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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物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5-30 11:05
单位名称 延安市文物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物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承担革命纪念地保护和文物违法案件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跨区域重特大文物违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区县文物执法工作指导和队伍建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行政执法巡查。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枣园路新洲小镇政府综合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 李珂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万元 15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文物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1、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结合。从本年度4月上旬至11月中旬,对延安市各县(市、区)进行了全覆盖的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同时对各县(市、区)文物执法单位进行督查。巡查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部分县保单位371处,其中国保43处,省保231处,市保81处、县保16处。巡查结束后新建及更新纸质、电子巡查记录共371份(各文物点均附有保护现状视频和照片),并根据局党委安排新增检查了全市的博物馆、文物库房、修缮项目和基建工程,共检查博物馆11座,文物库房13处,文物修缮工程和基建项目9处。各县区巡查结束后,由当地县政府牵头,我支队主持,主管副县长和各乡镇镇长、文物、旅游、交通、住建、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召开了文物执法巡查反馈会,将我支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建议向与会各部门做反馈报告,要求各部门及时整改。共举行召开了专题会议13场次,进一步将文物保护的精神和理念以及文物保护的属地职责落到了实处。2、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延安市文物执法支队本着严格执法、认真巡查的工作理念,在全年整个执法巡查过程中穿插进行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同黄陵县文化和旅游局、黄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黄陵县广场进行了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月17日,在宝塔区凤凰山旧址广场举行“5.18”文物法律法规宣传;6月10日,同吴起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吴起县广场进行了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6月16日,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宝塔区凤凰山旧址广场举行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12月3日,国家宪法日当天,同局系统11家单位在凤凰广场进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到南门坡红军小学进行了“文物保护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年5次专题宣传活动中,我支队采取悬挂横幅、陈列展板、发放宣传册、播放录音、现场普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共制作横幅5条、陈列展板120余块、累计发放传单15000余份,吸引了社会力量多方位参与,多角度的展示了文物保护成果,提升了全社会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3.长城专项执法巡查。根据国家文物局《长城执法巡查办法》要求以及陕西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于4月至11月对延安境内长城遗址进行了2次长城专项执法巡查,包括黄龙1处、黄陵3处、富县3处、志丹1处和吴起2处,共五县10处,完成了调查报告,并更新了含有图片和视频影像的电子资料。其中黄龙、黄陵、吴起三县的保存情况较为完好。对于巡查中发现部分长城遗址的破坏损毁主要是风雨侵蚀坍塌、树木根系深入导致崩裂等自然原因,或因经济发展、人口发布和石油开采等历史原因对长城本体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已责令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完成“栽桩亮界”和设置防护栏,并拿出切实可行的修复保护方案。4.秦直道专项执法巡查。为了全面了解秦直道遗址在延安境内的最新保护情况,切实履行文物执法机构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能力,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文物违法行为,从4月-11月我辖区范围内的秦直道遗址进行专项执法巡查。重点对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及专人进行巡查、看护等情况;有无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情况;有无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情况;有无架设、安装与秦直道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情况;有无破坏、损毁或擅自迁移、拆除秦直道保护标志和防护设施等情况为主要内容进行巡查检查。事后完成了专项调查报告。巡查中发现黄陵段和甘泉段保护情况良好,富县段出现的破坏损毁主要富县采油厂在秦直道本体架设电力设施,在保护范围开辟生产道路、采油井场,在保护范围修建变电站等,这些问题逐年在整改,但问题并没有全部整改到位,变电站还未迁移。以及企业拓宽生产道路、架设电力设施等造成遗址的破坏,目前已责令当地人民政府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保护、整改意见,并向相关企业发放了《停止侵害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志丹段和安塞段均因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原因,早年已在秦直道(大部分)原路基上铺设了柏油路面,部分工程建设、井场及道路在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现已责成当地文物部门加强文物行政审批职责及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有情况及时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5.文物安全专项巡查。6月下旬和10月上旬根据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13个县区和局属文保单位的保护现状、管理制度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对各县区博物馆的消防安全、文物库房的管理和文物安全也进行细致的排查。此次检查,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373点,其中国保45个,省保242个,市保86个,检查博物馆9座,文物库房13处。检查存在的问题均当场指出并当场进行了整改。6.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项目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县区大型基本建设项目7处(宝塔区3处、子长1处、甘泉1处、黄龙1处、宜川1处),主要内容为是否在建设前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是否进行施工前的地表文物调查、地下文物勘探。同时检查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项目3处(市区2处,富县1处),检查内容为,施工单位是否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均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7.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一是3月26日,由宝塔分局打黑办牵头,我支队配合宝塔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分两组实施收缴文物行动。其中第一组至丽景花园小区查处文物60多件,其中青铜器7件,陶器60余件,现场暂扣有明确交易对象的文物10件,并共同交付宝塔分局刑侦大队封存。另一组至高家园则小区封存了室内所有文物。二是12月1日,我支队到富县制止了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对富县八卦寺塔林进行保护修缮的违法行为。8.指导县区办理违法案件。本年度我支队共指导区县办理了3起文物违法案件。分别为1.延安德川工贸有限公司在宜川县云岩镇阁楼社区井家村、汾川村附近未经文物行政部门事先在其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天然气井场违法施工案。2.宜川县天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在宜川县云岩镇阁楼社区井家村南约1500米处,未经文物行政部门事先在其工程范围内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进行违法施工案。3.中北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宜川七郎山城墙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内进行挖掘作业案。二、目前存在的问题1.鉴于接受专业系统的执法培训较少,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2.对文物违法的查处、督促和整改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3.由于国家局及省局尚未形成统一制式的执法流程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对我支队执法过程中形成一定制约。4.由于我市文物分布点多面广、山大沟深,且无专用执法车辆。为了切实加强文物保护,深入贯彻我支队职责,目前执法巡查资金存在较大缺口。三、2022年的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计划举办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知识竞赛。2.对长城进行专项执法巡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对全市市级以上的文保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并对上一年度存在隐患的单位及秦直道进行重点抽查。4.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违法犯罪的起诉及追赃。5.加强对各县区的业务和队伍建设指导,加强对文物违法案件的督办。在即将来临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经验,完善不足,进一步改进作风,创新务实,担当作为,为我市文物保护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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