低收入117户440人),共核查出房产、车辆、公积金等异常信息326户332人477条。复核城乡低保共7389户20368人(其中:农村低保7066户19806人、城市低保323户562人),共核查出房产、车辆、工商等异常信息487条。异常信息第一时间反馈至镇街和医保部门,为民政部门及医保部门准确识别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施精准分层分类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极协助社会救助科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年度复审和大排查工作。了解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状况,住房是否安全。对有异议的城乡低保及时进行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我中心积极推进本级信息共享工作,先后与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等8个县级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为后续县级部门手工核对工作开展提供了较好基础。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依托市级核对平台核对业务的开展,使得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公正,便于精准施测。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状况核对使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实现了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从源头上遏制了“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等现象发生。针对核查出的异常信息家庭,我局出于人性考虑,针对不同情况,家庭有特殊原因的给予保留低保,对不符合的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注销。核对工作的有序推进,为今后开展大数据核对,提高核对效率和核对精准度,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示范效应,推动了我县“1+N”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三、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间协调不够畅通。共享协议签订后,部门之间如何开展数据共享,如何开展手工核对,工作人员短缺问题如何解决,急需部门之间精诚协作。二是人员培训不到位。核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工作标准高,需要岗位人员具备熟练、全面的专业知识,但目前我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普遍年轻,缺乏实务工作经验和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三是核对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共享信息单位数据更新不及时,导致核对结果不精准,影响办理时限。个别部门数据存在重复出现现象,客观增加了业务干部工作量。四、下一步打算为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实现精准救助,全面提高核对工作效率。2022年我中心将继续在市级核对部门指导下,加强核对工作业务知识学习,积极走出去,向优秀的兄弟区县学习先进经验。加大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各镇街的操作人员能够熟练准确操作核对平台,不断地提升核对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精准施保的工作目标。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共享信息多部门覆盖。加大核对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进一步对我县社会救助体系所有新申请的救助业务进行信息核对。同时,联系中科恒运公司积极跟进,开展好相关协查单位之间信息数据专线建设,优化平台各项功能,确保信息核对平台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